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关
唐小棠“哎哟”一声,揉着额头,翻了他一个娇俏的白眼,冷哼道:“这还没回京呢,三哥你就摆起小王爷架子啦。”
“诶诶诶,老三,你看你看,你快看!”一旁突然响起了低促神秘,兼带些猥琐的声音。
二哥唐修背着包袱,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他们身边,这时突然用胳膊肘儿兴奋地拐了拐唐治。
见唐治诧异地向他看来,便朝唐治挤眉弄眼地呶了呶嘴儿。
唐治顺着唐修示意的的方向看去,顿时眼前一亮。
从前殿方向,正款款地走来三个女子。
三个少女,俱都穿着玄青色的“玄鸟卫”劲服。
这“玄鸟卫”的劲装借鉴了胡服的特点,翻领、对襟、窄袖、锦边。
但是较之胡服更加贴身,将她们优美的体态恰到好处地呈现了出来。
三个少女并肩而行,迈着轻盈曼妙的步伐,整齐如一。
三只款款摆动的小蛮腰上,俱都系着蹀躞腰带,腰带上各自挂着一只盛放手巾、火石等物的小盤囊。
那小盤囊随着她们轻盈的步伐,一下一下地轻轻拍打着她们的胯部,就像是在一下一下地撩拨着男人的心。
左侧那个少女,约摸有十六七岁,一张甜美的娃娃脸儿,身材娇小玲珑,有着小小的嘴巴和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看起来,是一个甜美的萝莉相。
可是,她那鼓腾腾的胸脯儿实在是太壮观了,因为她想跟上两个长腿美女的步伐,步子迈得就快了一些,一时间竟有一种duang~~duang~~的起伏感。
直叫人担心绣在她衣襟上方的那只金色玄鸟会不会站不稳摔下来。
只看脸,这是一只小萝。有了这胸,便成了大萝。
而且她才十六七岁,还有着向大萝金仙进化的潜力。
而她现在的规模,相比她娇小的体态,已经叫人叹为观止了。
右边那个女子,约摸有十八九岁,鼻梁高挺,眼窝微凹,这是一个有着胡人血统的少女。
她的身材在三人之中最显高挑,也最是火辣:窄细的蜂腰、悠长的大腿,丰盈的臀部、饱满的胸膛……
她的肤色就像汲饱了阳光雨露的成熟麦谷一样,整个人透着一种桀骜不驯的野性。
这两个人,昨夜唐治并未看见,当时应该是在清理外围战场。
而中间那个女子,就是昨夜被唐治画下肖像的贺兰娆娆了。
她的身材比例最好,最完美,不是那么的夸张,但是山水跌宕、婉约有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律与协调之美。
半袖翻领,蛮靴短裾的“玄鸟卫”劲装穿在她的身上,更是映衬得她润玉娇靥,粉光脂艳中透着一股子俏皮的英气。
颊上还有一双诱人的小酒窝儿。那酒窝里没有酒,看着却比美酒更醉人。
唐修极具侵占性的目光扫视着她们,一时间看得眼花缭乱,有些目不暇接。
直到大萝注意到了他眼中的贼光,奶凶奶凶地瞪了他一眼,唐修这才忙不迭地扭过头去。
至于唐治……
他只一眼看去,就跟苍鹰叼走了一口肉似的,那目光之锐利,可比唐修狠多了。
但是他很及时地收回了目光,所以三个姑娘完全没有发现他刚刚甩出来的一对“钩子”。
“唐庶人,你们可准备好了么?”
三个劲装少女停下身来,贺兰娆娆扬声唤道:“昨夜一场豪雨,山洪冲垮了道路,下山的路可不好走,我们得早点发轫才行。”
发轫,就是这个年代的“出发”。
“好了好了,我们都已准备妥当了。”
唐仲平从禅房里抢出来,陪着笑脸,微带谄媚之色。
虽然他曾经贵为冀王,可是如今面对玄鸟卫,却是谦卑得几近阿谀。
毕竟,孟神机能杀太子,那么这个贺兰娆娆,也就能杀了他。
“好!”贺兰娆娆淡淡一笑,吩咐道:“竹小春,唱名!狸奴,点人!”
