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217章

作者:仙风盈袖

  这些裙子也的确好看,但罗丽在心动之后,又摇头拒绝了。

  她拒绝的理由是:“穿这裙子干活不方便。”

  好吧,越是漂亮的衣服,越不适合干活的。

  最终,许多美干脆不给她挑红色的衣服了,而是给她挑了一套休闲风的春装,有上衣和裤子的那种。

  这种日常风,就适合上班穿,也适合干一些简单的家务活。

  但唯独不适合结婚穿。

  于是许多美说道:“罗丽,去看看婚纱吧!你和大志结婚时,干脆穿婚纱好了。”

  她领着罗丽来到婚纱展示的区域,那里摆着两个塑料模特,模特穿着洁白的婚纱,一束灯光映照在婚纱上,使得婚纱上镶嵌的珠子亮的发光,有种璀璨夺目的感觉。

  罗丽看到婚纱时,眼睛都瞬间瞪大了,满脸写着好美两个字。

  她虽然第一次看到婚纱,也觉得这衣服真奇怪,但婚纱的美,还是被她感受到了。

  不只是她,其实许多美和高淑芳,在第一次看到婚纱时,也是十分的惊艳,两个女人甚至在关门后,偷偷试穿过,只是那会儿天气比较冷,这婚纱一穿,凉飕飕的,所以只是试了试而已。

  现在天气逐渐暖和,许多美看着这漂亮的婚纱,心中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她拉了拉高明程的手,下一刻,高明程就微微低头,准备聆听她说话。

  “明程,我们哪天去照相馆拍照吧!你穿西服,我穿婚纱!”许多美小声说道,语气里难掩兴奋之色。

  她打算趁天气暖和,且肚子还没有大起来之前,穿着漂亮的婚纱去拍照!

  高明程和许多美早已经结过婚了,且肚子里都孕育着小宝宝了,但谁规定婚纱只能在新婚那一天才能穿呢?

  几乎没有犹豫,高明程一口答应了下来。

  并且还提议让黄大志他们结婚时,也去照相馆拍照留念。

  店里唯一的单身狗高淑芳,此时此刻感受到一股莫名的敌意,同时内心深处也有那么一点点冲动。

第336章 打电话和走动

  高明程算着时间,在第三天的傍晚,拨通了一个电话。

  电话的信号很快就抵达到首都,一个普普通通的大杂院里,有电话铃声响起。

  “阿珣,你接下电话!”卢殷的声音从一间屋子里传来,王珣正坐在台阶上吃饭,他把饭碗往地上一放,人就快步跑到电话座机那儿。

  “喂。”他拿起话筒,熟练的说道:“这里是实惠废品回收公司,请问你有什么事?”

  “你好,我找王珣。”

  “啊?找我?你是谁啊?”王珣傻眼了,他才来首都没多久呢,竟然就有人打这个电话找他了。

  “你就是王所长的侄子王珣?我是高明程,我想问问邓婉婉的情况。”高明程说道。

  话音刚落,就听见王珣叫邓婉婉的名字,并且说道:“哦,我喊她来接电话,你们两个自己说。”

  很快,电话那端传来邓婉婉的声音。

  邓婉婉有些紧张,怯生生的喂了下。

  当时离开时,她是被逼无奈,但是这突然之间走掉,她又觉得有点对不起高明程。

  高明程是她的救命恩人,给了她不少帮助,但自己这样一走了之,服装店就只剩下高淑芳一人,只怕会忙不过来。

  因此她在之后,是多少有些后悔的。

  她觉得,自己要走,也应该和高明程说一声再走的。

  现在接到高明程打来的电话,即使高明程还没说什么,但她也能够感受到高明程对于自己的关心。

  他肯定是怕自己遭遇不测,这才特意打电话来确认的。

  邓婉婉这么想着,心底越发愧疚了。

  听到邓婉婉的声音,高明程也彻底松了口气,这个电话号码,是他从王所长那儿得到的,从王所长的口中得知,王珣的一位表兄嗅到商机,去了首都发展,后来开了一家废品回收公司。

  这次把王珣喊去,不仅仅是为了收废品,更是为了捡漏。

  在首都,一些本地居民的家中,多多少少有些旧物件,如果能够以低价收来,就可以再以高价卖出。

  哪怕收不到旧物件,仅仅是收破烂,也能够挣不少钱。

  王所长怕高明程不信,还多说了几句。

  但高明程信。

  在八九十年代,很多人开始赚到钱,他们要么是捕捉到商机,要么是站在了风口,于是财富就如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了。

  改革开放后,城市里的居民逐渐有了钱,花钱也大手大脚起来,这个时候,大家普遍没有废物利用的意识,随地可见被丢弃的废纸、空塑料瓶等。

  尤其是建筑工地里,每天都会丢弃大量的建筑材料包装袋、废铁、麻绳等,如果把这些收集起来,送到废品回收站,那么都是可以卖到钱的。

  钱虽少,但架不住量多,只要你勤劳肯干,就能够以此发家赚钱。

  很多人看不起收破烂,但它的利润真的很高。

  高明程和邓婉婉闲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下邓婉婉在首都的情况,又告诉邓婉婉自己和她的爸妈说了她在首都的事情,叮嘱邓婉婉稳定下来,就给自己的爸妈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

  “我会的,高大哥,谢谢你。”邓婉婉声音哽咽的说着话,因为电话费很贵,因此邓婉婉也不敢说太久的话,她伸手快速的抹掉脸上的泪水,说道:“高大哥你放心,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我会努力工作的,等我赚到钱了,我就回来。”

