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仙风盈袖
“哎。”张成远又应了一声,人已经走远了。
看着他这样不苟言辞的模样,高明程和许多美对视一眼,皆有些无奈。
“走吧。”高明程推着自行车出来,看向许多美。
许多美应着,连忙拿起一个大包,这里面就是他们的行李,东西也不多,就一些换洗的衣服。
许多美是第一次出远门,根本不知道要带些什么,高明程说带什么她就怎么做了。
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路朝县里而去,这个时候交通不便,家里有自行车,自然是依靠自行车前去县里。
等到了县里后,他可以把自行车放在高国兵那儿,等从羊城回来后,又可以从那里取车回家。
今天是上班的日子,因此高明程直接去了警局。只是没想到的是他刚去,小宋就说道:“高局这两天正念叨你呢,你赶紧进去找他吧。”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国兵找自己有什么事,于是带着许多美就往高国兵的办公室而去。
这还是许多美第一次进到警局来,她紧张得手心冒汗,好奇地左右张望着。
敲门进去后,高国兵正在打电话,看到是高明程,于是用眼神示意他稍等。
不过一分钟的时间,高国兵就挂断了电话。
“明程,多美,你们怎么来了?”高国兵问道。
高明程笑着说道:“我打算带多美去一趟羊城,所以要把自行车放在叔你这儿呢。”
“去羊城?”高国兵一愣,随即又想到了什么,于是点了点头说道:“你放到这儿就行。”
“对了,明程,我听说罗家最近有人从坑里村那边进了我们那片大山,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高国兵看着高明程,话说的隐晦,但眼神透露出了一些信息。
高明程自然知道高国兵真正想问的是什么,但是他却装傻说道:“还能是什么原因?叔你以前不是说他们在山里发现了老虎吗?也许是想进山打虎吧。”
“呵呵。”高国兵不明所以的笑了笑,然后说道:“那你觉得他们能打到老虎吗?”
高明程说道:“我觉得不能。”
“哦!”高国兵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然后也没有再问什么了,因为答案他已经知道了。
“路上乱,你们出门在外要自己小心,能不惹事就不要惹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要好好照顾多美。”高国兵叮嘱道。
高明程点头,表示自己会做到。
上次出门时,因为黄大志的缘故,招惹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这次出门,除非麻烦惹到自己的头上,否则他可以一律当做没有看到。
他家没有住在海边,所以他管的不宽。
和高国兵道别后,高明程就带着许多美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
这个时候的绿皮车火车,但凡要去的地方远点,都没有直达的,而是需要转车,有些甚至要转好几次。
好在高明程上辈子有经验,知道怎么买票坐车。
在简陋的车站,等了一个小时左右,他终于带着许多美登上了火车。
运气不错,他们买到一个座位于是高明程把座位让给许多美坐。
许多美坐在靠窗的地方,满脸的惊奇之色。她一会儿看着窗外,一会儿又扭头看着车厢里来来往往的人。
火车上的人往往来自天南海北,不说话时还好,一说话,无数方言乱飞。
前面的几个人说话,就带着一股子东北大碴子味,还有京片子味,闽南话、河南话、湖南话等,也都有。
这样的环境对于许多美来说,是十分的陌生和惊奇的。
她感兴趣的盯着别人看,直到火车启动,她瞬间被窗外倒退的景色勾去了所有的注意力。
一路上高明程领着她坐车下车,买票后再候车坐车。
一路折腾了近三天,两人才终于踏在羊城的土地上。
短短三天的时间,就已经把许多美从鲜嫩的小白菜变成了咸干菜了。
出门在外自然洗漱不便,吃的还好,只要肯花钱总是能吃饱的。但是洗澡之类的那是真的没这个条件。
六月的天气逐渐炎热,越靠近羊城这边越是湿热。
绿皮火车可不是空调车,炎热的季节全靠开窗通风换气,即使如此,挤满人的车厢里依旧是闷热的,并且汗臭味,以及各种各样食物的气味,都混杂在一起,那气味绝对酸爽。
于是终于到站后,别说许多美,就连高明程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羊城的火车站自然比他们那个县城的火车站高大上,许多美站在原地,满脸震惊的看着周围。
高楼大厦,硬化的水泥路,来来往往的各色行人,以及大大小小的汽车!
