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10章

作者:仙风盈袖

  油茶树有些树龄了,但也不算太大,他很快就爬到树枝分岔的地方,有了落脚的地方后,他试图伸手去触碰蜂巢。

  先丈量了一下距离,发现没问题后,他眼中闪过一抹锐利地光芒,双手已经果断的伸向蜂巢,然后用力一掰。

  原本有刀的话,应该用刀来切开,但谁让他是临时打的主意呢,没有刀,只好靠蛮力将蜂巢给掰断了。

  好在他力气大,竟是真的被他掰断了!

  高明程心中一喜,随即将弄下来的蜂巢丢进袋子里,然后迅速的跳下去,朝远方狂奔而去。

  那蜂巢之中还有很多蜜蜂,起初没反应过来,等发现被偷家后,大量的工蜂开始疯狂的朝高明程攻击而去。

  高明程根本不敢回头去看,脚下生风般,快的犹如踏风而行。

  在奔跑的过程中,他似乎感应到有蜜蜂追上了他,并且用尾针扎了他一下。

  他感觉到微微的疼痛,但并不剧烈,也就没有管,只一心往山下狂奔而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蜜蜂们终于没有再追着他不放了,高明程放慢脚步,大声的喘息着,脸上和身上,都有大量的汗液流出,沾了汗的衣裳紧紧的黏在背上,有种闷热的感觉。

  “呼。”高明程吐出一口浊气,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来。

  虽然心脏狂跳,气血沸腾,但成就感满满的!

  他拎着袋子,朝着山下的村子走去。

  当他下山时,恰好夕阳欲坠,时近黄昏。

  绚丽的火烧云铺满了半边天,虽然已是黄昏,但光线依旧灿烂。夏天白昼长,等待彻底黑下去,都得晚上七八点了。

  乡间小路上,陆续有人影走动着。

  有人背着一捆柴火,有人提着一个菜篮子,有人挑着水桶,还有人扛着锄头,都不约而同的从山里、地里回到家中去。

  而在一些屋檐上,已经隐约有青烟袅袅升起,这是吃饭早的人家已经在煮饭了。

  更远一些的大路上,有一群男人们一起朝村子这边走来,这是铁路工地那边下工了,临时工们相伴回家。

  对于一些人来说,到现在,一天就算过去了。

  但对于高明程来说,今天还有一些事情要去做。

  首先他得去找高富强,和高富强谈一谈,让他不要再针对张成远,接下来还得去高守旺家吃饭呢。

  高明程下山时,远远地看了牛尾岭那边一眼,没看到高壮的身影,估摸着他可能回家去了。

  他没急着马上回村,而是小心翼翼的打开袋子,让里面的蜜蜂飞出来。

  他掰断了大半截的蜂巢,这半截蜂巢中,也有一些蜜蜂在里面的。

  这些蜜蜂不多,被高明程带着一路的下了山,已经有些晕头转向了,从口袋飞出来后,也没有报复高明程,而是飞走了。

  蜜蜂走后,高明程才发现有不少蜂蜜竟然流了出来,黏在袋子上了。

  他内心一阵可惜,但也只能浪费了。

  他调整了一下方向,不再让蜂巢之中的蜂蜜倒流出去,然后大步朝着细奶奶家走去。

  这个蜂巢还算大,他打算一分为三,一份给细奶奶,一份送给许多美,剩下的一份带给高守旺。

  高守旺不但花钱买了他的猎物,还邀请他上门喝酒吃肉,那他可不能空着手去。

  刚走到细奶奶的家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高壮兴奋的声音。

  “奶奶,这兔子真是我捉到的!哈哈,明程哥教我做的套子,我在那山里转悠了大半天,才总算逮住一只兔子了!”

  “奶奶,你先别把这兔子杀了,我想再养几天!等明程哥回来了,我还要给他看看呢!”

  高壮抱着一只灰黑色的兔子,激动的满脸通红。

  细奶奶温柔的笑着,满脸的与有荣焉。

  “好,不杀它,我去给你找个笼子来养着,这兔子会挖洞,不用笼子是关不住的。”

  “奶奶,那你快去!”

  高壮连忙催促着细奶奶快去找笼子来。

第16章 上门闹事

  他们家还真有一个笼子,还是用铁丝做成的,是他爸在世时做的,当时是为了用来装斑鸠的。

  斑鸠是一种鸟,和鸽子类似,肉很好吃,每年冬天时,村里的人就会去想办法捕捉斑鸠。

  有的人用一种很细的黏网捕捉,有的人是用木框捕捉。

  高明程进门时,刚好看到高壮小心翼翼的将兔子放进笼子里。

  那笼子不大,兔子呆在笼子里后,都没有多余的活动空间。

  “明程哥,你看!这是我捉到的兔子!”高壮一眼就看到高明程了,立即炫耀起来。

  高明程瞧了一眼那兔子,估摸着有个两斤左右。

  于是顺口夸赞了句:“不错,你头一次下套子,就有收获,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你要再接再厉!”

  高壮激动的满脸通红,也觉得自己真的有狩猎的天赋,恨不得继续去山里转悠。

  高明程又问他:“套子你拿回来了吗?”

