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昨天的那一个鸡腿,就已经让她无比的满足了,可现在居然有这么满满的一大碗肉汤!
并且也不知道是什么肉,没有多少腥臊,只有一股子肉香味。
“我下午打到一头黄麂,挺大的,有五十来斤。你吃吧,趁热吃味道更好。”高明程背靠在一棵树上,神情闲适的望着她。
把小媳妇养的白白胖胖的,就是他的第一个小目标。
因此,投喂,那必须是少不了的。
许多美心中喜悦,高明程得了好东西,也没有忘记自己,这满满的一碗肉,起码有个一斤了!
一个人单独吃一斤肉!这在许多美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于是她说道:“太多了,我吃不完,你也一起吃吧。”
其实互相喂食,也是很有情趣的,但是呢,看小媳妇吃的饱饱的,心理上也有一种满足感。
高明程摇头,拒绝了许多美的提议。
“不用,我吃了很多了,这些你全部吃完,不准浪费。”
许多美嗔怪的瞪了高明程一眼,这年头的人,哪里会浪费食物,尤其是肉食!
既然高明程不肯吃,那么许多美也就不客气了,她坐在一块石头上,开始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黄麂肉都是连肉带骨头的,但是呢,肉熟了,骨头却还没有完全炖烂,所以有些骨头许多美根本嚼不碎,这让她只能吐掉,因此还怪舍不得的。
高明程看着她秀气的眉头微蹙,满脸的可惜之色,只觉得小媳妇真是太可爱了。
这个时间点了,许多美肯定是吃过晚饭的,但是家里的饭菜没有油水,容易饿的很,所以哪怕有满满一大碗的肉汤,许多美也全部都吃完了。
喝完最后一口肉汤,许多美满足的叹息一声。
她活了十七年,这还是头一次吃肉吃的这么痛快!
她这经历要是说出去,只怕身边的朋友都不会信的。
时间不早了,再加上许多美家还有两个人在,因此高明程也没有多做什么,接过空的碗筷后,就对许多美说道:“我走了,你早些歇息,大晚上的,别太费眼,小心以后眼睛会看不清楚。”
“知道了。”许多美乖巧的站在那儿,露出甜美的微笑,脸颊的一边,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酒窝通常是一对的,但是许多美的酒窝只有一个明显,另外一个几乎看不见。有酒窝的女孩子,在笑的时候,会显得更加的清纯可爱。
高明程只觉得手痒痒的,忍不住轻轻地捏了下许多美的脸颊,手感滑腻,竟然挺不错的。
可惜,这会儿还没有把人娶进家门,否则他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了。
忍住心中的叹息,高明程直接大步的离开了。
许多美也随着一起出了树林,站在宽敞的坡上,望着高明程逐渐远去的身影。
她的眼底,柔情万千。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也迫切的希望能够早点嫁给高明程。
她没有父母,结婚的话会很方便,顶多送她二姐一份礼就行。
自从父母死了后,她就没有家了,只有等她结婚嫁人后,才会再次拥有自己的家。
“高明程,你快点来娶我!”
许多美小声说着,刚说完,就羞的脸都红透了。
“好!”仿佛间,她似乎真的听到高明程的回应了,她先是一惊,随即左右张望,却并没有看到高明程的人。
难道,是她产生幻觉了?
想到自己恨嫁的模样,许多美更羞怯了。
第38章 去县城卖蜂蜜
又是一晚打坐入定,天才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细奶奶和高壮还在睡觉,他动作极轻的拿上事前准备好的竹篮,往外面而去。
竹篮中放着七瓶蜂蜜,昨天他在军岭老集上,只卖掉一瓶,因为赶集的人都是周围附近的村民,没有那么强的购买力。
他提着竹篮,往军岭的方向走去,只有军岭那儿,才有一条通往县城的国道,如果想进县城,就得顺着国道走,或者在路边等班车。
每天都有班车在相邻的两个县城来回的开动,军岭这个路段,恰好处于两个县城的中间,这样一来,他们想去自己所在的县城买卖东西也行,想去隔壁县城买卖东西也行。
高明程如今的速度那是今非昔比,这个时间点,路上根本没有人,他也不必刻意放慢速度,快步穿行在乡间小路上,很快就来到军岭了。
昨天是军岭的集,一大清早,这里就会十分热闹,但是呢,今天不是集,因此这会儿仍旧静悄悄的,周围的居民也都还没有起来。
高明程在国道路边停了一会,他左右张望了下,因为没有手表,他无法精准的预测时间,但是以他的经验来看,现在大概五点半左右,而第一辆班车是七点从县城出发,到军岭这儿时,大约八点左右。
高明程摸了下裤兜里的钱,觉得这钱大概率是用不掉了。
算了,他还是跑到县城去吧!
