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踏天涯 第458章

作者:午夜狂响曲

“一大早的,你也不怕腻得慌。”出奇的,张天流居然开口了。

王乞嘿嘿一笑道:“你是不知道老子这一路把油水都刮光了。”

“没了小弟,你就是个废人。”

这话王乞还真无法反驳。

他能在南陆发展起来,很大尺度上是靠他小弟忙前忙后,他是不屑于去做这种事的,就想捡现成的。

王乞转移话题道:“你在这里干什么啊?你知道吗,很多人都去天涯了,再不去毛你都捞不到。”

这些年前往天涯的队伍的确很多,特别是永夜被打通后,后脚跟着王乞他们前来的金景大队本以为要在永夜大战一场,结果,啥事都没发生,永夜已经被人给破了。

当这件事传扬开的时候,金景的人是很惊讶的,一个人!还是一个本应该死去的人,仅仅是因为这个死去的人的到来,不可一世的永夜帝国就完了!

不明白的人还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只会觉得绕口,毕竟在金景,这个死人是名不见经传的家伙,鲜有人知。

但王乞这些异人却很清楚,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他才能轻而易举的搞定永夜了。

就算他们这些异人来此都没用,一来阴化问题,实力锐减不说,对方也是异人,而且手下有一批异人,正面较量的胜算能有多大,从听闻的局势中推断,集合金景所有顶尖力量硬抗,大概仅仅两成!

永夜大帝更别提了,在永夜异人口中都是无敌的存在,要说永夜异人垃圾也就罢了,可恰恰相反,永夜异人很强!丝毫不比金景异人差,在这样的环境中,靠一个异人解决永夜问题,说出去有多荒谬可想而知,但这就是事实!

他来了,解了阴化,他又走了,就是这么简简单单。

但只有张天流知道有多凶险。

如果不是看破了乌闲云的能力,十个他也不是对手。

恰恰是乌闲云心理素质不行,被识破能力后陷入了短暂的癫狂,被张天流抓住了机会,不然他只要一走,张天流根本拦不住他,可以说是乌闲云给了他机会。

第七百三十七章 道长路短

不论跟什么人交手,心理素质必须过硬,否则能力再强都没用。

这一路过来,跟张天流交手的家伙,有软的,也有硬的,还有表面硬,内心却是很软很傻的,羿哲就是一个!

何况真正硬的张天流也不会故意招惹。

虽然大道千万条,终点却只有一个,迟早完碰上的,但到时候自然有那时候的棋子帮忙,犯不着以身犯险。

从王乞口中,张天流或多或少都得知很多人穿过了永夜,绕道前往天涯。

来符文大陆的人很少,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值得他们逗留的。

材料已经不值钱,符文知识未必有用。

研究符文是很花时间的,再说,外界也有符文,只是没有研究这么细罢了。

有这时间去专研低阶的玩意,不如继续前进,获取更高阶的材料与功法才是王道。

张天流的举动,就像是从一个新手村到了另一个新手村,这无疑是令人费解的,包括王乞也看不懂。

白大褂他倒是知道,这个家伙王乞早就有接触了,白大褂在南陆的第一家诊所还是他出资的,他离开的时候王乞还送了行,却没有公布,不然岂会轮到公叔怜阳当这第一人。

白大褂走的是直线,每个地方逗留一下就会继续前进,而张天流,他留下来干什么?

王乞以前不知道,但看着张天流现在做的事,他多多少少有点明白了。

他是在修行!

修行这玩意看似很简单,走走看看就行,可实际很玄乎,有些人走走看看,一辈子也悟不出什么,原因就在于只顾着走走看看了,不想融入进去,自然无法获得感悟。

切身体会才是最好的修行。

殊不知,张天流可不是这样的心思!

修行固然重要,也是张天流为了治病的一个旅程,但更多的是他要丰富知识量,也是让自己的脚步慢下来,让别人跟他擦肩而过,属于投石问路。

这一路,金景势力看似安全穿过永夜,却是有很多因数的,附近海族是从符文大陆北方跨过的永夜,虽然过了很多年,但它们并没有完全站稳脚跟,海中各方势力还在角力中,加之与永夜的修士大战了一场,金景势力一来,疲于奔命的他们如果不龟缩,下场可想而知。

而过了符文大陆,下面的路就很难了。

那里的海妖国势力比人族强大太多,只不过因为陆地妖国的势力也很强,它们才无法登入,可人族跟这些走兽,飞禽关系也不好,冲突不断,生为人,如此大摇大摆的过去可能吗?

