重回1986小山村 第281章

作者:仙风盈袖

  等把小旭旭逗的差不多了,他就把小旭旭递给许多美,然后走到高明里的面前,说道:“有什么事就说吧。”

  不是他想当知心哥哥,而是高明里那神情就是有事,现在不问清楚,别到时候给他出幺蛾子。

  在高明程的面前,高明里本能的畏缩了下。

  他深呼吸一口气,才鼓起勇气说道:“二哥,过年时,妈请了媒人给我相看,相看了好几个人,可我都不太满意。现在妈让我直接和其中一个女的定亲,但我不愿意。二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高明里的内心是有些纠结的,因为罗小华让他定亲时,他不愿意,然后罗小华就说如果不和她选的人定亲,那么她就不会给高明里出彩礼钱,让高明里效仿高明程和高明万,自己出彩礼和买房子。

  可是,高明程和高明万都赚到大钱了,自然出得起彩礼和买得起房子,但他呢?拿那点死工资,如果想靠他自己攒的钱,那么得两年后才能相看合适的人结婚去了。

  所以高明里既没有答应罗小华,但也没有强硬的拒绝。

  罗小华也不想逼急了他,只说让他再想想。

  只是高明里实在不是一个有决断的人,所以他一直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来。

  而高明程在他的眼中,是聪明和厉害的代表,因此他很想听听高明程的看法。

  高明程虽然很少主动和兄弟们谈心,也很少给予他们人生的建议,但在不知不觉中,不管是高明万还是高明里,或者是高淑芳,他们都很看重高明程,每当有犹豫不决的事时,都愿意和高明程说,听从他的建议。

  比如之前高淑芳就找了高明程,说了让她纠结好几天的事,等听完高明程的话后,她就豁然开朗了。

  而现在就轮到高明里了。

  高明里把事情都说完后,就眼巴巴的看着高明程,等着他给建议。

  高明程先是问了女方是谁。

  “她叫张金玲。”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高明程抬眼看了高明里一眼。

  张金玲就是高明里前世的老婆,两个人孕育了一儿一女,一辈子过的普普通通,既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吵架斗殴。

  其实这种婚姻,也是大部分人的婚姻。

  这时,高明程突然产生了一种宿命感。

  他不打算劝高明里拒绝,两辈子,大哥仍旧娶了大嫂,他仍旧娶了许多美,而高明万也仍旧娶了王秀秀。

  如今,高明里又即将和张金玲订婚。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缘分了。

  高明程如此感慨着,但眼角余光看到高淑芳时,他心猛地一跳,想道:“高明里可以娶张金玲,但高淑芳绝对不能嫁给上辈子的丈夫了!他不配!”

  情绪只波动了一瞬,高明程看着高明里,很淡定的说道:“你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妈一向都是替你着想的,我没见过张金玲,但想来她肯定有过人之处。”

  “明里,常言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如果实在不喜欢,那么就自己攒钱去找喜欢的人结婚,你年纪也不大,晚几年结婚也是可以的。”

  高明里眉头紧皱。

  本来他并不着急结婚,甚至还想晚一点再说。

  但听到他二哥这么说,他心底就有一股逆反心理。

  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

  几个哥哥都结婚了,大哥和二哥都有孩子了,没准三哥也快了,那为什么他要晚几年结婚?

第420章 高明程想买照相机

  张金玲和高远见,是有那么点亲戚关系的,张金玲的奶奶就是高家村大房一脉的人,从辈分上算,是有关系,但从血缘上算,关系也不深。

  这次罗小华找人给高明里说亲,就有好几个人选,但最终罗小华看中张金玲了。

  张金玲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为人最是勤快。

  但张金玲也有一些缺点,那就是她的皮肤偏黑,并且嘴唇比较大,有种外翻的感觉,嘴边还有一颗显眼的痣。

  这些小缺点,就显得张金玲的外貌格外的普通。

  如果高明里没有对邓婉婉动心过,那么他对于张金玲的外貌,就不会那么的挑剔。

  但现在把张金玲跟邓婉婉一比较,高明里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这一日,是厂里放假的日子,他借了许多美的自行车,独自骑车回到高家村,然后被罗小华带着去了张金玲的家,商量着订婚的事情。

  张金玲的家坐落在一个小山丘的下面,整个小山丘都是他们家分到的山地,所以将之围了起来,在里面养了不少的鸡,家里有卖小鸡仔和鸡蛋的收入,日子过得还行。

  并且因为张金玲为人勤劳,孵小鸡和养鸡的活,她都会。

  张金玲中等身材,她安静的坐在那里,脸上微带害羞之色。

  如果仔细看,就知道,张家人都有一个标志性的大嘴,并且以后张金玲和高明里生育的孩子,也遗传了这样的大嘴。

  张金玲安静,高明里也安静,似他这般不会来事的小伙子,也是运气好,生在这个时代,如果再过二十年,你若是不会来事,不会讨姑娘欢心,那就准备好打光棍吧!