他们这儿距离县城,大约四十里,但想要到县城中心去,还得再走个十里左右,他的计划是先到县城的农贸市场,把蜂蜜卖掉,然后再去公安局找高国兵。
四周无人,高明程也不必顾忌,拎着竹篮跑的飞快,他速度虽快,但是竹篮却提的很稳,里面的瓶瓶罐罐并没有相互碰撞在一起。
国道是水泥路,但也有些坑坑洼洼,不如后世的柏油路好走。
高明程一路尽情的狂奔着,感受着清晨微凉的风吹佛在他的脸上,将他有些偏长的头发吹向脑后。
他的速度丝毫不比班车慢,但跑了十多分钟后,路上就断断续续的开始有行人了。
这些行人都是从自家村子走到国道上,然后再顺着国道进县城赶集的。
他们一个个都挑着担子,里面装着满满的蔬菜,这些拿到县城去卖的菜,每一棵都是精挑细选,看上去漂亮极了。
除了蔬菜,也有人挑着一担子的鱼货,高明程望了一眼,看到里面大多是成人巴掌大的鲫鱼,鲫鱼还是活的,在浅水中苟延残喘着。
除了鲫鱼,还有三条两斤左右的草鱼,以及一水桶的泥鳅黄鳝。
既然路上开始有人了,那么高明程也不好跑的太快,他放慢了速度,但依旧跑的比普通人快那么一点点。
大约半个小时后,高明程就到了县城。
这是他重生后,第一次来到县城,看到这个略显破败的城市,心中颇为感慨。
前世那会儿,他们县城从县改区了,并且到处都是高楼大厦,瞧着也很气派的,这里面啊,还有他的一份功劳,有好几个小区,都是他开的房地产公司建筑出来的。
这辈子,高明程不打算跑东跑西的折腾了,就打算好好的过日子,等到房地产开始兴起时,再来分一杯羹。
他来到农贸市场时,里面人头攒动,已经是十分热闹了。
但好在时间还早,还有一些空位,他寻了个空位将竹篮放下,开始吆喝起来。
整个农贸市场,吆喝声那是此起彼伏,伴随着讨价还价声,众多的声音汇聚在一起,最后成了嘈杂声。
随着高明程的吆喝,很快就吸引了几个人围聚了过来。
有人询问价钱,高明程一律说七块钱一斤。
蜂蜜的价钱一向颇高,在用各种票的时代里,蜂蜜是不用票的,因此很紧俏。
“是山里的野蜂蜜吗?”有人不放心的问着。
“不是山里的野蜂蜜,还能是什么?我也变不出假的啊!这样吧,我带了碗来,你们可以尝一点。”高明程打开一个罐头,在碗里倒了一点,他这一次带了一个碗来,并且还带了一些削的较为齐整的竹枝,竹枝只有中指长短,像是大号的牙签,用来充当勺子了。
如果带勺子,那么勺子能够舀不少的蜂蜜,用竹枝的话,只能沾黏上一些蜂蜜,不多,但尝个味道也足够了。
他将竹枝递给有意向买蜂蜜的人。
那人虽然觉得有些惊奇,但也不需询问,就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那人将竹枝的一端放进蜂蜜中,并且转了一个圈,尽可能的多沾黏上一些来,当竹枝离开时,沾在上面的粘稠蜂蜜自然的垂落回碗中,他快速的将嘴凑了过去,含住了满口的香甜。
同样是甜味,但蜂蜜的甜和白砂糖的甜,还是不一样的,白砂糖只是纯粹的甜而已,但蜂蜜除了甜,还有花香。
山里有百花,这野蜂蜜也被称之为百花蜜。
“我也尝尝。”第一个人尝试了,其余的人也纷纷想过来尝一尝。
这蜂蜜呈琥珀色,在清晨的阳光下,格外的诱人。
还未亲自品尝,就已经能够闻到蜂蜜独有的香甜味道了。
不用多说,这必然是上好的野蜂蜜!
高明程也大方,他带了很多竹枝来,一人发一根,只是不准尝过的人再尝而已。
你尝了不买,可以,但不能一直尝。
这不是因为高明程小气,而是反复的尝,会把碗里的蜂蜜弄脏了,这会儿大多数人是不讲究这点,但高明程讲究,也不希望因为这个损失顾客。
要知道,能够买得起蜂蜜的人,都是手里不缺钱,日子过的好的人,而这种人,会比一般人讲究干净。
高明程的做派,引来一些人的赞赏,于是有人开口说道:“我买一瓶蜂蜜,你这一瓶蜂蜜有多重?我是说除掉瓶子的重量。”
今天高明程是带了秤来的,细奶奶家也有秤,家里蔬菜种得多时,细奶奶也会挑到军岭的集上去卖。
“这瓶子有七两,除去瓶子的话,一瓶蜂蜜大概一斤半左右,我给你称称看。”
有顾客了!高明程心中一喜,拿出了秤来。
第39章 被人盯上
第一瓶蜂蜜卖出去后,第二瓶很快也卖出去了。
县城就是县城,有钱人多!
今天高明程的生意做的很顺利,七瓶蜂蜜,不过半个小时,就全部都卖出去了。
捏着手里的钱,高明程心情极好,他拎着空篮子,准备走了。
只是在转身时,眼角余光看到有一个人一直在盯着他。
那人穿着衬衫和喇叭裤,看上去很潮流的样子,只是眼神不正,有些流里流气。
只一眼,高明程就看出这人是混混了。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少和这种人打交道——准确的说,是打架!
高明程收回目光,装作并没有发现的样子,拎着篮子出了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的周边,有一些巷子,有些巷子较为清净无人,高明程步伐轻快的朝着一处无人的巷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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