蟹婆区区七境如何能到天涯之下,靠的不是自身实力,是蟹公,也就是转世之后的阿七老爹,这位可是八境巅峰的存在,不过即使如此也不可能安全抵达天涯下,于是乎,急于登天涯的他们把主意打在了石狮子上!靠此异宝,穿梭于深海之中还无法敢招惹,这才到的天涯下。

只是可惜被算计了,没能登上天涯。

往后之路,难就难在融入!

没有一个让你融入的势力,一己之力是过不去的。

而别人凭什么让你融入?

你要是赖着不走怎么办?

就算走,你留下来的子孙呢?怎么安排?是否为了繁衍血脉而扩张,那么扩张的第一站是否就是本土?

这种事,在这条路上发生了太多,以前大家都欢迎本族的到来,毕竟能增强本族实力,可偏偏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很多势力因此改名换姓了!

狼子野心你是看不到的,不是所有修士都一副高风亮节的心态看淡浮生。

更多的是你将他们迎到家里做客,待他发现你家的专家之宝似乎不错啊,便说与我修炼的功法很契合,我这里有某个大陆的至宝,对我来说鸡肋了,但价值绝对要在你的传家宝之上,咱们换一换如何?

与这种事,最好换了,不然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可不是远靠近天涯,修士的修为就越高,恰恰相反,靠近天涯的高阶修士都硬着头皮去闯荡了,留下来的多是他们的子子孙孙,为何保护他们,丢几件至宝护家合情合理,这一代代的强者离开,留下的人多半是资质普通,修为低微的族人,有些更是落魄到跟俗世凡人没有区别。

跟金景的豪门大族可不能比。

人家很清楚,天涯路还长,不急于离开,守护家族为首要。

而天涯下,距离天涯是一步之遥,有几个能忍住不跨过这一步的?不带走祖辈留下来保护子孙的至宝就算不错了,还指望他能留下,难!

南陆的五巅峰主就是这一类,死都不想死在五巅峰。

雾山隐士就是怕这种事惹上身,这才躲在雾山不出,等有实力了直接离开。

修行就是无情的,别情所牵绊的多半很难进一步。

不是没有拖家带口去天涯的,可十有八九填了鱼腹!

带一家人冒险,跟独自冒险,其重担孰轻孰重可想而知,压力不一定就是激励人,更多的是摧残人,折磨人,逼死人。

王乞在凤旗林口住下了,张天流不给他建屋,他就打算自己建。

活了几百年,什么没见过,咱也是开启过九觉的人,动手能力肯定很强。

自信爆棚的王乞一动手,发现,人类的三大错觉果然不是虚言!

“怎么办?”

看着一堆的木料,他居然不知从何下手!

“老王,要我教你吗?”柴山笑呵呵的道。

最近,柴山跟王乞勾搭在一块了,他本来就是乐天派,喜欢跟陌生人接触,加上王乞阅历也很足,给他说了许多让他感兴趣的故事,一来二去,两人就热乎上了,殊不知,王乞就是故意的,让柴山这小子成为他的新小弟。

“你要给我建成了,我给你一件至宝!”王乞说着,肉疼的把一件铠甲拿了出来。

铠甲的确很威风,放外面绝对是七阶宝甲,价值不是连城,而是一座岛!

可在这里,一拿出来就废了!王乞能不肉疼吗!

柴山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的好,只以为是普通的战甲,而且是连符文都没有的铁甲,还不屑的道:“不要,虽然好看,但它没用啊。”

这实话把王乞听得都快吐血了!

第七百三十八章 聆听者

王乞在凤旗林口落脚后,并没有张天流预料的那般大肆发展,却把都养的杂货铺盘了下来!

用他的话来说,找点事做。

都养会把铺子给他,当然是他教了这小子做生意。

两人只是交流片刻,就让都养受益匪浅,以前没想过做生意有这么多学问,只认为是买东卖西,推销也只是凭借灵光一现,之后也没有去深究为什么同样的商品,有时候能卖得火,有时候却无人问津。

从王乞这里,都养学到了很多,别的不说,代理商这个问题是他从来都不会考虑的。

现在王乞告诉他,只要跟双城的某个商铺合作,让他定期来凤旗林口收货即可,如此他就能从中解放出来,做更多的事,不过他不能作为作坊的话权人,而是经销商,还是第一代理。

这种买卖方式起初让都养很是疑惑,觉得多此一举,但深入了解后才发现学问大了,他如果直接让作坊把货交给商人,价格就是死的,操作空间也不大,但到了他手上一运作,再卖给别人,事就不一样了。

首先,他要价多少跟作坊没关系,也就是跟阿流没关系!

