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孤独麦客
“可要我派些军士随行?”保圣郡王尚未就藩,便只能由王傅代行了,考虑到有那么多长相凶恶的蕃人首领,孙德昭担心鲁崇矩为其所害,于是问道。
“州中就一千军士,能派多少人?无妨的。”鲁崇矩苦笑道。
“一路上多加小心。”见鲁崇矩坚持,孙德昭也不好说什么。
“告辞!”鲁崇矩拱了拱手,带着十余名本州部落首领上路了。
女真、室韦首领们连忙跟上,兴高采烈。
他们每个都带了几十甚至上百随从。鲁崇矩知道,蕃人贪小利,这是去混赏赐的。
不过——似乎他们自己不是这么认为的。
“完颜氏的人发财了,乌延氏、秃丹氏也出了几个后起之秀。”
“这次得和圣人说好,让咱们的子弟跟着西征,军前效力。”
“还记得当年圣人在湄沱湖畔起舞,这一过却是好几年了。”
“圣人还吃生鹿舌,哈哈,当时我以为他吃不下去呢。”
鲁崇矩笑眯眯地听着。
蕃人粗鄙无文,什么话都敢讲,什么事都敢做,淳朴直率,与你看对眼了,什么都好,看不对眼,说不定就要反了。
“是啊,我当时就盯着圣人的表情,不过没看出来什么。”
“圣人是条汉子,他若死了,我给他披麻戴孝。”
“那叫缟素,什么披麻戴孝。”
“对,我全族缟素。”
“圣人若看上我女儿就好了,给我生个外孙,我把部落给他。家里几个儿子,看着就生气,终日饮酒,还偷我小妾。”
“你那小妾不经常拿来招待客人么?”
“招待客人,不招待儿子。”
“你那小妾也生过两个儿子吧?我看不是你的种。”
“管他是谁的种,就当儿子养了,还多几个打仗的人。”
一路之上,风雪连天,但众人兴致很高,说笑个不停。晚上住驿站时,更是呼朋唤友,喝酒吃肉,吵闹不休。
鲁崇矩放下身段,与他们打成一片,倒获得了不少信息。
这次连最远的鲸海州的人都来了。圣人在黑水一带的号召力,确实挺强的。
昔年湄沱湖之会,女真诸部先被狠狠揍了一顿,然后与圣人盟誓,至今都十分老实——上次有小股沙陀人叛乱,女真诸部还奉命出兵平叛,可以说非常恭顺了。
“黑水五州现在怎么样了?”鲁崇矩问道。
“圣人给咱们送了黑麦、燕麦种子。”
“还有当官的过来教咱们怎么种。”
“黑麦是好东西,能养活不少人。”
“秃丹家的人说,如果燕麦再丰收几年,大伙就凑钱筑一座城。”
“有了城,日子就好过多了,到时候搬城里去住,不挖洞了,哈哈。”
鲁崇矩暗暗点头。
让女真人学着种黑麦,应该是朝廷的意思。
种地能养活更多的人,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但相应地也会慢慢失去血勇之气。毕竟过上好日子了,不再茹毛饮血了,人吃苦耐劳的能力就下降了。
怎么说呢,有好有坏,对他们而言整体是好事。
这个世上,没有人是傻子,即便野人也不傻,甚至更加敏感、多疑。你防着他们,打压他们,那就永远不可能让他们真心臣服,早晚会决裂。
让野人文明一些,筑城耕田,以后说不定还有把羁縻州升为正州的可能。
休息一晚之后,第二天继续出发。
当鲁崇矩收拾停当,走出房门的时候,女真人已经在检查器械了。
驿站大院之内一片抽刀入鞘的声音。
“哈哈,有这么多忠勇之士,何敌不可破?”鲁崇矩哈哈一笑,招呼众人上路。
※※※※※※
山岭草地之内,信使的马蹄声从未断绝。
女人一大早就烧热了铁锅,锅内的米粥粘稠浓厚,香气扑鼻。
男人最后检查了一遍羊圈,然后回到帐内吃早饭。
草原生活艰苦,能耕作的地方少,粟米这种东西得去长夏宫才能换得,一般而言舍不得拿出来吃。
但今天比较特殊,家里的男人马上要出征了,这时候得吃顿好的。
仿佛感受到了离别的气氛,就连牧羊犬也十分乖巧,不住地与主人撒娇。
十四岁的长子拿来了桦木弓梢,上好弦后,仔细为父亲调校。
十岁的次子流着鼻涕,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放到父亲马鞍一侧。
女儿抱着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羊的腿有些问题,直不起来,若在往常,她定然十分焦急,但今天父亲要走了,她的心思已不在羊羔上面。
“不用多想。”吃完一碗米粥,男人又开始盛第二碗,说道:“听百户说,不是去打仗。大汗要与各部落首领会盟,应该是好事,说不定还有赏赐。”
“你一个小将,能混到什么赏赐?”女人担忧地说道:“会盟结束之后呢?会不会打仗?”
