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104章

作者:仙风盈袖

  还未嫁进家门,何秀曼就大概知道高明程其人了,因为这个名字在高壮口中出现的频率极高。

  等嫁进家门后,她从高壮和细奶奶的口中,听说了更多有关于高明程的事情,知道高明程虽然和这个家没有血缘关系,却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并且是很有份量的一份子!

  高明程答应中午在这边吃饭,不过趁着有空,他决定去他爸妈家一趟。

  自从分家后,他就很少上门了,只有在有事,或者他爸妈喊时,才会上门。

  高明程本想从后门进去,但后门被锁住了,于是只得绕到前门去。

  还未进屋,就听到婴儿的哭闹声。

  都说一月睡二月哭,他大哥的儿子这会儿正是容易哭闹的时候。

  罗小华抱着小孙子哄着,嘴里不停地说着好话,和她以往叉腰骂人的形象截然不同。

  家里除了他妈带着小侄子,其他人都不在。

  “妈,爸和明万他们呢?”高明程开口问着。

  罗小华看了他一眼,说道:“崽崽昨天哭闹了一晚,你大哥大嫂都没睡好,把孩子送给我看着,他两在家里睡觉。至于你爸和老三,他们去水库摸鱼了,你大嫂的奶不够,要炖鲫鱼汤给她喝!”

  “哦,你奶奶去看高亮的奶奶了,说是最近这两天身体不好,所以关系好的几个人,都去看她了。”

  提起高亮的奶奶,高明程回忆了片刻,才想起她是今年冬天时没了的。

  高奶奶和她算是好朋友,彼此不舒服时,都会登门看望,像她们这种上了年纪的人,很有可能是见一面少一面的。

  “哎哟,崽崽肯定是饿了,明程你来了正好,你来抱一下,我去给他冲奶粉。”罗小华把婴儿递给高明程,然后急匆匆的去泡奶粉了。

  不多时,她就拿着一个玻璃奶瓶过来了,里面装着温热的牛奶。

  这奶粉,就是出自红星农场的奶粉厂。这会儿物流不发达,很多厂子生产的产品,就供应周边的地区,只有格外有名的,才会跨省售卖。

  这会儿的奶粉,也不像后世的婴幼儿奶粉那样分一段二段三段四段的,就婴儿奶粉和成人奶粉两种。

  罗小华接过孩子,调整好姿势后,温柔的哄着:“来,崽崽吃牛奶咯。”

  她给孩子喂上牛奶,但喂的过程挺不顺的,吃惯了母乳的婴儿,对奶瓶和牛奶都有些排斥,不太愿意喝。

  这把罗小华给急的不行,低声下气的哄着,劝着,但奈何两个月的婴儿一点面子也不给,不但不喝,还哭的越发大声了。

  最终,罗小华没法子了,急匆匆的对高明程说道:“老二你该干嘛干嘛去,我抱着崽崽去找你大嫂了!哎,这奶粉可贵了,竟然不肯喝!”

  罗小华舍不得浪费牛奶,于是她自己就着奶瓶,咕噜咕噜的把里面的牛奶都喝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才去拿伞,抱着孩子往大儿子家的方向走去。

  高明程目睹了她一系列的动作,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

第179章 主动出击

  小满前后几天的雨水多,到五月底时,雨水渐歇,天气又逐渐好转。

  雨刚停的第二天,高明程就打算去一趟县里。

  之前没出门,倒也不是被吓住了,而是天气不好,干什么都不方便。

  许多美站在灶台前忙碌着给他煮面条,嘴里疑惑的说道:“今天也不是县里赶集的日子,你去县里做什么?”

