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到中年纸老虎
危险解除,齐瞎虎的兴致相当的高涨,他身后的汉人丁壮们也哄堂大笑,两日来的憋屈一下就扫尽了。
他们爽了,可另一边的回鹘人,个个脸色极为难看。
这些龟兹回鹘人被吐蕃人迁徙到祁连山上居住了六七十年,早已在很多方面沾染上了吐蕃人的习俗,给人送狐狸尾巴,这就是吐蕃人羞辱弱者和懦夫的终极手段。
哪怕吐蕃人现在已经从吐蕃帝国衰弱成吐蕃各部了,但在青塘和祁连山一带,你对一个吐蕃男人说想跟他的妻女发生点超友谊的关系,按照现在吐蕃人的习俗,他们很大可能不太会当回事。
但你要敢送一个吐蕃男人狐狸尾巴,如果你两地位和实力相当,他不杀了你或者被你杀了的话,家族和部落就会蒙羞,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来。
于是,当齐瞎虎拿着一条硝制好的狐狸尾巴,朝着葛咄的大帐摇晃的时候,连躺在地上失血过多的琼热多金,都涨红了脸。
“达干!达干!达干!”
大帐门口聚集了差不多六七十个回鹘人,他们没上来跟张昭这边的汉人对峙,而是看着葛咄的大帐,开始不停的呼喊葛咄。
因为葛咄要是不出来,蒙羞的不止是他自己,而是所有人回鹘马贼。
“哈哈哈!什么秃毛虎!什么达干!不过是一懦夫,不会是跑了吧?”
老张忠今晚格外兴奋,那种感觉,就像是他阿公为他讲述当年跟随太保公血战凉州、归附河西一样。
他看到了希望!
回鹘人喊了半天,还是不见葛咄的身影,这时候一个身材极为高大的回鹘人壮汉走了出来,对着张昭一拱手说道。
“二郎君!请允许我们离开一会,更请稍等片刻,我们一定把葛咄找回来!”
“二郎君不可!彼等马贼,毫无信义可言,去了肯定不会再回来!”
齐瞎虎赶紧说道,这可是几十上百回鹘马贼,又知道了山寨位置,放走了可是大麻烦。
张昭狠狠盯着这个身材高大的回鹘人一会,随后挥了挥手。
“看起来是个勇士,那就给你个洗刷耻辱的机会,葛咄就算跑也跑不远,两刻钟,把葛咄带到此地,我要与他决斗,无论生死,只要葛咄敢来,这条狐狸尾巴,某就收回!”
“谢过张二郎君!”壮汉对着张昭拱了拱手。
“黄羊儿,我们各带五人,一定把葛咄给找回来。”回鹘壮汉大喝一声,连达干的尊称都不喊了,直接喊葛咄。
他话音刚落,人群中立刻闪出了十人左右,他们当中几个挑开大帐的布帘子从大帐位置开始搜索,另一拨人分两组沿着溪流上下开始查看。
“三娘子,为某卸甲吧!”张昭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眼睛闪闪发亮,像只小母猫般的曹三娘子,他大笑一声让曹三娘子来给他卸甲,因为他决定了,还要干一票更大的。
“瞎虎,烧开水,让人去找草药,最好是干枯的艾草或者刺儿菜,有伤治伤,当埋则埋!”
“治伤?我等要为这些回鹘儿治伤?”齐瞎虎直接就愣住了,脸上浮现出了极不情愿的神色。
这两天这些回鹘人可是把他恶心的够呛,几乎吃光了寨中的羊,又喝光了本来就没多少的黍米酒,现在被杀的如同野狗般,自己反倒要给他们治伤?
张昭已经在曹三娘子的服侍下解下了裙甲,他拍了拍齐瞎虎的肩膀。
“厮杀汉子,战场上刀剑无眼,谁生谁死,那看的就是本事!刚才各为其主,他们死战也不退,称得上一声好汉子,我张昭还是很佩服的,值得某给他们治伤!”
一席话,说的呆立在大帐周围,有些惊疑不定的回鹘人脸色都好了很多。
其实他们也没多恨张昭,不过是马贼团伙,混的也不过就是酒肉朋友关系,都已经困难到在祁连山脚做马匪了,什么义气、朋友,这算得了什么?
为了生存,就算是血亲也就那样,就跟张昭说的一样,在很多人心中,早就有了杀或者被杀的觉悟。
“你们当初来,是葛咄带着过来奉我为主的,某张昭,也是想带着诸位一起打出一片天,过过好日子的,可这葛咄,色胆包天!竟然看上了某的夫人,你们说,老子该不该来杀了他?”
