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204章

作者:仙风盈袖

  结果许多美也想不到。

  这十几岁孩子的西服,实在不好找人送。他们认识的人,要么是长辈,要么是同龄人,要么就是几岁的小屁孩。

  许多美说道:“我给他洗干净,让他接着穿得了,这么好的面料,不要了多可惜!”

  高明程不置可否,他也不想贪这套衣服,范立成能拿走那就更好了。

  这次进了很多货,一半春装,一半夏装,接下来几个月,他都用不着去羊城进货了。

  装货的袋子很大,不好抱着走,高明程手向上一使劲,就把袋子搁在肩膀上,就这么扛着走进店里,然后一路上楼去。

  二楼住满人了,这仓库就换成三楼了。

  他一连走了好几趟,这才把货物全部都搬进仓库,等之后有时间了,再慢慢整理去了。

  接下来,他还得把车子开回运输公司那边去。

  卡车太大,停在店门口,那是相当影响生意的。

  他打算去找范立成,看他要不要一起去运输公司那边玩。

  结果他去找时,就看到范立成居然在和两个中年女人说说笑笑,范立成的手里还拿着一个本子和一支铅笔。

  “看,姨姨,你们这样穿,是不是更好看?”范立成把手中的本子递给两个中年女人看。

  那本子上赫然画着那两个中年女人,并且那画上给她们搭配了一套新衣服。

  许是有些惊奇,又许是那样搭配的确很好看,两个中年女人都对此赞不绝口,其中一人说道:“小朋友,你这画能送给我们吗?当然了,衣服我们也要!”

  “呐,送给姨姨,姨姨这么漂亮,穿什么都好看的。”范立成立即把画递给她们,然后这甜言蜜语把两个中年女人给哄的笑容满面,似乎真的凭空年轻了好几岁。

  站在旁边的邓婉婉有些不知所措,还是范立成提醒她赶紧去把顾客要的衣服给拿来装好。

  送走了两个顾客后,范立成注意到高明程就站在旁边,肯定把刚才的事情都看到了,于是他微微抬头,朝高明程抬着下巴,眼睛还顽皮的眨了下。

  “立成,没想到你还会画画,居然还画的这么好!”高明程震惊了,他以为自己了解范立成了,却没想到范立成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他一个小屁孩,居然敢帮他卖衣服,还真的卖出去了!

  就……挺离谱的。

  范立成傲娇的说道:“你忘记我爷爷奶奶家是干什么的了?我三岁就开始拿画笔填色了。”

  经过这么一提醒,高明程也立即想到他爷爷奶奶是烧制瓷器的,在没有机器上釉涂色之前,瓷器上的釉色,都是靠人工手填的。

  并且一层色要烧一次,上等的瓷瓶,工艺那是相当的繁复。

  范立成在耳濡目染之下,有绘画底子,那也是正常的。

  “高叔叔,这个姐姐可真够笨的,就只会跟在顾客的身边,不知道主动介绍,说话声音也小。这样一点都不专业啊。”范立成老成的摇了摇头,一脸的不满意。

  旁边的邓婉婉羞红了脸,手脚无措的站在那儿。

  范立成本来只是参观一下这个服装店,结果却发现邓婉婉卖衣服那是相当的不专业。

  他并没有卖过衣服,但他买过衣服啊。尤其是颜阿姨带他去的那些店,那些销售员的嘴皮子不知道多利索多甜了,把人哄的团团转,然后就晕头转向的把东西给买下来了。

  那些哄人的话,他也能说,但是他有比县里超前的审美,所以主动给顾客搭配了衣服,并且当场绘画了出来,虽然是简笔画,但五官勾勒了出来,衣服也绘画的很仔细,让人一眼就有种惊艳感。

  但这惊艳感,更多是来自于画中的人的确和本人很像,这就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认为自己穿上那衣服,也会这么漂亮。

  用后世的话说,这就是卖家秀。

  高明程注意到邓婉婉的羞愧不安,于是他说道:“婉婉才刚刚卖衣服,不够专业也是正常的,慢慢的她就会好起来了。我要去运输公司那边,你一起去吗?你肖叔叔应该也在那里。”

  “走吧。”范立成直接点头,朝店外走去。

  于是高明程就带着范立成先去了运输公司。

  他们走后,许多美和高淑芳都啧啧有声,她们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厉害的小孩子。

  在乡下,这么大的孩子,都还在爬树掏鸟蛋和偷别人家的果子吃呢。

第319章 不难招待

  到了运输公司,高明程就带着范立成去找肖金峰。

  运输公司的业务逐渐多了起来,因此肖金峰挺忙的,他现在自己很少出去跑车了,大部分时候都留在公司这边,负责接单以及调控司机和卡车的运转。

  他们过去时,肖金峰正在指点一名新司机修理车子故障,那年轻人的身上沾满了油污,正在专心的低头捣鼓着什么,高明程探头看去,发现是在换发动机。

  “肖叔叔。”范立成轻快的喊着,看上去和肖金峰的关系还不错。

  “哟,立成啊!什么时候到的?今晚在肖叔叔这里睡吧!”肖金峰也挺喜欢这个孩子的,当即邀请范立成留在这边吃饭和睡觉。

  但是范立成拒绝了,他说道:“肖叔叔,你说晚了,高叔叔说让我去他那里睡觉的。”

  既如此,肖金峰也没有强求,而是把人引到办公室那儿坐着。

  “小春,去拿些零食和水果过来,再倒两杯茶!”肖金峰吩咐一个做事的小姑娘,这小姑娘是他的远房亲戚,到这边做事的,主要负责打扫卫生和煮饭。

  之前运输公司的人不多时,是肖金峰的妈妈煮饭的,但现在人越来越多,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自然得请个帮手。

