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夜天下
加上想开荒,仅仅靠乡绅自己提供工具、人力和物力,没年能开出一二十亩地都算不错的了。
更重要的是,水源虽然不缺,但想把水引过来,比开荒还要难。
完全靠天吃饭的农田,收成可想而知。弄不好就得血本无归。
既然不值钱,也就没那个勋贵、官员会惦记这里了。
而且说句不客气的话,驻扎在此地的边军,很多时候比马贼、游牧骑兵更加可恶。
安抚住了两个屯田营大小官吏,石仲魁想了想后,还是上了两道奏折去工部和兵部。
得到两个衙门的批复后,这才开始建设起来。
不过此时已经十月下旬,真正能动工的时间并不多。
一旦气温降到零下,连土地都冻住了,基本上就只能躲在帐篷里窝着了。
石仲魁本来不打算今年内挖出地下的水脉。
但想想如果找不到足以灌溉几万亩地的水源,屯田兵就没理由一直驻扎在这里。
也没理由开建过冬的房屋。
到时候只住帐篷,肯定会出现冻伤、甚至冻死的情况。
而且不给屯田兵们一些信心,十天半个月还好,但让他们整个冬天都待在此地,难免会军心不稳。
夜里主将大帐内,石仲魁招来山神和土地。
没多久就制定好了计划。
有过当初宛平长沟湿地的经验,天寿山山神邱有刚,很容易就按照湿地那边自喷泉的出水量,大致预估出足以灌溉5万亩农田的自喷泉的大小。
之后几天,石仲魁白天带着人在山谷内,手里拿着罗盘等物这看看,那看看。
夜里山神则调动山脉之力,悄无声息的开始改造地下河流的出水口。
把十几处自喷泉汇集起来,就等着石仲魁命人挖开山体,自然会有泉水涌出。
而且为了避免枯水期断水,这次的出水口变成了一高二低的三处泉洞。
再次用火烧、水浇,热胀冷缩的原理,第一个出水口只一天就被打通。
“出水了,出水了。”
几千屯田兵和大小官吏们狂喜不已的同时,对石仲魁本事也不由充满信心。
毕竟第一次还能说是侥幸,第二次就绝对是真本事了。
几千人一边欢呼,一边再次向他行大礼时,巨大的愿力再次朝他头上汇聚。
看得日游神、隐私兵丁、土地公和山神羡慕的不得了。
但石仲魁不知道的是,因为截断了水脉,导致离陈家沟三十多公里外的一处深谷水潭,出现水位慢慢下降的情况。
若是这水潭没人住还好说。
可里面却实实在在住着位,修炼了两百年的蛇妖。
要不是这蛇妖找不到原因,说不得第二天夜里就会打上门。
不过他要是真打上门,即便没被石仲魁从天庭招来的帮手打死。
也肯定会在被制服后,被石仲魁利用空间牧场的特性给收服了。
石仲魁再次用紫金红葫芦,把自己头上的巨大香火团收集了起来。
然后让薛蝌拿着银子,带人去附近买了六十头羊回来,一顿羊肉羊杂面做好,整个营地里都飘荡着诱人的香味。
但这种大锅羊肉面对石仲魁来说,只能算稀松平常。
想吃肉,随便从空间农场里拿出一块牛羊肉,窜成羊肉串放在碳火上一烤,仅仅只是加了点盐和辣椒粉就是一顿美味。
而且还没人会说什么,更没人在乎,他手里的肉串是从哪来的。
屯田司的官吏以为是薛蝌或者家仆带来的,薛蝌等人又以为是屯田司孝敬的。
吃完肉串和水果,石仲魁默默的看着牧场里的放养着的牛羊鸡鸭,还有仓库里这些天存下来的四千多斤肉块。
每天三百斤的肉,外加农场里18块农田每天540斤的麦子,足以支持一队五百人的骑兵,在草原上打游击。
若是在长城内,人数就得直降三五倍。
因为没了草原,战马每天消耗的粮草,绝对是人的三五倍。
而且屯田兵连正兵都不是,别说战马了,连盔甲都没几套,武器更是只有长矛和少量的长刀。
整个营地里,也就大小官吏加起来的三十几匹马。
好在一旦真有战事,从兵部调集一批武器、铠甲应该没问题。
但马匹可就难了。
想调集一百、甚至三五百匹,只能找朝廷要。
第171章 战马孵化器
石仲魁自己倒是不缺马,毕竟他不缺钱。
寻常五十、上百两银子的普通马,在他眼里就如买菜一样容易。
而且他现在骑着的那匹马,还是薛蟠为他寻来的拥有哈萨克马血统的河曲马。
唐代中叶,回纥向唐朝卖马,每年达十万匹之多。
所以唐之后西北的一些马种大多与哈萨克马有一些血缘关系。