张昭说着,走到一个大腿被他捅穿,正在淅沥沥流血的回鹘人面前。
他边说边掏出一根麻绳狠狠系在了回鹘人出血的大腿根上,再将一把略微打湿的艾草按到出血的伤口上,没过几秒钟,一直在流血的伤口竟然渐渐的止住了。
张昭再从善娘手中拿过开水煮过的白麻布,把伤口洗干净,再一层一层的用白麻布缠在伤口上。
“记住,艾草要像我这样打湿一点,麻绳要系的够紧,这样才能止血,白麻布一定要煮过的,这样才能减少血毒症!”
一群回鹘人见张昭是真的再给自己这边伤员治伤,顿时戒心放下了一大半,同时心里也有些震撼。
这个时代,面对刀伤,说止血就止血的,还真不多见,别说懂医术了,就是能写自己名字的,都是凤毛麟角。
“还愣着干什么?都过来搭把手啊!还拿着刀枪干什么?都放下!”
张昭非常自然的挥了挥手,前一句是对愣住的回鹘人说的,后一句是对他身后的汉人丁壮说的。
说着,张昭还走到了那个被他直接砍掉头颅的刀盾手面前,看着这具无头尸体摇了摇头。
“倒是个勇士,某今日要是没穿吊腿的话,险些就被你得手了!”
“二郎君,头颅在这里!”张昭刚抬起头四处看了看,曹三娘子就从远处提着一个黑乎乎还在掉下血块的头颅过来了。
张昭摸了摸下巴,这个女人还真是不简单啊!就这么几句话,张忠和齐瞎虎还在不理解张昭为什么要给回鹘人治伤的时候,曹三娘子就已经知道张昭要干什么了,还帮着他把刀盾手的头颅捡了回来。
“二郎君可是要安埋这位勇士,奴善读《地藏菩萨本愿经》,愿替这位勇士亡魂念经超度,使之早登极乐!”
第二十二章 白孝德后裔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忉利天,为母说法。尔时十方无量世界,不可说不可说一切诸佛,及大菩萨摩诃萨,皆来集会。”
带着佛教特有韵律的地藏菩萨本愿经唱响了,还是男女合唱。
因为张昭回忆了一下,突然发现自己也会唱诵这本十几年前在于阗诞生的佛经,应该是原本那个张昭的记忆。
此时的回鹘人,除了高昌回鹘还有一部分人信奉摩尼教以外,其余的甘州回鹘和龟兹回鹘都早已信奉佛教了。
同时祁连山上的吐蕃人,瓜沙二州的汉人、吐谷浑人、肃州的龙家人都是信奉佛教的。
而且此时藏传密宗佛教还在形成当中,整个河西走廊和西域的佛教处于不断的碰撞和融合的大时代,这里人信奉的佛教教派基本相同,那就是后世几乎见不到的汉传密宗佛教,也叫唐密。
所以别看在场的有回鹘人也有汉人和吐蕃人,但信仰是相同的。
随着张昭和曹三娘子的颂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跟着附和,而从山上张义潮神庙下来的男男女女和小孩子们,已经开始悄悄叽叽喳喳的传播着山上太保公显圣的神迹,越来越多的人看向张昭的眼神也越来越崇拜,包括回鹘人也是一样的。
当马蹄声传来,出去的回鹘壮汉带着人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老人小孩聚集在一起唱诵佛经,一些男子在劈柴,这是按照回鹘人的习惯将战死者火葬,另外一些妇人和男子则在将伤者往帐篷里面抬,齐瞎虎的妻子更是拿出了珍贵的蜂蜜在熬蜂蜜水。
他们没有分回鹘人或者唐儿,也没有互相怒目相视,连琼热多金这个葛咄的心腹也被包扎好了伤口,正失魂落魄的靠在火堆旁边烤火。
这……诡异中又露出了几分理所当然,仿佛刚刚打的尸体乱飞都是幻觉一样。
回来的一众回鹘人错愕之余也赶紧下马,跟随众人一起唱诵佛经。
“二郎君,某白从信把葛咄达干请回来了!”
地藏菩萨本愿经再一次唱诵完毕,双手合十的粗壮回鹘人弯腰向张昭施礼。
而在他身后的马上,胖乎乎的葛咄头发散乱,再也没有了前两天那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白从信?姓白?你是龟兹王族后裔?敢问尊驾是太子太傅北庭行营节度使白公孝节的后人?还是太子太保,昌化郡王白公孝德的族人?”
张昭只看了葛咄一眼,然后就被这个粗壮回鹘人的姓给吸引住了。
龟兹回鹘白家,这可是大唐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忠臣之家啊!
当年平定安史之乱,龟兹王白孝节和王弟白孝德都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特别是白孝德,那是国之大将,以一个回鹘人做到了生封郡王的猛人!