  罗小华和张金玲的父母谈的高兴,双方说说笑笑间,就把彩礼钱和要买多少东西的事情都商定好了。

  至于婚期,定在六月八号。

  现在已经是五月了,所以很快就要迎来婚期了,那么婚礼要用的种种物品,就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罗小华当场给了彩礼,张家人则会拿这钱去找木匠定木箱,到时候会陪送一对木箱,两床被子,一个橱柜、一个脸盆架,一个脸盆,以及一个暖瓶。

  这些就是张金玲的嫁妆了,至于压箱底钱,就得看张金玲的父母愿意给多少了。

  事情谈的顺利,高明里从头到尾都没说几句话,纯粹是来当摆设品的。

  不过张金玲的父母对他也还是比较满意的。

  因为高远见有蒸酒的手艺,一年下来,是有不少进账的,而高明里呢,又是制糖厂的正式工,这可是正经的工人啊!

  这会儿,工人的身份还是很吃香的。

  但很快,随着国内经济市场的变化,很多工人都要下岗了。

  谈妥了婚礼上的事情,张金玲的妈妈说道:“小华,你家在村里是不缺房子,有房子住,但是明里在县里做事,肯定是住在县里的。他现在借住在他二哥家里,倒也没问题。只是,总不能一辈子借住吧?”

  罗小华也想到这点了,其实她心底是不希望高明里住在高明程的家里,就是怕高明里会跟高淑芳一样,到时候站在高明程那边,那自己就白生了一个儿子了。

  于是她说道:“肯定是要买房的,但暂时买不了。亲家,我跟你说实话,现在家里的钱只够彩礼和办酒席,但再等一年,肯定就有钱买房了。”

  她说这话时,表情极为自信,因此张金玲的妈妈就信了她。

  罗小华的确有自信,高远见能够蒸酒赚钱,她每年都种菜卖菜,再加上年底卖掉养的猪,这一年下来,总有两千块左右,再加上高明里自己攒下的钱,应该是能够买一间房子了。

  并且她想,如果还不够的话,那么还可以找老三和淑芳借。

  至于老二,罗小华是打定了主意,老二不先给他们服软道歉,他们是不会理会老二的。

  就当没生这个儿子吧。

  这个念头只一闪而过,因为接下来,他们在张金玲家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又说了很多关于婚后的打算。

  只是罗小华心底真正的打算,却并没有如实的说出口来,她打算等结婚后,再说出口。

  她之所以给高明里相中了张金玲,就是看中张金玲勤劳,因此她想,等高明里和张金玲结婚后,以夫妻两个都借住在高明程家不好为借口,把张金玲留在村里住。

  到时候高明里放假了,就回来住一晚,上班就去县里。

  而张金玲留在村里的话,那么她就可以多买一些鸡仔让张金玲来养,另外还能帮她照顾地里的菜和家里的猪。

  这样一来,罗小华的日子就能够轻松很多。

  只是罗小华心里清楚,如果现在说出口,张金玲好忽悠,但她的爸妈肯定不好忽悠。

  因此她一直藏在心里,迟迟没有说出口来。

  等从张金玲家出来,罗小华美滋滋的对高明里邀功:“看吧!妈给你找了多好的媳妇啊!这张家不穷,也不用担心以后她一个劲的贴补娘家,她性格又好,又勤劳肯干,要不是我们两家有些沾亲带故,你还说不上这么好的媳妇呢!”

  罗小华极为自得,等着高明里表示感谢。

  只是高明里却迟迟没有表示。

  高明里一脸的沉闷,完全没有刚订婚的欢喜和期待。

  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丝后悔。

  当初他问二哥时,二哥让他攒两年钱,然后再相看合适的人,让他不要急着结婚。

  只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就觉得十分的不满,都是同胞兄弟,其他几个哥哥都陆续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那么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晚结婚?

  两年?两年就有彩礼钱和买房钱了吗?高明里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所以,靠自己去结婚的话,可能需要三年、四年甚至五年!

  想到这里,高明里就决定听从父母的话,娶了张金玲。

  但他只是对现实低头,并不代表他就真心实意的喜欢张金玲,期待早点娶到张金玲。在他的心里,娶张金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他答应娶张金玲,爸妈高兴,他也轻松。

  高明里没回应罗小华,而是把罗小华送回高家村后,就直接骑着自行车回县里了。

  罗小华看着高明里闷头闷脑的样子,心底就有些生气,她觉得,肯定是老二带坏了明里!

  这样一想,她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了,打算今年多种一些菜,多卖点菜钱,早点给明里买个房子,让明里搬出去住。

  和张金玲订婚后,高明里有些闷闷不乐,但回到县里后,还是跟高明程和高淑芳说了这件事。

  高明程有点惊讶,但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按照惯例,他送高明里一套西服,再送张金玲一件裙子,若是张金玲想穿婚纱,也可以借婚纱出去。

  但高明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婚纱的提议,说道:“她黑的很,穿婚纱肯定不好看。”

  高明程从不强求,于是说道:“那你哪天带她到县里买结婚用的东西时,就顺便带她到店里挑一件裙子吧。”

  高明里听了,没有马上吭声。

  当天晚上,许多美则是问高明程:“明里结婚后,他老婆也要住到这里来吗?”

  高明里之前是租房住的,后来高明程的服装店开业了,且有空房子,于是看在兄弟的份上,让高明里过来住了。

  只是没有结婚时,还是纯粹的兄弟,但结婚后,那就是两家人了。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明里是怎么个打算的,如果他开口问的话,倒有种要赶人的感觉。

  于是说道:“随他吧,如果住到这里来,你就当亲戚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