  不多时,办公室的桌子上,就堆满了各种吃食,肖金峰热情的招呼范立成来吃。

  范立成挑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吃,然后说道:“肖叔叔,我爸爸给你和高叔叔都准备了一些小礼物。高叔叔的已经拿回家了,你的还在车上。”

  对此,肖金峰那是一点都不意外,笑着道谢,说等下就去拿。

  这时高明程说道:“肖大哥,这辆卡车留在你这里,我明天开吉普车送立成回家吧。”

  卡车能装货,跑一天就是赚一天的钱。再者坐卡车的舒适感,是不如坐吉普车的。

  肖金峰闻言,立即同意了。

  “好,我等下就把车上的东西转移到吉普车里去,你明天开吉普车送立成回家也好。”

  几人说了一会儿话后,就干脆动手搬起东西来。

  运输公司的吉普车是二手货,平常也不做为装货用,而是用来借给一些人开,或者主动送一些人去什么地方,这辆车算是交际工具,用来联络一些感情的。

  高明程也是看到吉普车就停在那儿,才这么提议。

  三人来到停车场,高明程先上前把车厢打开,伸手一撑,整个人就顺利的上了卡车。

  他先把一个小木箱搬了下来,肖金峰在下面接着。

  这小木箱没有封盖,装的东西一目了然,上面还写着肖金峰的名字,显然是范承耀送给肖金峰的礼物了。

  东西和给高明程的一样,都是一些地方特色吃食。

  紧接着,他又把其他的木箱搬了下来,这些大木箱也没有封盖,可以看到里面堆得满满当当的东西。

  因为东西很多,吉普车的后备箱和后排座位,都堆满了东西。

  但好在都塞进去了。

  换好车子后,高明程就准备告辞了。

  “我先带立成回去休息了。”他如此说道,肖金峰也没有硬留,朝他们挥手道别。

  坐在吉普车上,高明程觉得开这车,比开卡车要轻松点。

  回到自家那边时,吉普车即使停在路边,也不会太碍事,反而会吸引不少人的目光投注过来。

  “累了没?进去休息吧。要么我带你去县里逛一逛?”车子停稳后,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的确有些累了,连续坐了两天的车,明天还得再坐一天的车,所以他不想去逛,再说了,一个小县城,有什么可逛的?

  于是两人下车,走进店里,店里静悄悄的,并没有顾客,高淑芳和邓婉婉都在安静的看书。

  后院那边倒是传来一些动静,是许多美在洗衣服,这会儿她已经洗好了,正在晾晒。

  范立成跟着高明程来到后院,正好看到许多美在晾晒他的那套西服。

  “你叫立成对吧?这衣服我给你洗干净了,明天你还是带回去穿吧,这衣服我们也送不出去。”许多美笑着说道,然后又说道:“晾好衣服,我就煮饭,立成你喜欢吃什么菜?”

  范立成一愣,没想到这衣服还要让自己带回去。他想拒绝,但又听到许多美后面问的那句话,于是下意识说道:“我不挑食,都行的。”

  许多美就笑了,同时松了口气,这孩子不难招待就好。

  高明程出发前,就跟她说过回来的日子,所以家里提前买好了一些菜,等下她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淑芳。”高明程喊了一声,高淑芳立刻放下手里的书,快步跑了过来。

  “二哥,怎么了?”

  “淑芳,你把你的被褥搬到婉婉的房间里去,今天你和婉婉睡,你的房间给立成睡。”高明程说道。

  二楼住满了,三楼又还没有装修,还是毛坯房,自然不能睡觉。

  原本他打算给范立成找个宾馆,但是县里也没什么好宾馆,再一个范立成虽然早熟,但毕竟还小,放他一个人住宾馆也不好。

  另外,在羊城时,范承耀留他住在家里,这到了自己的家,自然得好好招待范立成才行。

  “好的,我现在就去搬。”高淑芳对此并没有意见,在她的眼里,范立成还只是一个小弟弟,睡她的房间也没关系。

  于是等高淑芳把她的铺盖和私人的东西都收拾好后,高明程就打开柜子,重新拿了一床新被子铺在床上,并对范立成说道:“今晚你睡这儿。”

  范立成并无意见,只在房间里打量着。

  突然他说道:“高叔叔,我以为你很穷,但没想到你已经比很多人都要过的好了。”

  得到范立成的一句夸,高明程顿觉神清气爽。

  这小屁孩自己日子过的好,就一直觉得他穷,他心底也曾憋气过。

  此时他微抬着下巴,傲娇的说道:“你现在知道也不迟!”

  然后又问范立成是留在房间休息,还是到楼下去玩。

  范立成选择下楼去。

  但楼下也没什么可玩的,于是他从书架那儿拿了一本书,坐在小凳子上安静的看书。

  高明程就没有他这么悠闲了,许多美已经准备煮饭了,他就坐在灶膛那儿,帮着许多美烧火,夫妻两个时不时说上几句话。

  都说小别胜新婚,说话时,两人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失过。

  “你准备煮什么菜?”高明程问道。

  “墨鱼干炖猪脚,梅干菜炖肉,芋头炖骨头和一盘风吹肉,另外还有豆腐和白菜。”许多美麻利的报着菜名,此时猪脚已经斩碎洗干净,放进大铁锅里了。

  墨鱼干是之前高明程从南方带回来的,有一次她把墨鱼干和猪脚一起炖后,发现两者味道相融,还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