但问题在于不管什么马来到中国,都躲不掉“引种、杂交、改良、回交、消失”的命运。
而且但凡战马,基本上都会被阉割掉。
也就是说最好的那一批战马,往往都无法生育出后代。
加上缺乏优质草场,所以中国从古至今号称天朝上国,居然连拿得出手的好马种都没有。
唯一说的过去的蒙古马,还是以成本低、容易养殖和恢复力强而出名。
石仲魁想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打算弄三五匹蒙古马、三河马、哈萨克马放在空间牧场里,试着看能不能培育出新优质的新马种。
即便没成功,也能从这些种马或者新培育出来的马中,选一匹最好的一直放在牧场里。
就不信三五年不断吸收灵气下,会养不出一匹灵马。
而且他已经想好了,等回到天庭,必然要弄几匹天马幼崽放在空间牧场里。
命人通知于顺去马市上挑选种马,却没想到于顺第二天就自跑到大营里。
“老爷,马市里来了一群胡商在卖一匹天马,但要价却是等同天马大小的黄金马。”
所谓天马其实就是汗血马,或者说阿哈尔捷金马。
而且这种马因为驮力差强人意,其实并不适合充当一身铠甲和重武器兵种的坐骑,但架不住汗血马的优点同样突出。
在英格兰纯血马没出现前,汗血马绝对是速度最强的马种。
同时耐力也不比阿拉伯马差,却更加高大、漂亮。
而且还非常耐高温和耐渴。
即使在50摄氏度的高温下,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所以特别适合长途跋涉。
曾经就有过84天跑完4300公里的记录。
这要是换成其他的马,早就跑废了。
石仲魁听到这消息后,就如同京城里的大家族一样,既想要又觉得那群胡商疯了。
成年马匹的重量一般都是七百到九百斤左右。
但要是换算成马匹一样体积的黄金,以黄金的密度,重量绝对超过好几吨。
甚至是十几吨。
即便以5吨来算,足足一万斤。
一斤十两就是10万两黄金,再换算成样子就是100万两。
大概除了汉武帝做的出,金马换汗血马的事,应该没第二个人舍得了。
石仲魁稍微想想,就觉得胡商又不是傻子,这么做的原因,很可能是另有所图。
果然,没几天暗地里有消息说,那群胡商的真实目的,是寻找走散的族妹。
石仲魁听到后,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找人可比花钱还要难。
不死心的他,只能起了歪心思,汗血马最多的国家是现实世界的土库曼斯坦。
但哈萨克也有汗血,而且说不定哈萨克马的基因里,就有汗血的血统。
若是自己找来几匹极好的河曲马,再把那匹汗血马收进空间牧场里。
只需要半个小时,足够让几匹河曲马怀上小马驹。
很快锦毛鼠就带着命令去找一些胡商,却没想到石仲魁第二天一早骑着马回京城后,居然看到夏守忠就在城门处等着自己。
“状元公,陛下有感您肩上的担子过重,也担心您的内宅不宁,所以施恩召回皇后娘娘赐予您的8个美姬,改为赐您朝列大夫以示恩宠。”
石仲魁一愣,朝列大夫为从四品散官。
若是混几年日子,很容易就能加升为同样是从四品的朝议大夫。
一旦成了朝议论大夫,升侍郎这种三品职权官就顺理成章了。
石仲魁稍微想了想,这里面必然有自己不知道的事。
冷笑一声,“夏公公,这话不是陛下的本意,而是你自己胡扯的吧?”
夏守忠尴尬的笑了笑,这理由确实很难骗过石仲魁,而且替皇帝背黑锅也是自己这种太监们的常态。
然后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状元公,要是消息没错的话,娘娘赐给你的那四个胡姬,应该就是那群胡商要找的人。”
石仲魁心里一喜,随后又皱眉道,“那群人真的只是在找族妹?”
夏守忠嘿嘿一笑,“反正咱家不信这话,而且要是绣衣卫找来的胡人翻译没骗咱家,那群胡商最初说的是找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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