白从信脸上闪过了几分自豪又惭愧的神色,“回二郎君,某正是昌化郡王白公孝德后人。”
太好了!张昭心里忍不住欢呼了一声,这些回鹘人可以收服了,因为他们的基因中,早就打下了大唐的烙印。
“汝乃是豪杰之后啊!昌化郡王可是大唐的英雄,威名遍布四海,子孙怎……!”
张昭一副说不下去的姿态,那后半句的意思是,白孝德的后人,怎么沦落到当马匪了呢?白孝德的后人,怎么会与唐儿为敌呢?
“愧煞吾也!”白从信被张昭这几句话直接给干破防了!
“二郎君有所不知,仆之祖先是被吐蕃人掳掠到祁连山上的,哪还记得几分祖先的荣耀!愧对祖先啊!”
张昭的心,几乎完全放下来了,这白从德这种反应,已经跟汉人没什么两样了,加上他并非高鼻深目,说是汉人,也没人反对的,大唐几百年在龟兹人心中种下的文明火种,还在这个人的内心闪耀着。
“一时落难,不代表永远抬不起头,白兄愧对祖先,我张昭又何尝不是?
我祖太保公何等英雄,到了子孙这里,还不是差点铸成大错,白兄若肯弃恶从善与我等一道重振祖先声威,也为时未晚!”
张昭装出一副感同身受的样子,随后一指马背上被晾的有些尴尬的葛咄,“英雄子孙,岂能居于贼奴之下!”
张昭本意是想激发白从信的祖先自豪感,更加疏远一下他和葛咄的关系。
结果没想到,白从信更加的尴尬了起来,他脸色变换了两下,有些抬不起头来的说道。
“虽然某平素看不惯葛咄之言行,但他也是昌化郡王兄长的子孙,论起辈分来,还是仆之叔父。”
尴尬了,这逼玩意竟然还是白孝德兄长的子孙,不过想来也正常,吐蕃人迁移龟兹回鹘到祁连山控制,白家是龟兹王族,一部分王室没跑掉被迁到了祁连山也是可能的。
想到这,张昭站起身来看着马背上的葛咄。
“葛咄,某敬昌化郡王是国之英雄,今日给你个痛快,某不着甲,只要你能在我手下撑过半刻钟,我就放你离开!”
这就是张昭在心里谋划的大计划,今天他以一敌百还大获全胜,实际上盔甲和武器占了很大的便宜,没有这身甲,他早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他明白这个道理,回鹘人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虽然秃毛虎葛咄恶名远播,但他要全副武装一对一干掉了葛咄,仍然有可能被人认为胜之不武,那么,老子不着甲干掉葛咄,就没人说什么了吧?
老张忠焦急的想要开口劝阻,张昭摇了摇头阻止了他,他心里还是有点把握的,看看葛咄这个样子,还有出人意料的选择逃跑就能知道。
这家伙十年前、二十年前或许是个狠人,但现在,那份肥大的肚子和色令智昏的表现深深证明了,这不过是条徒有虚名的老狗而已,打这样的老狗,我超哥还是很有把握的。
“白兄,请为葛咄达干着甲!”张昭对着白从信一拱手,随后接过阴鹞子递过来的尖头锤和手牌(一种步兵用的长方形盾牌)。
“风!风!大风!”
营帐前,这次不乱胡汉,不乱男女,不论老少都开始大声吼叫了起来。
这是张昭与葛咄两个首领的决斗,那样子,就像是草原上新老狼王的对决一样。
第二十三章 该往何处去
葛咄拿着一把长枪,身上穿着他年轻时的扎甲,不过看上去不太合身,有些小了。
张昭猜测的没错,十年前的葛咄是个顶尖的勇士,死在他手下的吐蕃勇士、璨微勇士不知凡几,但十年后的今天,他早就堕落腐化了。
虽然是个马贼,又是在河西走廊的沙洲,这里黄沙遍地、物产不丰,但作为一个统领了数百马贼,匪名通达瓜沙的马贼头子。
葛咄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妻妾六七个,一顿能吃半只羊,屁股大的放不进马鞍,肚子大的穿不上扎甲,哪还有半分年轻时期的勇武。
这也是葛咄果断逃跑的原因,惜命!年纪大点、条件好点、觉得自己该享受生活的人,最是惜命!遇到危险的首先选择就是如何保全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
“风!风!风!风!”激昂的声音响起,只穿了一条犊鼻短裤,赤果上身露出一身马甲线的张昭灵活跳动了两下。
他一手拿着尖头锤,一手拿着一面手牌,周围的呼喊声越热烈,他就越是兴奋,仿佛又回到了全甲格斗的赛场上一样。
葛咄的脸色非常难看,黑黄的面孔被冻的铁青,鼻子通红,手也有些僵直,他并不觉得四处传来的‘风!风!’战吼是在为他鼓劲,反倒是像在为他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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