“喏!”两个少女齐齐答应。
那只大萝显然就是竹小春了,就见她从袖中取出一本薄薄的花名册,便开始唱名。
而麦色肌肤的小胡女就叫狸奴,她则示意那些被点到名字的人到一旁站立。
很快,唱名就结束了,毕竟被羁押在“蝉鸣寺”中的,连主带仆一共也就二十多人。
只是念到唐治的名字时,贺兰娆娆点漆似的眸子着意地扫了他一眼,抿了抿小嘴儿,微笑道:“原来,你就是唐家三郎呀。”
唐治马上露出了标准的八颗牙齿顺杆儿爬:“姑娘你认得我?”
贺兰娆娆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道:“不认得,不过我对你唐三郎,可是久仰的很了!”
唐治有些奇怪,他听得出这不是一句客套话。但是他九岁时就被关在“蝉鸣寺”了,童年的记忆里,似乎完全没有这个贺兰娆娆的影子,她怎么会很早就听说过我?
只是,不待他再问,贺兰娆娆已然一个转身,拔腿向外走去。
贺兰娆娆一边走,一边潇洒地一扬手指,漫声吩咐道:“发轫!”
短剑随着她的小蛮腰一个摆荡,在她的臀尖儿上“啪”地拍了一记,就像她的声音一样清脆。
第004章 此行,路远且长
唐庶人一家在“玄鸟卫”武士们的护送下,开始下山了。
经过一夜的豪雨,山涧里原本潺潺的溪水,此刻变成了发狂的公牛。
洪水轰鸣着,裹挟着泥沙树木,沿着溪谷向山外狂奔,发出牛哞一般的巨大咆哮声。
山路很是崎岖泥泞,间或还有被大风刮断的老树拦在路上。
老二唐修的步伐时快时慢,你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一个规律:他的速度快慢,完全取决于贺兰娆娆、竹小春和狸奴的速度快慢。
他的贼眼一直盯在三位姑娘身上,方便看谁就看谁,一点也不挑。
此时,他正盯着贺兰娆娆的背影。
贺兰娆娆举步下山,不管是迈过碎石,还是跳过断树,举手投足间,不仅优雅轻盈,而且姣好的体态总能在不经意见呈现出一道诱人的曲线。
唐修看得两眼放光,忍不住对一旁的唐治道:“三郎,你瞧瞧,你瞧瞧,这腰、这腿、这屁股……,真他娘的要命啊!”
唐治无语道:“二哥,我劝你啊,还是该多读读书,你说你除了‘要命’、‘太要命’、‘要了老命’,还会说什么?这么说话,显得你粗俗了些~~~”
唐修身材高大,一身的腱子肉,听了唐治的话,不服气地反问道:“那要是你,你怎么说?”
唐修瞄了一眼贺兰娆娆优美动人的背影,悠然说道:“一搦纤围间舞腰,行也媚,坐也娇。盈盈圆圆弧流线,摇曳里、珠玉窕。”
这就是多读书的好处了,曾经的学渣唐从心,自从推断出自己将要成为“异世隆基哥”后,就开始发愤读书了。
冀王一家迁来“蝉鸣寺”时带来的所有藏书,他都已经看得滚瓜烂熟。
唐修听了这句话,不禁喜得抓耳挠腮:“好听,好听,啥弧、啥圆,你再说一遍,我记一下!”
唐修好不容易肯好学了,大哥唐齐却拄着一根树枝,蹒跚地走到了两人身边,调侃地道:“老二,你就别学了,怎么学,你也学不来老三那种斯文败类的优点啊!”
