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非常帅
“首先根据我从法院那边查到的资料,陆勇并没有像电影里的程勇一样帮人代购药物,更没有借此牟利,关于这一点是完全可以确定的。”
“因为银行卡的资金往来流水是清晰可查的,网上的非议可以不用理会。”
“也就是说在购买印度药的过程中,现实中陆勇只是教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病人如何去操作,帮他们翻译那些看不懂的英文流程而已。”
“这点尤其重要!”
说到这里,只见罗象脸色认真的点了点剧本道:
“但是剧本中的男主角程勇的行为和动机,和现实人物却有了本质的不同。”
“至少从你给我的剧本来看,他最初是以牟利为动机的。”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他充当的就是一个假药代购中介,并且从中赚取差价。”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想让剧本中的主人公和现实中陆勇一样不予起诉,我个人觉得基本上不可能!”
此言一出,会议室内顿时一片默然。
而在一番思索后,无论是高飞还是韩三品等编剧都不得不承认罗象的话确实有道理。
只是逻辑虽然说得通,高飞从情感上却有些不能接受。
于是在沉吟片刻之后,高飞还是忍不住问道:
“罗老师,我记得你和我说过,人在快饿死了吃熊猫算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那么人类在快要病死的时候,买‘假药’吃就不算紧急避险吗?”
“饿死是死,病死就不是死嘛?”
不想罗象闻言却丝毫不为所动,还是铁石心肠道:
“自己吃,算。”
“卖给别人吃,不算。”
“就算他救了别人的命,但行为依旧触犯了法律!”
见他这么一说,一直坐在旁边默然不语刘艺菲终于也忍不住了。
“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如果要是这么说,难道陆勇当初自私自利,不救别人,反而才应该是最佳选择?”
“这不就是在逼着别人见死不救吗?法律的本意是这样的吗?”
此言一出,高飞当即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于是他当即按照刘艺菲的逻辑,不解的问道:
“如果当初见死不救才是陆勇最佳选择的话,那么我想知道见死不救犯法吗?”
而罗象闻言连想都没想,当即便无奈的叹了口气道:
“见死不救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来认定是否犯法。”
“一般分为【有作为义务】和【无作为义务】两种类型。”
“如果死者与见死不救者有关系,此人就有义务对对方进行施救。”
“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的,不构成犯罪;”
“所以,按照剧本中的情况分析,男主角程勇见死不救……不犯法!”
闻听此言,高飞彻底没话说了。
而其他人也顿时被罗象的这通话给整抑郁了。
没办法,逻辑闭环了都!
难怪会有人说学法律的十有八九都会越来越冷漠无情,看来纯属是职业病。
不过郁闷归郁闷,高飞等人也确实被罗象说服了。
毕竟在法律这块他们这群人加起来都不够罗象一个人打的,还能怎么辩呢?只能改剧本了!
只是在吐出一口闷气之后,高飞反过来一想觉得这样一改效果或许会更好。
因为这说明了剧本中的男主角程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这种大无畏的勇气在影视创作中,一般都会让人物带有一定的“殉道”光环。
而经高飞这么一说,韩三品等人这才释然了。
不过随即老韩和高飞便开始头疼起来。
因为重新改了结局的本子审核风险何止增加了一层。
想要这样的本子安然过审并且成功上映,那还真是考验周易的人脉和手段了……
第561章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书接上文:
话说《我不是药神》的立项从一开始,就充满着不确定性。
只是,高飞虽然知道这个项目有多难拍,却依旧想尝试一下。
毕竟如今的周易影视已经今非昔比了!
甚至倘若不是中影在行政方面还有一定的优势,周易完全可以稳压它。
这与公司体量无关,纯属是高飞在话语权和影响力方面确实超过了中影。
而这也是他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原因!
因为以周易如今的实力,再一心想着躺在舒适区里赚钱确实说不过去了。
既然周易借着时代的机遇走到这个位置,那么自然也应该尽到自己的担当。
而不断的为华夏电影扩宽边界,开辟更多的题材种类,就是周易的责任之一。
当然,高飞也可以选择像当初的王家兄弟一样尸位素餐、辜负期许。
毕竟即便如此,他依旧可以过得十分舒适。
可高飞和他们终究不是一类人。
于是当周易编剧组继续打磨剧本的时候,高飞便开始和韩三品慢慢发力了。
一开始总局那边收到《我不是药神》的故事梗概之后,果不其然直接否了。
甚至没有给任何修改意见,只是建议周易换一个素材。
这让深知官场惯例的高飞和韩三品都忍不住心中一沉。
因为没有修改意见,其实就是最大的意见!
只是对审核人员的反应,高飞无奈之余倒也不意外。
毕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为官秘诀,他当年在东京就知道了。
对于任何部门来说,求稳都会胜过求功!
因为功劳通常都是和风险并存的,所以只要不做,那么就没有风险!
但理解归理解,对于他们这样的行为高飞依旧很郁闷。
想做事的让永远会被不做事的人拖后腿。
此中无奈,唯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是什么滋味。
……
“行了,这才哪到哪儿呀?都是小意思!”
办公室里,相比于年轻气盛的高飞,韩三品倒是淡定的很。
见此情形,高飞当即也忍不住失笑的摇了摇头,放下了电话。
确实,事情难办那是正常的,要是太顺利了,他反而要怀疑是不是有坑呢!
于是两人合计了一番之后,选择分头行动。
老韩找老朋友聊一聊,而高飞则找上了同行金盾影视。
然后在他们的介绍下,和法院方面的人坐下来深入的沟通了一番。
毕竟陆勇案参与程度最深的就要属法院系统了。
故此《我不是药神》如果想要开拍,法院这边是怎么也绕不过去的。
而法院这边在得知高飞想要改编《我不是药神》之后,倒不是没有想审核那样讳莫如深。
当然,他们也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只是在了解看剧本初稿之后,就某些问题和高飞以及编剧等人咨询了一番。
当他们了解到罗象老师给出的修改建议之后,倒是颇为满意,对周易影视的严谨也颇为赞赏。
于是在针对某些细节方面做了修改,确认了剧本想要拍摄的内容之后,高飞终于拿到了法院方面的许可证。
不过说是许可证也不对,因为那就是一张盖了章的合作协议。
即万江地方法院将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到《我不是药神》这个项目中去。
而法院方面都愿意参与了,那么审核的顾虑自然就减少了大半。
与此同时,韩三品那边也解决了其他关节。
毕竟偌大的系统,总会有一批勇于任事、敢于担当之辈。
于是在一番辛苦之后,周易影视总算拿到了拍摄许可证。
……
翌日,周易大厦。
在过了审核这一关之后,《我不是药神》这个项目终于开始上马了。
不过因为雄安公会的存在,这次高飞没有想以往那样在小圈子里找人。
而是直接将《我不是药神》这个项目放在公会官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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