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兴霸天
不过他刚刚到了小连子巷头,就见一群人迎面走了上来。
为首的衣着精致,神态卑微,未到身前就躬身行礼:“安氏汤五,奉阿郎之命,见过李校尉。”
对内他是李武卫,对外则是李校尉,李彦微微颔首:“何事?”
汤五直起腰来:“为答谢马球大胜,我家阿郎为校尉备了一份薄礼……”
对于李彦来说,与吐蕃的马球赛已经是过去式了,但实际上这事仍是凉州的火爆热点,街头巷尾都在热议。
出战的几位世家子,都名望大增,获益匪浅。
当然,安忠敬的回报,主要还是识破丽娘的真面目,只是不太好意思明说。
“忠敬客气了,咦……”
李彦起初并没有怎么在意,但下一刻,却见汤五身后的一个大笼子里,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动来动去。
他目光落上去,正对上一双黄莹莹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满是警惕。
片刻后,大眼睛的主人发出怒吼:“嗷呜~~~~”
“原来是你这小东西,未来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李彦心中喜悦,朝它挥挥手。
这是猞猁。
犹记得在马球赛入场的时候,他见到别人的高头大马后,都蹲着一头漂亮的猞猁,就有了养宠物的想法。
后来在醉香楼庆功宴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没想到安忠敬留了心,此时挑选一头送过来。
见李彦露出欢喜,汤五心头一松,陪笑道:“这豹儿正是最好认主的时候,他们三个豹奴也有经验,保证不让李小郎君费心。”
“一头豹子,三位豹奴?”
连小动物都有三个仆人,让李彦蚌埠住了。
他都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了,至今还没有人服侍,结果一头豹子,居然凌驾于他之上?
再想想那些平民百姓……
唉,阶级啊!
当然,人家一片好心,不过对于三个豹奴,李彦确实是不要:“我家中不方便住。”
汤五道:“请李小郎君放心,他们还住在安府中,每日来报告便是。”
“也行吧!”
李彦笑笑,伸出手向着笼中探去。
旁边的三个豹奴脸色微微一变,刚要阻止,就见汤五摇了摇头。
这位小郎君连吐蕃人都能打得屁滚尿流,自然不怕小豹子。
反倒是扰了他的兴致,那回去才要受惩。
接下来,他很庆幸自己的决定。
李彦打开笼子,将小豹子抱了出来。
这小东西刚开始还挣扎,很快却变得温顺起来,用舌头舔着李彦的手,刺刺的,麻麻的。
“从今天起,你就叫小黑吧!”
李彦看着它全身华丽的金黑斑纹,起了个名字,纪念自己曾经等更罗小黑的岁月。
他不需要那种野蛮的驯化技巧,却需要合适的食物:“这小豹子喜欢吃什么?”
“它喜欢吃兔肉。”
“兔兔那么可爱,就多准备一些吧!”
……
在家中安置好小黑,李彦写了几封书信,让汤五带回给贾思博、安忠敬、康猛等人,提醒近来可能发生的危险。
又与哑叔对练几场,保持着对百胜劲的锤炼,剩下的休闲时间,就开始撸猫。
猞猁,又称山猫,又称狼猫,反正属于猫科,喜欢独居,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强,手感好。
李彦一方面享受撸猫的快感,另一方面也有意识培养小黑的嗅觉能力。
猫的嗅觉本来就比狗还要敏锐,不过猫不好训练,狗子则听话,所以自然让狗子出马。
但李彦有【动物之友】的天赋在身,有更好的选择,自然没有退而求其次的道理。
试想别的神探牵着一条狗,呼哧呼哧的跑进现场,他的身后跟着一头小马驹般大小的猞猁,那出场的气质都不一样!
哦,他现在不是神探,智慧只有5点啊……
那没事了!
李彦的日常再度稳定下来。
上班摸鱼看书,下班撸猫练武。
中间他又审问了一次丽娘,但丽娘什么都没有说。
直到五天后。
李彦随手将一块兔肉抛向半空,小黑原地起跳,身姿矫健的飞扑,叼住兔肉,吃得倍香,然后灵性地扑过来撒娇。
正玩得高兴,院外突然传来马蹄声,一位内卫飞驰而来:
“李武卫速去驿馆,吐蕃大使遇刺!!”
第32章 唐人从来不会向外族妥协
凉州驿馆前。
冲突一触即发。
一边是大唐兵士,一边是吐蕃使节团的护卫。
双方剑拔弩张,眼神里都是毫不掩饰的恨意。
崔县令被一群衙役护着,直面吐蕃,不退半步。
唐代的驿馆规模普遍很大,不仅有房屋厅室,还有池塘林园。
环境最好的上厅,相当于后世的总统套房,中唐时期,还发生了元稹和宦官争夺上厅,大打出手的事件。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元稹,被嚣张的宦官打得“败面”,几乎毁容不说,事后还被贬官。
没办法,上厅的居住权,象征着地位。
此次正巧凉州上厅空着,都督裴思简就将吐蕃使节团,安排在了里面。
结果出事了。
大事。
吐蕃正使念曾古,昨夜遇刺身亡。
一位正使,代表的是一个国家的颜面,正使被杀,是对国家的挑衅。
毫无疑问的,吐蕃闹起来了。
刚刚崔县令赶到时,就见他们正抓着驿馆的下仆,居然要鞭打审问,找出犯人。
“大唐的官吏,岂能让吐蕃用刑?”
“救人!”
崔县令毫不迟疑的下令,结果双方险些打起来。
情况万分紧急。
“驾!”
正在这时,远处的街头,一队人马逼近。
为首的丘英杀气腾腾,纵马而至。
“谁给你们的胆子,在我大唐的驿馆前陈兵?”
他也没有丝毫妥协的意思,策马向着吐蕃护卫直直冲了过去。
那些吐蕃护卫满是风霜的脸上,冷冷的看着来者,居然毫不畏惧。
终于,在临到面前,丘英一勒缰绳,骏马前蹄腾空,没有撞上去。
那激起的尘土,却也扑得吐蕃护卫满头满脸。
“容不得你们这群蕃贼放肆!”
丘英先给此事定了基调,然后挥手:“我们进去,接管驿馆!”
“我看谁敢!”
与此同时,一声暴喝从里面传出,勃伦赞刃披坚执锐,走了出来。
他穿着波斯甲,手持天竺盾,这两种装备的进口地是大食国,是吐蕃贵族目前最喜欢用的。
一旦装备,代表着真正进入战斗姿态。
身为吐蕃使节团的副使,在正使遇害后,勃伦赞刃显然接过了大权。
他满脸悲愤,虎视四方:“唐人杀我使者,欺我太甚,我吐蕃的大好男儿,还要再忍耐吗?”
“吼!”“吼!”“吼!”
他的话音落下,刚刚还一片沉默的吐蕃护卫,发出了整齐划一的叫声。
“好!”
勃伦赞刃大笑:“吐蕃男儿没有弱者,噶尔家族更没有懦夫,今日唐人就算将我等杀光,我也绝不退让!”
丘英皱起眉头。
他听说过,这个吐蕃贵族在之前的马球赛里,认输投降,颜面大失。
此时吐蕃正使被杀,虽然丘英十分怀疑这是苦肉计,但对方确实不会退让了。
无奈之下,丘英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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