“大兄你又来调侃我!”唐治伸手就去夺他的“拐杖”,三兄弟顿时闹作一团。
这三兄弟从小被拘于“蝉鸣寺”中,一起成长了十年,兄弟间的感情是很深的。
三人笑闹一阵,唐齐感慨地道:“二弟三弟,咱们离开神都时我才十五岁,如今却已二十有五。许多年来,神都气象,只在梦中,今日得以重返神都,为兄心潮起伏,如浪潮之难遏……”
唐大哥诗兴大发了,他顿了顿拐杖,漫声吟道:“欣得帝诏辞蝉鸣,阶阶高崎步履轻,心若……心若……”
唐修和唐治对视一眼,双双架起了唐齐,大步向前走去。
唐治坏笑道:“大哥,咱们走着,你一边走,一边想,看能不能七步成诗!”
这山路越往下走,道路越是难行。
唐庶人夫妻不曾修习过体术,正常山路走多了都会气喘吁吁,更何况如今是在大雨之后。
快到山脚下时,道路更显泥泞湿滑,虽然有家仆搀着,唐庶人还是跌了两跤,弄得一身污泥。
唐修眼见父亲狼狈之相,不耐烦起来,便大步赶过去,轻舒猿臂,一把揪住父亲的腰带,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大踏步地跨过了那片泥泞区,步伐竟是稳若磐石。
唐修天生神力,虽然没习过什么高深的武学,但是有一身蛮力,所以百十斤的重量于他而言,自然也不算什么。
贺兰娆娆瞟了一眼唐修的举动,微微一笑。
她知道,这唐修天生神力。
这些年来,看守唐庶人一家的官兵,要时常把他们的情况报送神都。而贺兰娆娆做为“玄鸟卫”的首领,对唐庶人一家的情况可谓是了如指掌。
在她的资料里,唐家三兄弟中,大哥唐齐喜好吟诗作赋,斯文懦弱,身体单薄。二哥唐修身材魁伟,有天生神力,喜弄拳脚棍棒,却只粗识文字,一让他翻书,用不了多久便昏睡不起。
至于老三唐治,却似乎兼具了两个哥哥的优点,文也懂一些,武也练一些,只是文不及唐齐,武不及唐修,倒是喜欢拿着炭条作画,画风很是罕见。
“哇,你看二哥,都带着阿父走了,三哥,三哥,你背我呗!”唐小棠一见二哥帮父亲下山,马上也偷起懒来。
不过她也确实举步维艰了。
她今天特意穿了那双最喜欢的靴子,那是她母亲韦氏的一双旧靴。靴子虽然陈旧,却是韦氏做王妃时穿的靴子,自然华丽舒适。
虽然山居简陋,但是小姑娘天生爱美,自从向母亲讨了这双靴子来,便成了唐小棠的心爱之物,平时她还不舍得穿呢。
今日返京,唐小棠欢喜不禁,才换上了她最好看的衣裳、最心爱的鞋子。
只是,她从未离开过“蝉鸣寺”,根本不知道雨后的山路如此难行,如今一路行来,靴上的泥巴越沾越厚,如同灌了铅,便向唐治撒起娇来。
唐治“鸡贼”,他穿的是一双草鞋,所以步履甚是轻盈。
眼见小妹已经累得娇喘细细、额上香汗涔涔,唐治便弯腰道:“上来吧。”
唐齐一见,便摇头责备道:“只不过下个山而已,你辛苦,那你三哥难道就不辛苦了?三郎啊,你不要惯着她。”
唐小棠一双美眸天生带着甜意,俏巧地白了一眼大哥,纵身一跃,便跳到唐治背上,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这才向大哥傲娇地扬起小瑶鼻儿,得意洋洋地道:“三哥疼我,就喜欢背我,咋滴。”
唐治托着唐小棠的一双大腿,便朝山下走去。
五年来,唐治勤修“子神炼气术”,风雨不误。
练气术与其他技术一样,不仅需要苦练,同时还讲究悟性。
悟性不是天生的,而是一个人通过各种学习、实践、思考、见识,渐渐养成的一种触类旁通的能力,乃至培养出来的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作为一个蓝星现代人,即便唐治当初只是一个落榜美术生,是一个学渣,但是在系统而科学的现代基础教育体系培养下,他对于事物的理解、接受能力,较之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也是高明多多的。
这种能力体现在学习“子神炼气术”上,效果也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