在他们那个县城,是见不到几辆桑塔纳和夏利汽车的,但在这里却随处可见,还有许多其他进口的车子。
这些车子,许多美自然是不认识的,但是不妨碍她觉得这些车子很漂亮很厉害。
“多美过来,我们去坐公交。”高明程说道,牵着许多美的手往公交车站台走去。
他打算先到服装批发市场附近,找个旅社住下来,然后好好的洗一个澡,吃一顿饭。
这一路真的是受尽了折磨,让享受过高铁的高明程简直难以忍受。
第204章 羊城之旅
羊城之旅原本计划需要半个月,但实际上包括来回路上花费的时间,也只有十天。
许多美第一次出远门自然是激动的兴奋的,但很快她就表现出了水土不服。
羊城太过湿热,吃的也不合胃口,汤汤水水的看着多却也吃不饱,在外面待了几天,许多美就饿了几天。
高明程本想带她到处玩一玩,见一见世面,但看到她这个样子也就打消了主意,于是办完事情后,他就带着许多美回去了。
这一路上,他其实经历了很多,他见到很多扒手在盗窃,见到南下支队的那伙人在闹事,也见到飞车党当街抢人金项链,将人拖拽数十米,险些毙命。
更重要的是,他还见到上辈子一起混过的土夫子。
这伙土夫子恰好也是去羊城,他们一行五个人,穿的如同老农民一样,手里也提着一个丝毫不显眼的袋子,袋子上还粘着土壤,任谁都看不出他们真正的底细来。
但高明程知道,这伙人是极其厉害的盗墓贼,专门盗大墓的,那袋子里,铁定装着珍贵的古董。
他们一路来到羊城,再几经周转去了香江,然后一番操作后,那些古董有些流入大佬的手中,有些流入拍卖行,有些更是流向国外,永远的消失在这片华夏大地上。
这些,高明程都看入眼中,却不动如山,并没有前去招惹任何事端。
出门前,高国兵叮嘱了他,他也的确不愿意招惹事端,以免牵连许多美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任何一个选择,都有可能影响到事情的发展形势,因此很多人都习惯独善其身,对许多不好的事情视而不见。
在羊城的那几天,他带着许多美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服装市场,又盯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进行分析,看哪一种衣服最受欢迎,穿在身上又是最好看之类。
除了购买样衣,高明程还领着许多美买了很多杂志,有文学杂志,也有时尚杂志,香江的《号外》就买了二十来本。
相比起内地,香江的娱乐业就发达多了。
许多美看到那些杂志时,满眼惊奇之色,觉得杂志上的明星个个都十分漂亮,有一种想跟着学的冲动。
她的头发本就是自然卷的,只是为了干活方便,从来都是扎一个马尾,现在也学着明星的照片,把头发披散开来,然后再换上新买的连衣裙,往镜子前一站,镜中的人就变得既熟悉又陌生起来。
但是,很漂亮!
高明程笑呵呵的看着她折腾自己,一饱眼福。
在羊城的最后一天,他还带着许多美去逛了羊城最热闹的地方,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
他们县里也是有一家电影院的,但相比起羊城的电影院来,就显得破旧不堪,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了。
如果不是水土不服,食欲不振,许多美说不定会乐不思蜀。
她看着高明程,很是遗憾的说道:“如果带上一罐辣椒酱来就好了!”
白米饭配辣椒酱,她就可以吃上两大碗!
高明程笑笑,说道:“下回再来时,你记得带啊!”
“嗯。”许多美应着,但她觉得这个下回,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这一路的花费,简直没把她心疼死!
高明程东凑西凑,总算攒下两千多现金,在羊城时,又找了个机会把手里的金子卖掉。
金价从81年后,就开始下跌,然后开始了长达二十年价格低迷时期,所以把黄金留在手里,带来的利润并不会太多。
后世的人结婚,讲究三金五金的,许多美是一件金饰都没有,但高明程打算再过几年攒下钱后,就再给许多美买金饰,反正这几年的价钱差不多。
如今的金价差不多八十五块一克,高明程手里有三两金子,但因为纯度稍微差点,所以价钱就稍微低点,但也一共卖了一万多块!
拿着厚厚一摞钱,高明程的心都有些跃动。
想当初他偷偷从黑包中拿了三千块,说要给黄大志分,黄大志却不肯要,因为自己担了风险,再加上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别的危险,因此他也没有硬劝。
而现在,黄大志明明可以自己独吞偷拿的黄金,却选择分给了他一些。
这可不是几百块钱,而是一万多块钱!
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将钱贴身藏好。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戴着一顶鸭舌帽和蛤蟆镜,打扮的和平时迥然不同。
如今流行蛤蟆镜,满大街的年轻人,十个就有七个是戴着蛤蟆镜的。
高明程出了买卖黄金的地方,然后七拐八拐的融入到人流之中,他的感官告诉他,他被人盯上了,因此他要甩掉身后的人。
而这些跟上他的人,其实就是经营买卖黄金那一伙的人。
这些人会通过跟踪他,来推测他的身份,如果惹不起,那就算了,但如果是独行侠,是惹得起的,那么他们就会伺机抢劫。
也就是说,黄金他们要,钱他们也要!
可惜他们对上的是高明程,高明程前世那会儿就是在这儿摸爬滚打过,对这里的地形较为熟悉,再加上他身形灵活,很容易就混入人群中,将身后的人甩掉。
身后的人几次跟踪,又几次失去目标的踪迹,于是就知道这是遇到老手了。
有些人打算撤了,但为首的人却不甘心,他长得有些白胖,但眉目中尽是戾气,他看着手底下的人说道:“那可是一万三千块!你们舍得放弃?”
一提起钱,大家立即就又心动起来。
他们这个黄金买卖的生意,虽然经常有人上门来卖黄金,但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的,少!
他能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那么是不是说明他手里还有更多的金子?
如果他们把人找到,不但能够把刚刚给出去的钱重新抢回来,还可以抢到更多的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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