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何梦晚
一枚、两枚、三枚、四枚、五枚。
金子在此时很稀有,平常人家即便有也舍不得拿出来花销,一般都是拿去打首饰,留做传家。
少女将一片片金叶子取走,轻轻颔首,曲膝一福,“多谢叔父。”
苏牧收回手又取出五枚金叶子,递了过去。
少女微微一怔,惊讶的看向苏牧,“叔,叔父?”
苏牧淡淡一笑,“这是替公主给的。”
少女看向父母,见他们点头,伸手接下。
苏牧依次又送出一份金叶子,接着又取出五枚,这次的理由是替沈万德给的。
沈云初认亲后,沈万德是可以来西北跟儿孙团聚的,或是由于临湖的生意脱不得身,或是由于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并没有来西北。
苏牧和沈云初心中多少有些愧疚,既然在这里见到了这家人,自然免不了表示一下。
至少要表明,他们夫妻并没有将沈家当外人。
五枚金叶子二两重,不过二十两银子而已。
这一袋金叶子全部送出去,也不会超过千两银子。
重要的是这份心意。
众人在院子里寒暄许久才步入正堂。
沈家的女人全部去厨房忙碌,其余晚辈也各自离开。
苏牧和沈聪一起落座。
沈聪虽然是军中粮秣官,家中却并不富裕,从宅子大小及堂内的家具可以看出,这家人的生活水平只能算中等。
军中负责粮草的官员,想要钱是非常容易的事。
沈家这般光景,沈聪要么是在装穷,要么是真的清廉。
苏牧没有多想。
沈聪无论是装穷,还是真清廉,都说明他是个聪明人。
他其实更想问沈聪一个问题,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家父月前来过信,让我带着他们搬去临湖。”
这正是苏牧想要问的,没想到沈聪开口说了。
苏牧微微颔首:“临湖地处江南,没有西北的兵荒马乱,兄长是应该好好考虑一下。”
沈聪轻轻叹道:“只是我有要职在身,近几年应该不会离开西北。”
苏牧略一思忖,说道:“那就让孩子们先过去,去了临湖对他们的学业也有好处。”
这个建议对沈家的未来有很大好处,沈万德也不至于一个人孤零零在临湖。
“我会考虑。”沈聪点点头。
苏牧知道这个话题说到这里,便不能细说了,毕竟他只是个外人,说太多反而不美。
沈聪低声问道:“放之为何来了西北?”
苏牧淡淡一笑,“被贬。”
沈聪嘴角微微一颤,道:“我昨日去见陈知州,听他说起才知道放之来了西北,说放之是被贬,不止我不信,陈启方也是不信的。”
苏牧好奇的问:“陈启方为人如何?”
沈聪摇摇头,叹道:“为人清高,脾气不好,不过他对治下百姓很好,在西安州的名声不错。”
话至此,苏牧哪能不明白,沈聪与陈启方关系一般,陈启方应该是那种只认书中道理的腐儒。
苏牧来了西安州,陈启方连基本的慰问都没有,这正说明此人很清高。
大魏的官场一直对外戚不太友好,官职越高越会远离外戚,生怕与外戚粘上关系,被人朝中同僚说三道四。
陈启方未必是坏人,他只是被士大夫群体裹挟了而已,儒家视其他学说为异类,视武将、外戚也没好到哪里去。
当然这也跟皇帝的需求有关系。
苏牧微微颔首,“多谢兄长解惑。”
“不必客气。”
两人正说话间,沈裕来到正堂门外,手里端着笔墨纸砚,有些畏缩不前。
苏牧招手让他进来。
沈家有这么个少年童生,他是非常乐意看到的,沈裕如果一路考中进士,将来没准成为他的助力。
沈裕进了正堂将笔墨放下,不好意思的看向苏牧。
“小叔父请。”
小叔父?这个称呼似乎更加亲近了。
苏牧淡淡一笑,提笔便写了一首诗:“圣朝殊汉令,才子少登科。每见先鸣早,常惊后进多。独居方寂寞,相对觉蹉跎。不是通家旧,频劳文举过。”
这是唐朝李端的一首五言诗,这首诗不吹不擂,却又赞美了后进之辈的才华,他觉得拿出来给沈裕非常合适。
“好生读书,将来中了进士,沈家都会以你为荣。”
沈裕只有十一岁,此时看来有些内秀,看过苏牧的诗,挠挠头问道:“叔父的文采斐然于世,为何不参加科举呢?”