  高壮立即摇头说道:“没有,牛尾岭那边人少,我把套子放在兔子可能会经过的地方了,等明天清早,我就过去看看。”

  高明程赞许的点点头。

  兔子一般是清早活动,卯兔嘛,卯时那会儿兔子就会从洞里出来,前去外面啃食新鲜的青草了。

  什么是卯时呢,卯时是十二时辰之一,对应现代时间的5时至7时,又名日始、破晓、旭日、日出等,指太阳刚刚露脸,冉冉初升的那段时间。

  所以高壮把套子留在山里,等到早上去查看时,十有八九会有收获。

  “细奶奶,我今晚睡你这边哈。”高明程先是和细奶奶打声招呼,又对高壮说道:“我要一个人睡,你帮我收拾一张床出来!”

  “好咧。”高壮没有多问什么,高高兴兴的应下了。

  细奶奶倒是说道:“晚饭也在这里吃吧?我去煮饭了。”

  “我晚饭不在这里吃,我去守旺叔家吃饭。”高明程连忙说了句,怕细奶奶煮多了米。

  这会儿天气炎热,煮多米的话,第二天怕是会馊掉。

  细奶奶一愣,高壮倒是快言快语的问道:“你怎么去守旺叔家吃饭?他喊你去的?”

  虽然都是一个村的人,但显然高明程之前和高守旺没有什么交情。

  哦,高明程救过高守旺的事情,高壮已经忘记了,主要是这种事发生过太多次了,所以谁也没特意记在心上。

  “嗯,我布下的陷阱也得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我手里没钱,就卖给守旺叔了,他说晚上想喝酒,就喊我一起去吃点。”

  “对了,我在山里弄到一块蜂巢,细奶奶,你拿碗和刀来,我要分成三块。”高明程把蜂巢从袋子里拿了出来。

  高壮的鼻子抽动着,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我说怎么有股子香甜味,原来是蜂蜜!”

  细奶奶拿了刀和碗来,之前高明程说要分三块,所以拿了三个碗。

  家里的碗都是白色粗瓷做的,碗口有一圈蓝色图案,并且碗底还写着一个‘志’字。

  这是高壮爸爸的名字,他们这儿这会儿都这样,每家的碗底都会写着一个字,这个字大多是这家男主人的名字。

  比如高明程家的碗底就写着‘远’字。

  这样做的原因,是村里有红白喜事的话,主人家的碗筷不够,就需要借村里人的,等办完事,这些碗筷又要还回去。

  高明程将蜂巢均匀的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递给细奶奶,“细奶奶,这个给你和高壮吃,待会你们把蜂蜜弄出来,蜂巢先留着,以后有用。”

  “哎,好。”细奶奶看到高壮早已经按奈不住伸出手沾了一点蜂蜜尝味了,尝味之后,更是撕下来一小块蜂巢,放进嘴里吧唧起来。

  这种纯蜂蜜十分的甜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很难得的甜嘴的零食了。

  “明程哥,这百花蜜太好吃了!你怎么弄到的?我看你身上好像也没有被蜂蜜扎过的印子啊!”高壮大口大口的吃着,脸上的小表情幸福的不得了。

  “我跑得快,没被扎到。”高明程矢口否认,不想让人替自己担心。

  其实他有被扎到,虽然看不到后背的情况,但他感觉不痛,应该没什么大事。

  “另外两份蜂巢,一个送给许多美,一个送给守旺叔,先放这儿,我现在要去找一下高富强。”

  高明程和高守旺喝酒的话,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结束,所以他想趁着吃饭前的时间,去找高富强把事情说一下。

  只是他刚说完,细奶奶和高壮竟然同时开口说话了。

  细奶奶说:“你不给你爸妈留一份?”

  高壮说:“你找高富强做什么?打架吗?我也去,给你壮壮声势也好!”

  高明程先是瞥了高壮一眼,说道:“没你什么事!”

  又对细奶奶解释了句:“这蜂巢不大,我家里人多,不好分。等下回再弄到,我再给我爸妈他们。”

  说完,他就要出门去找高富强了。

  刚才那句话,是搪塞细奶奶的。

  主要是重生回来后,他对家里人的感观有些别扭,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是像以前那样掏心掏肺呢,还是就此疏远。

  想到和家里人的关系,高明程眉头紧皱。

  这时他听到有声响从自家那边传来,出于好奇,他朝那边张望了一眼,看到黄婶子竟然到他家来闹事了。

  呃,准确的说,是找他来闹事的!

  至于黄婶子为什么来找他闹事,也好理解,无非是她的宝贝儿子没了命根子了。

  高明程对自己的力度控制的很好,他那一脚踢下去,高仁的命根子肯定得出问题。

  黄婶子的战斗力可不低,但显然高明程他妈罗小华也不是吃素的,黄婶子敢上门来骂,她就敢骂回去,还抡起扫把就要打人。

  “我家明程虽然经常打架,但从来没有欺负过村里人,你说他打了高仁就他打了?你这话说出去,看谁会信!”

  “再说了,他好端端的会去打高仁?要是他真打了,肯定是高仁干了什么坏事!你敢不敢说高仁做了什么事?”

  罗小华双手叉腰,满脸愤怒,气势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家老小八口人,人多势众之下,一时之间竟把黄婶子压的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