  高明程随口找了个理由,说道:“我上回在县里卖了黑熊,但钱还没有拿到手,今天去找国兵叔拿钱。”

  一听是拿钱的大事,许多美当即没有再絮叨了。

  “面条好了,你多吃点!”许多美拿一个大海碗给他装面条,除了面条,里面还有两个荷包蛋和一些青菜。

  许多美自己也装了一小碗,里面只有一个荷包蛋。

  这蛋是自己家里的鸡下的,开春时,许多美就去买了一些鸡仔回来,还从二姐家买了两只老母鸡,如今鸡仔渐渐长大了,但还不到下蛋的时候,等到秋天那会儿,应该就会开始下蛋了。

  高明程吃东西很快,几分钟后,就把碗放下,伸手一抹嘴,准备走人了。

  他骑着自行车,一路朝县里而去,路上时,他左右张望着,将每一个遇到的人都看了个仔细。

  黄大志给他的那张画像,他依旧放在口袋里,只是那张画像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脑海中,只要一遇到,立即就会认出来。

  到了县城后,高明程直奔警局,决定先去找黄大志。

  不然茫茫人海之中,想要找到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那人如果在找他,那么很难找到他,他去找那人,亦是很难找到。

  这会儿即使是警局,也没有监控系统用,办案破案的效率并不是太高,等到以后网络发达了,那时对于犯罪份子来说,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到了警局,高明程自然要先去见高国兵,刚一见面,高国兵就先说道:“明程,你来得正好。我把卖黑熊的钱给你。”

  高国兵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钱,将之递给高明程,高明程接过,数也没数,就随手塞进裤兜里。

  高国兵颇为无语,说道:“你也不数一下?”

  高明程咧嘴一笑,真挚的说道:“叔可是破案高手,这点小钱,难道还会出错?”

  他不但表达了自己很信任高国兵,还轻轻地拍了个马屁。

  高国兵也笑了。

  高明程这次来县里,主要目的并不是来拿卖黑熊钱的,因此和高国兵聊上几句,就准备开溜了。

  而晋升副局的高国兵,手里的事情也多,因此也没有多留,只说如果高明程下午回去的话,中午就到局里食堂一起吃个饭。

  高明程应了,就去找黄大志了。

  一问人,黄大志在后面跟人学擒拿呢,小宋带他过去找人的,一路上,小宋笑着说道:“大志可努力了,平时没事时,他就会找我学认字,也会找小张教他擒拿,还要跟着他师傅学画画,啧啧,整个警局可能就属他最忙了!”

  “哦,明程你可能不知道,我表弟何大有也到局里来当协警了,本来那家伙吊儿郎当的,结果看到大志这么努力,跟大志一比,他简直被比到地底下去了!现在也比以前老实勤快多了!”

  提起自己的表弟,小宋的语气满是感慨。

  何大有从一个无所事事的混混,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正义的协警,自然是他家里人的意思。

  他本人奈何不了,于是便来做事了,只是态度不是很端正,来了后,就被黄大志的勤劳吊打了!

  所谓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没想到黄大志一个没读过几年书的大老粗,居然把何大有这个至少读到初中的人给卷住了。

  果然卷,才是生活的常态!

  找到黄大志时,黄大志正在努力的练习着擒拿,只是面对小张这个前辈,他每一次攻击,都以失败而告终。

  但以他学到的这些技巧,若是遇到普通人,那么也可一搏了。

  小张已经陪黄大志练了好一会儿了,此时看到高明程来了,知道他可能找黄大志有事,于是说道:“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你下盘还是不够稳,继续每天早上跑步和蹲马步!”

  “哎,好!”黄大志站直身体,伸手抹了下脸上的汗,他看向高明程,大概知道高明程为什么来找他。

  等小张和小宋都走后,黄大志上前两步,低声说道:“那个人可能真在找我们!我前天又和他碰面了!当时县里的一户人家报警,说家里进贼了,我跟着宋警官上门去查看,录口供,然后在巷子口,又见到那人了!不过有雨伞遮挡,他应该没有看到我的脸。”

  一般的犯罪份子,不会特意去招惹警局的人,躲都还来不及呢,如今黄大志的身份不一样了,再加上那天是高明程出的头,上交黑包时,也全程没有提黄大志,因此那人大概率不会对付黄大志。

  但黄大志怕啊!