“呃——”苏牧微微一怔,而后笑道:“谁让你婶娘是公主呢!”
沈聪嘴角抽了抽,摆手道:“裕儿不要胡闹,去厨房看看饭菜准备的如何了!”
沈裕正要离开,却见沈家的女眷端着饭菜送了过来。
第348章 京城来的小叔父
待到饭菜摆上桌,沈聪伸手拉着苏牧坐下用宴。
看得出沈家一团和睦,苏牧客气的道:“这里都是自家人,不如一起入座吧!”
他的意思很明显,这里没外人,沈家无论男女老幼,全部入座吃饭。
沈聪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众人欢喜入座。
一场很稀松平常的家宴,却让沈家人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自今日起沈家与公主府就是亲戚关系了。
碍于皇家威严,不是通过沈云初,而是通过苏牧本人。
苏牧来了沈家赴宴,军营中的林山海却已拿定主意举荐苏牧做兵马副使,也就是杨灵的副职。
其余人虽都被记上了一份功劳,却是没有被升职。
林山海写了举荐信,派人送到州衙门,交给了陈启方。
陈启方仔细看过苏牧的立功过程,惊的直是倒吸凉气。
“杨灵部进山巡逻,半路遇到乌桓骑兵,苏放之献策,让众将士藏入雪地,一举袭杀乌桓百人,缴获战马一百多匹。”
大魏虽然是处于守势,但善守也是一种能力,数年交战中大魏其实是胜多负少的。
唯一让人头疼的是,大魏即便胜了,也杀不了乌桓多少人马,因为乌桓人一旦发现攻不下城堡,就会下令退走,骑兵跑路,步兵怎么可能追的上?
如此一比较,苏牧的战绩就显的非常突出了。
“兵马副使。”
陈启方一阵头疼,不为别的,只因为苏牧是驸马,属于外戚,苏牧才来几日时间就要升职,他如果用了印,文书送去京城,肯定会背上亲近外戚的骂名。
但有功不赏,如何能服众?
陈启方拿着举荐信返回后衙的住处,准备先将此事拖上一阵子。
他五十出头,官拜四品大夫,膝下儿女不少,长子次子都在外做县令,成年的女儿也已出嫁,余下年幼的子女,皆随他来了西北。
陈启方返回住处,将举荐信轻轻放在桌子上,微微一叹。
“爹爹为何唉声叹气呀?””
迎面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
是陈启方的小女儿陈灵雁,陈启方的小妾所生,小妾是胡姬,生的貌美,陈启方对其偏爱有加,这个女儿出生后,自然也就成了他的掌上明珠。
陈灵雁年芳十七,继承了其母的姿容,个子很高,面璞白皙,一双杏眼,眼窝深邃,很是勾魂,加上她那妩媚的唇珠,一眼看过去,总有一种狐媚感。
正是因为这种异于汉族的狐媚感,使得她十七岁还没嫁出去。
陈灵雁拿过举荐信仔细瞧了几眼,随手又放下。
“爹爹,这上面说的苏放之就是当朝驸马吗?”
陈启方点点头。
陈灵雁咬着唇,问道:“据说他是个大诗人,没想到竟然还会带兵打仗。”
陈启方摇了摇头,显然是不想说起此事,他看到女儿精心打扮了一番,像是要出门,于是问道:“雁儿这是要去哪?”
“雪停了,我想去沈家找静丹妹妹玩。”
陈灵雁与沈静丹年纪相仿,且都是云英未嫁,两人的父亲又都是朝廷官员,故此很早就结识,并玩在了一起。
陈启方摆摆手,没说什么,便放女儿出门去了。
两人关系虽一般,但都是比较清廉的官员,子女走的近,倒是没人阻拦。
苏牧在沈家用过午饭,又坐了片刻,才起身告了辞。
将他送走后,沈家人集体松了口气,沈聪和妻子关起门来开始商议,要不要让子女搬去临湖。
这个时代的人结婚都很早,沈礼才二十一二岁,便有了个四岁的儿子,沈袏的儿子也快满周岁了。
在古代,一个家族一旦的得势,兴起的速度非常快。
沈聪这三个儿子,只要有一个考中进士,沈家便可以稳住几十年。
夫妻二人商议许久,最终下了决心,开春沈氏带着儿孙们去临湖,沈聪则留下继续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