  “嗯,你好好照顾自己。”高明程又说了几句,就挂断电话了。

  和邓婉婉通过电话后,高明程就放心了不少,接下来再好好培养罗丽,让罗丽尽快上手卖货,到时候店里的压力就会小很多。

  让罗丽到店里来做事,一是给了黄大志人情,二是罗丽即将结婚,并且长得不如邓婉婉好看,高明里总不会再来一次兔子吃窝边草的事情了。

  提起高明里,自从上回被他骂过,好像就有些自闭了,这几天畏畏缩缩的,也不理人,下班时,要么磨蹭到很晚才回来,要么一回来就进自己的屋子里去。

  高明里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打小受到的关注多些,难免就养成这种软弱别扭的性格了。

  高明程没空当他的知心哥哥,打算让他自己想清楚。

  之前他在村里种树种菜,现在回到县里了,那么该走动的关系,也得走动一下,否则时间久了,就难免生疏了。

  他先是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的家中做客,告诉了他们许多美怀孕的喜事。

  看到他们来了,赵冬梅显得很高兴。

  她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有时候高国兵还要在外面办案,家里经常空荡荡的。

  以前住在家属院时还好,可以和左右的邻居聊天,打发时间,再一个那会儿的房屋也小,被各种家具挤的满满当当的,也不显得空旷。

  现在这新房子,比之前的房子大多了,人都在家时还好,这人不在家,就显得格外的空旷冷清。

  为了打发时间,赵冬梅把院子里的地给翻了,准备种上一些菜,她不但打算种菜,还打算养几只鸡。

  她在围墙角落搭了个鸡圈,然后又用竹子围了一个围栏出来,就让鸡在围栏里活动。

  鸡这种生物,是个直肠子,那是一边走,一边拉屎,并且还会乱吃菜。

  不把鸡关起来,鸡能飞到家里去,到时候好好的房子,都会到处是鸡粪。

  饭桌上,赵冬梅频频给许多美夹菜吃,笑着让她多吃一些。

  许多美怀孕了,赵冬梅表现的比罗小华还要高兴。

  只可惜许多美现在吃什么吐什么,早孕期反应比较大,最后那些菜还是落入了高明程的嘴里。

  赵冬梅自己生过两个孩子,挺能理解的,于是说道:“等你能吃了,再上婶子家,婶子杀个鸡给你吃!”

  许多美知道赵冬梅不喜欢客套,于是笑吟吟的答应了。

  高明程之前听赵冬梅抱怨住到新家后,有些孤单无聊,于是说道:“叔,婶,我打算在这附近买一块地盘建房。”

  高国兵一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钱砌房子了?”

  高明程说的挺谦虚的,他说道:“够买地皮的钱了,所以我打算先把地皮买下来,省的以后这里的地皮都卖光了。”

  “至于建房子的钱,服装店每个月都在赚钱,倒也能够慢慢的建好。”

  高国兵闻言,便点点头,觉得高明程考虑的还是很周到。

  于是说道:“行,那我让人打听一下,看着周边的地皮怎么卖。你到这边建房子也好,这边虽然不如街上热闹,但这边的环境要好些,等后面的人民公园建好了,你还可以到公园里跑步健身。以后孩子长大了,也有地方去玩。”

  赵冬梅更是巴不得高明程也在这附近建房,这样她就可以经常和许多美走动了,平日里也有个说话的对象。

  她热情的说道:“我也给你打听打听,本来我还想喊我弟弟也在这边建房,不过他说这边离交通局有些远,他更愿意在交通局附近建房。”

  把买地皮的事情拜托给高国兵夫妇后,高明程就放心了不少。这交易地皮的中间,有些门门道道,你若是有关系,就能够更顺利的办下来。

  “来,叔,我敬你一杯。”高明程端起酒杯,和高国兵碰了碰杯子,他是晚辈,所以杯口要比高国兵的酒杯矮一些,以示尊敬。

第337章 狗咬刺猬

  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挑了个天气好的日子,带着许多美去拍了婚纱照,又去了一趟运输公司,和肖金峰联络了下感情。

  正当他准备再回一趟高家村,看看山里和地里的情况时,他收到了一封信。

  收到信时,他有些意外,等看到信中的内容时,就更意外了。

  这封信,竟然是小学生范立成给他写的,信中写着范立成跳级了,这个学期直接读了四年级,等下半年,就是五年级了。

  范立成还在信中抱怨,说自己之前就要求跳级,但学校和家里都以他年纪太小为由,不肯让他跳级。这一次,在他极力要求下,终于如愿跳级了。

  “高叔叔,我身边的兄弟姐妹心眼太多,同学朋友又太笨了,所以才给你写了这封信,和你分享我的喜悦。

  高叔叔,我觉得你很有趣,希望你觉得我也很有趣。”

  看完范立成的信后,高明程咧嘴一笑,没想到这小屁孩还会给自己写信。

  他只知道范立成早熟,却不想他还是个学霸。

  想了想,他拿出一本本子,刷刷刷的写了一封回信,大意是自己的确觉得他很有趣,愿意和他来往,并且祝他学业有成,另外,还把自己即将有孩子的事情说了,并且希望以后范立成能给他家孩子补课什么的。

  上辈子两个儿子都是学渣,所以高明程看人家学霸,那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如果学霸能够帮他辅导儿子的功课,那就更好了!

  所以,别看范立成只是个小屁孩,这个人脉,他还得好好经营才行了!

  把写了字的纸张撕下来,然后拿到邮局里去,当场买了信封和邮票,把这封信寄了出去。

  从邮局离开时,他又拐进一边的书店,买了专门的信纸。他有预感,接下来范立成还得给他写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