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兴霸天
起了个很雅致的名字,叫做醉今朝。
李彦下马,带着明崇俨走了进去。
他一身绯袍,明崇俨道袍飘飘,这样的组合小厮都不敢迎,立刻就有管事上前。
李彦开口道:“带我们去见安武卫,他与你们社长在一起。”
管事将他们引入后院,很快得到消息的安神感来了:“六郎,你怎么亲自来了?”
汉人商人的地位都卑贱,更何况胡人商贾,李彦大驾,是真的屈尊纡贵。
李彦道:“此来是有要事,史社长呢?”
后面有道人影等候着,此时一听,顿时快步跑了过来,正是胡商结社的社长史思文,极度恭敬的行礼:“见过李机宜!”
李彦微微点头:“史社长,这位是我的友人明道长,他听闻令夫人久服云丹,病体欠佳,医者仁心,特来诊断。”
在嫉恶如仇之后,明崇俨又变成了医者仁心……
明崇俨此时想着全家老小的性命,也顾不上这点,单手行礼,一派仙风道骨。
别说明崇俨扮相极佳,以李彦的权势,就算是找个街边乞丐要看病,史思文也得捏着鼻子认了,此时见了更是大喜:“道长快请!快请!”
胡人不重礼数,过程简略,很快史思文就将他的妻子带了出来。
准确的说,是两个胡婢扶着出来的。
可以看得出来,史氏原是个极为漂亮的美人,但此时已经形销骨立,头发黯淡无光,眼窝深陷,一副迷迷糊糊的模样。
李彦想到清朝时期,男子骨瘦如柴,沦为东亚病夫,女子面无表情,任人摆布蹂躏,目光厉色闪动。
而明崇俨也吓了一跳:“她服用云丹多久?”
史思文道:“三年了,先是每月两枚,然后是半月两枚,后来十日就要两枚,到如今一日不服,就痛苦不堪。”
明崇俨还不敢信,或者说不愿意相信,伸手去把脉。
他那么强的武功,验了脉象后,手指居然轻轻颤抖起来。
史思文看得有些莫名,我妻子病重,我都习惯了,你这么悲伤作甚?
不过想到医者仁心,又有些感动,使了个眼神,下人立刻去取金子。
李彦则问道:“你们是在何处买的云丹?窦氏商铺吗?”
史思文摇头:“不是在商铺内,而是在南边的坊市内,隐秘交易,但也瞒不过我,那就是窦氏商会的人。”
李彦心想这是真当毒品卖了:“多少钱一枚丹药?”
史思文道:“两枚云丹,百金。”
百金相当于后世的一百二十万,一枚丹药就要六十万,接近抢了。
当然,窦氏商会卖给胡商这么贵,是割韭菜,卖给朝中权贵就不会是这个价格。
李彦又问:“除了令夫人外,史社长了解的,还有哪些人在用此丹?”
史思文想了想道:“西市胡商还有不少人在用此丹,李机宜需要,我可以将名单列出,东市的商家我就不知了。”
他们两人说话之时,明崇俨的道袍都快湿透了。
他之前显然是将玄膏(罂粟)当成一种药物,根本没有认识到它的毒害性,因此十分坦然。
此时越验越是面色惨白,摇摇欲坠,头低垂之时,心中又翻腾起恶念。
但想到彼此的武功差距,而且此事已有多人知晓,某些念头立刻烟消云散。
明崇俨收回手,对着史思文颤声道:“抱歉,我无能为力。”
史思文倒也没什么失望的:“劳道长费心了,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望收下!”
明崇俨极力婉拒后,失魂落魄的跟着李彦出去。
刚刚离开西市,在一个无人的角落,明崇俨大礼就拜下了:“李机宜,救我!救我明氏上千口人啊!!”
明氏也是地方大族,按照门第来看,是寒门,但钱财富裕。
否则的话,炼什么丹啊,那是有钱人的爱好。
李彦扶起他:“我若不是念及与明道长的交情,也不会特来提醒。”
明崇俨显然慌了手脚:“多谢李机宜!”
“不必言谢!”
李彦对于毒品极为痛恨,哪怕他不喜欢李治,但也不希望唐高宗因为这个原因挂掉,何况还有太子。
而且按照历史上发展,太子过几年就暴毙,李治还有十多年好活。
这两人指不定还是太子受影响更大,毕竟底子太虚。
李彦定了定神道:“罂粟本该是药用,只是过犹不及,才成了毒物,如果用料适量,单单用以镇痛的话,是完全可行的。”
明崇俨惨然道:“可贫道只会炼丹,不会改良丹药啊,这药量是多是少,贫道也不知。”
李彦也不懂,他是学历史的,又不是学医的,唯有问道:“陛下和太子殿下服用五云丹多久了?多长时间服一次丹药?”