这一步很重要,彻底抹去了阿流身上的铜臭味,方便塑造出一位品质高洁的符文师。

之所以把货卖给都养,原因很简单,先有同门友谊,再有不离不弃的支助之恩,需让外人明白没有他都养就没有如今的阿流,从另一方面来讲,他将取代凤晗沉!

以后没人会记得是凤晗沉扶持的阿流,而是他都养倾家荡产扶持的符文师!

“这般说来,我怎么觉得成了一个见利忘义之徒了?”都养哭笑不得道,觉得这种方式,会让别人当他都养是拿阿流的情义做买卖。

“差矣。”王乞抿了一口茶道:“这就是买卖人,你要无法背负这种虚名,很难在这条路走远,何况,如何定位是你的事,你要少拿点,别人还会这样说你吗,掌握技术可以多拿,前提是考虑到商品定位,那符文灯来说,它目前不是刚需的,但有发展成刚需的潜力。”

“嗯,只要所有符文师都需要,一定能成为刚需。”

王乞笑了,摇头道:“狭隘,太狭隘,你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符文师固然需要,但他们也能做,这东西对他们而言不难,只要造了不卖就构不成侵权,之所以目前销售好,是因为造价便宜,而找了经销商价格肯定上涨,届时符文师会自己动手那怎么办?你的目光不能看着他们,而是更广阔的市场,首先你要考虑什么人是在晚上工作的。”

“这个……打更的?”都养好奇道。

“窑子啊笨蛋,这也是传播度最快的途径,你要把这种灯打造的更加美轮美奂,甚至可以造成双手托灯的果体玉女雕塑,完美的展现出女子优美曲线,这种商品在窑子里肯定热销。”

“太那个了吧。”都养有些脸红道,他没有反驳,也是瞧出了里面的市场。

“要含蓄点可以给灯盏披一件薄纱嘛,若隐若现更具诱惑力,何况,这种地方的符文消耗很大,她们还没有技术,只有钱,而咱们技术好,符文持续更久,同等价位当然是首选,这就是固定客户,还能潜移默化中帮咱们打广告,青楼搞好了,排解寂寞的人就会多了,人多了夜市就出现了,夜市需要什么,灯啊!管他是小摊小贩,还是酒楼客栈,很快会采购符文灯,再由他们传播到挨家挨户,保证一个月普及全城,而人往往是从众的,大家都有了自己就想有,家里没灯的都不好意思跟邻居打招呼,如此就是从可有可无变成刚需,咱们再从中引领,举办什么花灯节,赛花灯,放花灯祈福求姻缘,逐渐发展成灯盏文化,一切按照咱们的计划而行,那么掌握主动的我们,你说能从中赚到多少!”

都养听得目瞪口呆。

“可是如此花费,邱将军怕是不准许啊!”

“呵!”

王乞摇头,轻蔑一笑道:“他懂个锤子啊他,节制固然重要,但却会毁了北郡,不懂吧,这样,我就问你,你愿意活在现今环境中吗?”

都养摇头。

“你不愿,我不愿,还有更多人的不愿,甚至讨厌,人一旦被压迫久了就会反抗,有人带头就有人盲从,他们可不管外面有什么邪虫,再说了,邱方同都放话了,连胜啊!这会让百姓下意识认为邪虫也不过如此,可我们为什么还活的这么难受这么压抑?不想活着难受,就要关着门过着灯红酒绿的生活,这其中绝对有邱方同不敢得罪的大户,但话说出来不能当成屁,不然他邱某人何来威信?抓小放大就造出差别对待,时间一长就会乱,所以双城必须要尽快营造一个让人发泄,狂欢,放松的氛围,这不,年节将近,这一次如果无法举办好,那就要等到明年,一想到明年一整年都要压抑的活着,等过年还不一定能放松,未来年年是否都如此,你难受不?”

都养真是学到了。

于是乎,杂货铺就这般拱手让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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