  自从撞见那人后,他紧张的每天都睡不好,因此一有空,他就跟着局里的前辈学擒拿、散打之类的,只要能够多学几招,他也能够多些安全感。

  “你是在哪里撞见他的?”高明程问道,他打算主动出击,与其被迫被人找上门来,不如先下手为强的好。

  “在杨梅炳路!明程,你一定要小心!这件事……你要不要跟高局说一声,哪怕不带警员去,能带把枪也好。”

  黄大志知道高明程想干嘛,但他依旧担心的很。

  高明程摇了摇头,说道:“现在只是怀疑,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好抓人什么的,就不必告诉国兵叔了。”

  “枪也不用了,我枪法也未必好,这县里人多,不好乱开枪。”高明程是带了那把匕首和飞刀来的。

  比起枪法,他投掷飞刀的技术反而更好。

  得到最新的地址后,高明程就要走了,但黄大志左思右想,还是不敢让高明程一个人去,他把高明程喊住,鼓起勇气说道:“我也一起去!”

  高明程皱眉,两人分开,或许目标还小点,这两人在一起……

  但他从黄大志的眼中看到了对他的关心和义气,于是说道:“好,但我们分开走,你跟在后面,如果情况不对劲,你就去找人来支援。”

第180章 走私黄金的强哥

  杨梅炳路距离县中心有些远,这一片都是村民自建房,房子建的相对密,并且大多比较破旧,只有少数几栋是新修的,看上去就大气很多。

  此时,一栋老屋子内,屋里屋外,都充斥着一股苦杏仁的气味,这股气味显然不怎么好闻,但因为这栋老屋子太破旧,附近也没几个住户,因此倒是没人上门说话。

  屋子里有三个男人,其中两个容貌相似,像是兄弟两,另外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凶狠,眉头一颗黄豆大小的痣,酒糟鼻,薄唇轻抿,看着就脾气不好的架势。

  若是黄大志和高明程在此,定然能够认出这人是谁来。

  此时,这人看向那兄弟两,说道:“还要多久?”

  “强哥,剩下的这些金矿石,还要个两三天左右吧,等都提纯了,我们立刻就走。”兄弟两中的大哥说道。

  那小弟正在低头忙活着手中的事情,此时也用轻松的语气说道:“强哥,你不是说这里有你一个想教训的人吗?还没有找到吗?”

  被称呼为强哥的人瘪了瘪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来,啪的一声,打火机冒出火焰,将烟点燃。

  他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才说道:“还没找到,不过也不打紧,遇到就教训一顿,实在没遇到,我也没这闲工夫一直找了。”

  “哦。看来是有仇,但是仇不至死。”那小弟笑着总结一句,强哥也没反驳。

  他这人性格狠厉,手段也凌厉,招惹过他的人,很少有好下场,但他也分得清轻重,有些不必要的仇,能报就报,不能报也不能耽搁自己赚大钱。

  他看了一眼堆放在桌子上的金块,郁闷的心情舒畅了点,他说道:“好不容易停雨了,我出去透透气,你们两个加紧弄,尽快弄好就走,省的被人发现了。”

  “哎,好呢。”兄弟两应着,继续忙活手中的事情,在苦杏仁的气味中,一种昂贵的重金属却逐渐成型,然后被兄弟两小心翼翼的放到金块那边去。

  他们是在利用氰化溶液将金矿石中的金子提炼出来,除了氰化溶液,他们还有其他的手段提炼黄金,如用浓硝酸或者王水等。

  因为金矿石并非是单一的金子成分,还有其他的伴生矿,不同的伴生矿,需要不同的提炼手法。

  那些提炼出来的金子,都暂时堆放在一起,等离开这里后,再到别的地方融成金块,然后流入市场中。

  他们做事极为谨慎,在一个地方绝不停留太久,尤其是用氰化溶液提炼黄金时,更是做完就马上走。

  这是因为氰化溶液有气味,也有毒,对周围环境是有污染的,如果停留久了,肯定会被人发现。

  之所以不去村里找个地方弄,就是因为村里流动人员少,生人进村,风险更大,再一个,在县里高价租个老屋子做事,事成后,也方便坐车离开。

  强哥叼着烟,出了门去,刚出门,他就目光凌厉的扫视周围,发现无人在附近后,这才神情轻松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