男人若有所思,没说话。
“听老人说,草原会盟,十次有八次没好事,会盟完就要厮杀。”女人说道。
“那又怎样?”男人扬了扬眉毛,道:“我是侍卫亲军的人,是大汗的家兵。大汗要打仗,只能遵从。若没大汗的照拂,山后草原一片混乱,咱们长夏宫能顶得住谁?再说了,以往出征都有赏赐,这个铁锅还是打仗挣回来的呢。”
女人无言以对,只是不住叹气。
“爷爷!”长子调校完骑弓后,便将弓弦解下,走了过来,说道:“听张夫子说,将来新君继位,可能会给侍卫亲军的人发赏赐,好多钱帛,我将来也要当侍卫亲军。”
“发赏赐?”男人疑惑道。
“对。”长子说道:“张夫子说,前唐每位天子继位,都要给神策军发赏。”
“咱们不是神策军。”
“咱们比神策军还亲近大汗。”
“张夫子还说了什么?”
“张夫子还说,新君继位之前,很可能还会调侍卫亲军南下,助他稳定局面,这也可以领赏。拥立之功,是最值钱的。”
“张夫子懂得还不少。”男人笑道:“其实他说的没错。咱们侍卫亲军就是大汗的家奴、私兵,有些去中原早的人,已经混上官位了。”
说到这里,男人微微叹了口气。他三十多了,到现在还在草原厮混,管着十户人,这辈子估计都没机会去中原了。
但儿子还是有可能的。
“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苦练本领,不能松懈,知道吗?”男人突然说道。
“知道。”少年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将来要去洛阳给大汗当侍卫,然后外放当官。”
“哈哈!”男人笑了。
这确实是侍卫亲军成员的一条好出路。但宫廷侍卫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竞争激烈得很。
如果——开战之时他奋不顾身,战死沙场,倒是有很大机会让儿子长大后当宫廷侍卫。
富贵,都是要拿命来换的啊,但也很公平。
第072章 柔州与富谷
二月末的代北草原尚未返青。
间或有些地方冒出了一点点嫩绿色的草头,但整体仍然是单调的枯黄色。
集宁县是柔州的理所,靠近城墙这一片,蕃汉杂居,满满当当挤了几千人,大部分是阴山镇军的家人。
阴山镇军有第一、第二两镇,最开始的来源便是留守关北的新泉军,以及收降的忠武、淮宁二藩镇兵的精壮。后来又选送了一千灵州院新兵、一千青唐吐蕃精壮。
成军之后,前者有一万步骑,驻丰、胜二州;后者有八千人,驻柔州。
因为需要防御的面积过于辽阔,听闻枢密院有意在阴山地区再组建一支镇军,人员就从杂牌部队中挑选。
还是老规矩,最能打的补入禁军,给禁军增添一点新鲜血液,不令其固化。
次能打的编为府兵,分置辽东各地,甚至是西域、云南。
剩下的普通士兵,战斗力没多强,心气也不如别人,再连哄带吓,基本是被吃定了。
阴山第二镇的驻地是柔州,但也不可能全聚于一处,事实上是分散聚集在各个城塞中的。集宁县这边是最大的一处驻地,也不过只有两千多人罢了。
镇军家属、契苾家牧民、编户蕃汉百姓外加来来往往的商徒之流,构成了柔州的小社会,仔细看的话,生机还是挺旺盛的。
一大早,契苾允年便骑着马儿,来到了集市上。
“按单采买,动作快点。”他挥舞着马鞭,说道。
汉阴郡公府上的文吏们轰然应命,拿着礼单,挨个走进各个店铺,采买商品。有那还没开门的,直接被人擂得震天响,睡眼惺忪地打开门后,先吓了一跳。
柔州是朝廷正州,但谁都知道,本地还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势力,那就是契苾家。
作为大夏郡公,又是皇亲国戚,契苾家的能量之大,便是刺史也得礼让三分。盖因他们家在周边的广阔草原上,控制着近八万牧民,极限征兵拉出三万骑不是问题。而且在草原诸部中,他们家算是比较能打的,曾经不止一次得到圣人表彰。
不过到底不是纲纪废弛的前唐末年了。新朝肇建,各项规矩还是比较严的,契苾家是地头蛇没错,但柔州行营尚未撤销,附近屯驻着不少兵马,来往的官员也络绎不绝——监察御史刚刚抵达云州。
若被人告上一状,也是挺麻烦的事,碰上圣人心情不好,正常处罚之外,还可能罚食邑。即便只罚一百户,那也是比较肉疼的。
因此,店家们看到郡公府的人涌进来搬货物后,并不着急,只让子侄辈去与文吏们点验数量,拉扯价格,自己则与带队的郡公府录事攀谈。
“曹录事,这般兴师动众,难道传闻是真的?”店家问道。
“你消息还蛮灵通的嘛。”曹录事面现惊讶。
“做买卖的,哪能不眼观八路、耳听八方?”店家谦虚地一笑,道:“我姐夫在参州做买卖,那边动静更大。”
“原来如此。”曹录事点了点头,随口问道:“你姐夫是做什么买卖的?”
“贩运石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