明崇俨道:“陛下服用三年了,一月服用两枚,殿下服用两年,半月服用两枚。”
果然太子依赖性更重。
李彦只有往好的方向想:“五云丹的药效在云丹之上,害处也更小些,现在还有挽救的余地,你一定要将丹方改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丹药的配方是从何处得来的?”
明崇俨摇头:“师父并未说过。”
李彦沉吟着,目光一亮:“对了,你师父既然跟随孙真人修习过,为什么不去请教他呢?或者去请求刘太医?”
药王孙思邈既会炼丹,医术又高超,是真的牛逼,而这个时期,他就住在长安。
李治本来想让孙思邈当官的,但孙思邈婉拒了,推荐自己的徒弟刘神威,进了太医院。
历史上的三年后,孙思邈年高,恳请返回故里,此后退隐五台山,专心立著,直至病故。
李彦很清楚,孙思邈这种不愿意当官的,很难请动,但他的徒弟刘神威至少可以拜会一下。
然而明崇俨闻言,冷汗又下来了。
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能隐瞒,低声道:“孙真人对师父不太喜爱,将其逐走。”
李彦皱眉:“此事我本不该过问,但现在确实是非常之时,明道长不可隐瞒,到底是何原因?”
明崇俨叹气:“孙真人之意,是师父学医之心不诚,一心只想为官,才让他离开,后来师父传授我武艺,也是我父亲与他约定,会为其谋得一官半职。”
这是真的一心只想当官,怪不得孙思邈不喜。
明崇俨的师父叫林建业,在丹徒县当法曹。
京官看不起地方上的县尉,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官。
对于没有官职的白身而言,如江南润州那般较为富裕的地方,能当个县尉已经不错了。
个人选择,也无可厚非,李彦想了想道:“既如此,那只有这样了……”
明崇俨精神一振:“请李机宜指点。”
李彦道:“窦氏商会是长安的毒窝,但确实提供了许多样本,你精通医理,通过了解不同阶段服丹人的症状,再与圣人与太子的服丹情况对比,至少能做到心头有数。”
明崇俨颔首,他现在是真怕圣人和太子有个万一,闻言道:“确实如此。”
李彦道:“如今之计,只有将窦德成隐瞒的账簿找出,加以自救,我也要另寻办法!”
明崇俨连连点头,又想拜下:“六郎大恩,请受贫道一拜!”
李彦知道他有了投效之意,但此时不合适,扶住他道:“谨记,我们不能只发现问题,而是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向圣人交差,明道长,一起努力吧!”
目送李彦策马离去,明崇俨诚心实意的稽首一礼。
活该你穿绯袍!
人太好了!
第135章 武后的人真好用!
卫国公府。
李彦到了府门前,吹了一声口哨。
片刻后,一道金黑色的身影飞扑过来,然后一道黑色影子也从天而降。
前者是小黑,李彦欢喜的揉着它的脑袋,这猫儿越长越大,撸起来也越来越舒服了。
后者则是他让安神感从西市挑选的猎鹰,嘴利吴戟,目颖星明,往肩膀上一立,真是好威风。
李彦对着鹰儿很满意,李德謇得知他养鹰了,还从鹰坊内聘请了几位训奴。
李彦没说他是动物之友,一切饲鹰戏法在他面前都是弟弟,考虑一下后,觉得训练训练也不错。
毕竟他白天都不在府上,相比起狮子骢的整天骑乘,小黑在凉州的日夜陪伴,这头后来的鹰儿接触的时间要短,受到的天赋加成也偏弱些,先让训奴养一养也好。
当然,有些方法是不能用的,比如“上宿”,就是后世普遍说的熬鹰。
鹰白天是不睡的,到了晚上才会安睡,熬鹰就是让它晚上也不睡,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
正常情况下,熬鹰不是一个人做的,而是三个人,分别负责前夜、后夜和白天,累狠了鹰白天也睡,但还是不让。
挺残忍的行为,让鹰不睡觉,其实就是要消磨掉其野性,使得人更方便去控制指挥。
李彦培养的就是灵性,并不怕宠物不服管束,自然不要消磨野性,安排给训奴的任务,就是训练鹰儿躲避箭矢。
每晚回来,他有时间了,就拿鹰儿射得玩。
虽然鹰儿不会说话,但他觉得对方是乐在其中的。
不过今天有些疲惫,昨晚就睡了一个时辰,白天又忙了不知多少事,还第一次实实在在加班了。
李彦也没心思了,就摸了摸它的背部:“今天不射箭了。”
鹰儿连连扇动翅膀,似乎有点开心。
当然,李彦知道这是错觉。
训练量不能减少,后面要带入吐蕃战场的。
他又道:“过几天翻倍,将今天的量补上。”
鹰儿不扇翅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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