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不科学 第322章

作者:新手钓鱼人

  拥有另一重身份?

  真是奇怪啊……

  不过很快。

  徐云便将这个念头给抛到了脑后——原因无他,因为伤口实在是太痛了。

  看着他这副直抽冷气的模样,威尔连忙看了眼汤姆逊,急切的道:

  “汤姆逊先生……”

  汤姆逊眼中闪过一丝迟疑,不过同情心最终还是占了上风,只听他道:

  “跟我来吧。”

  随后他引着徐云来到马车边上,从车厢里取出了一个小木盒。

  又打开木盒,拿出了一卷绷带和一个小瓶子。

  接着他示意徐云靠在车辕上,将小瓶子的瓶盖拧了下来。

  顷刻之间。

  一股浓郁的酒精味便涌入徐云的鼻翼。

  作为一只生物汪,这股味儿徐云实在是太熟悉了——这是标准的医用酒精。

  不过还没等他有时间思考,汤姆逊便拉住了他的左手,平静的看了他一眼:

  “有点痛,你忍一下。”

  说完。

  他便拿起棉签,沾满酒精,直接敷到了徐云的伤口上。

  徐云:“(◎_x)!!!!”

  后世医院在清理伤口的时候,大多都会使用碘伏这种消毒剂,这是一种混合物,虽然颜色比较深但没多少刺激性。

  至于酒精嘛……

  感兴趣的可以亲自试试,那个酸爽哟……

  看着拽着自己手臂的汤姆逊,徐云很想告诉他,自己的背包里其实是有碘伏的……

  不过痛归痛。

  这种高浓度酒精的出现,倒是让徐云掌握了另一个信息:

  众所周知。

  尼古拉斯·泰奥多尔·索绪尔在1807的时候,才确定了乙醇的化学式。

  并且直到1825年后,人类史上才有真正的医用酒精出现。

  因此酒精的出现令徐云更加肯定,自己所处的时代必然在1825年之后。

  可惜自己不是历史学家,没法从汤姆逊和威尔的衣着上判定更详细的年代。

  又过了十分钟。

  汤姆逊给徐云的肩膀缠上了最后一圈绷带,盖上酒精瓶盖,对他说道:

  “现在感觉怎么样?”

  徐云试着转了转肩膀,虽然手臂上依旧还有些许疼痛感,但至少比一开始要好多了:

  “没那么痛了,真是太感谢您了,汤姆逊先生。”

  汤姆逊脸上的表情依旧没什么波动,无所谓的摆了摆手道:

  “小事情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说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云,继续道:

  “另外……罗峰先生,如果你的身子没有大碍,那么我们也差不多可以分别了。”

  “……”

  眼见汤姆逊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关系,徐云连忙摆出了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苦笑道:

  “汤姆逊先生,如今天色将暗,这儿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这也太危险了吧。”

  “你让我一个人走在这荒郊野外,我还不如直接躺回那坑里就地埋了好呢,那样多少还能留个全尸叻。”

  说着他指了指马车,说道:

  “所以能让我借宿几天吗?我会支付生活费的!”

  汤姆逊闻言朝四下里看了几眼,脸色闪过一丝犹豫。

  虽然他不太愿意和徐云再扯上关系,但诚如徐云所言,眼下的环境确实不太适合一个人独行。

  先前在捡柴火的时候,他曾到不远处的高坡上眺望过一番。

  这里地处英伦大岛北方,位于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交界处。

  地广人稀不说,周围还有很多沼泽湿地。

  没错,沼泽。

  地理没挂科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英国位于亚欧大陆西北端,受大西洋环流气候的影响,全年温和湿润,年平均降雨量约1100毫米。

  水资源丰富有利于植物生长,发展农业的潜力大,但也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

  例如积水会挤占土壤的氧气空间,导致农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畅。

  时间久了会根茎腐烂,乃至农作物死亡。

  长年累月之下,英国便出现了很多沼泽湿地。

  其中英国东部的滨海泥沼面积达2000平方公里,西南萨默塞特平原洼地面积达到了650平方公里。

  北部虽然沼泽总面积不大,但零散的沼泽数量却极多。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顿山战役中,苏格兰军队便在沼泽地里损失大半,最后被爱德华国王率领的英军彻底击溃。

  当时若是没有那片沼泽。

  道格拉斯带领的苏格兰骑兵或许还能与英格兰一战,那样后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说了。

  天时地利这四个字儿,有些时候真不是说着玩的,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过车的人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在这种背景下。

  如果没有向导或者地图,一个人外出独行,确实还不如直接躺那坑里来的痛快。

  想到这里。

  汤姆逊不由看了徐云一眼,问道:

  “罗峰先生,你接下来打算去哪里?”

  徐云早在汤姆逊为他包扎伤口的时候便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当即回道:

  “去伦敦。”

  “伦敦?”

  汤姆逊眉头微微一皱,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样?

  不过很快,他的眉头便松了开来。

  应该只是巧合而已。

  伦敦毕竟是目前整个英伦乃至欧洲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外人对其心向往之倒也正常。

  就像后世那些北漂沪漂一样,自殖民贸易开始后,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员涌入伦敦。

  接着他又看了眼徐云的风衣和肤色,猜测道:

  “你去伦敦做生意吗?”

  徐云装作憨厚的摇了摇头:

  “遵父母之命去拜会一位长辈,顺便看看能不能在伦敦找个工作,甚至扎根在伦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没办法继承家业,只能外出求生了……”

  汤姆逊见说迟疑片刻,不动声色的看了眼身边的威尔,最后下定决心道:

  “既然如此,你这几天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

  “穿过前方的怀特库姆山,再过三天左右就能抵达一处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镇,到时候我们在镇上分别,没问题吧?”

  三天。

  这个时间不算很长,但总比立刻被赶走要好很多,因此徐云立刻答道:

  “没问题,多谢您了,汤姆逊先生。”

  与此同时。

  徐云扶着伤口绷带的右手掌心,顿时微微一紧。

  他注意到了汤姆逊口中的一个词:

  丹弗里斯镇。

  丹弗里斯镇,这是丹弗里斯-加洛韦地区的行政中心。

  在后世,它隶属于苏格兰地区的32个一级行政区之一。

  它地处地处苏格兰与英格兰的边界,南面与英格兰坎布里亚郡接壤,面积很广。

  徐云之所以对这个小镇有印象,是因为镇上有座儿童小说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马修·巴利的雕像。

  当年徐云在留学的时候,曾经和女朋友搭乘火车来过这里,在小镇的广场上撒过狗粮。

  如今时过境迁。

  徐云初恋的女儿已经上初一了,徐云却还只是个单身狗,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至于另一座怀特库姆山嘛……

  徐云就不太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