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的,只有噪音 第54章

作者:沉默的爱

在这种人手下打球,得有足够强硬的意志才能坚持下来。

伊赛亚·托马斯从没有让奈特失望过。

他是一名才华横溢又异常执着于胜利的球员,路易了解到今年的选秀大会行情,更多的人认为德保罗大学的马克·阿吉雷(Mark Aguirre SF/SG)比托马斯更有职业前景。

他们的身材和位置注定了阿吉雷即使表现力不如托马斯,握有状元签的总经理还是会选择他。

因为他的天赋给人的感觉更保险。

因此,托马斯大概有首轮前三顺位的选秀前景。

如果凯尔特人得到状元签,完全可以考虑向下交易来捞取更多的收益。

“里德那么看重你,那我倒想知道你看了这么久有什么发现吗?”奈特过来问道。

路易笑说:“我唯一的发现就是您的执教风格略显粗暴。”

“哼!”奈特有名帅的自傲,“我只想想教这帮蠢货什么是球场上的‘礼貌和庄重’。”

他有骄傲的资本,有向球员施暴的底气,他的球队在1976年赢得了全国冠军,今年也是大有可为。

实际上,他在印第安纳大学总共四次赢得全国冠军。

他的风格备受争议,但他绝对是NCAA历史上最好的五位教练之一(保守估计)。

路易没有和托马斯交流。

他记录了托马斯的技术特点,以及他那著名的指尖运球的细节,就离开了。

印第安纳大学还有几位具有NBA前景的球员,但对路易和凯尔特人来说,唯一重要的只有托马斯。

得到了托马斯的详细球探报告,路易就离开。

与奈特的数面之缘,让他对这位真正的暴君有了深刻而直观的印象。幸好他只是一名大学教练,如果他来NBA,难保不会被球员杀死。

在大学,一名球员最多只能在他的手下打四年,而且大学教练的权威远高于NBA,所以球员们大都会逆来顺受,俯首帖耳地听命。

无论他如何的暴力,都“只要”忍受四年就可以和他说再见。

而在NBA,一支球队要取得成功,势必要保证长期稳定的阵容,像奈特这种风格,别说长期忍受了,能忍他两三个赛季都得算是球员脾气好。

如果能够容忍他的执教方式,他自然能逼出球员的全部潜力。

因此,这个家伙,只适合NCAA。

从印第安纳大学回到球队的时候,凯尔特人打出了另一轮连胜。

其中包括了一场对湖人二番战的大胜。

再次使出口袋阵的凯尔特人,经过日常的训练和磨合,口袋阵更加严密。

他们逼得贾巴尔频繁到油漆区外进行难度甚高的勾手。

而伯德则大发神威,全场35分21篮板6助攻3抢断3盖帽,一场“MVP必须到我手里”的宣言之战,彻底地打出了未来王者的声势。

第七十一章 未达成的共识

“菜鸟,给我去买个水!”

比尔·兰比尔平日里最大的乐趣就是使唤桑普森。

去年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除了伯德,大部分的菜鸟,都要被捉弄。

伯德的骄傲让他不允许自己被当成下人一样指使,所以他表态说自己不指望队友帮他做什么,队友也休想命令他去干什么事。

其他人没他这臭脾气,桑普森更是只有21岁的年轻人,好使唤。

因为兰比尔仗着自己是二年级就对他随意指使,桑普森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将军”。

“将军,有什么吩咐?”桑普森问。

“去,给我买点啤酒,还要一整只烧鸡,记住,让他们切成块。”兰比尔“大方”地掏出他的食物抵用券,“剩下的都是你小子的跑腿费!”

凯尔特人的球员的每天的餐补大概是80美元。

因此桑普森这一趟大概还能剩下大半的钱,但那只是餐补,不能换成现金……

“你是不是不知道拉尔夫的年薪是你的10倍?”路易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兰比尔看。

“这就是我这个当大哥的可以教给他的最后一课。”兰比尔满嘴歪理,“当你可以在队里合法地拥有‘奴隶’的时候,你就应该尽情地使唤他,哪怕他的球队地位远在你之上。”

有这条恶狗在,所有来凯尔特人的菜鸟估计都落不到好。

希腊学院的篮球场有八个篮筐,正常训练的话,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同时使用篮筐练习投篮,但如果适当地举办半场对抗或者全场对抗,剩下的篮筐便绰绰有余了。

阿奇博尔德喜欢围着球场四周跑步。

马克斯韦尔是路易口中的“第三条狗”。

兰比尔是恶狗,M.L·卡尔是癞皮狗,而马克斯韦尔是懒狗。

更绝的是,“懒狗”这个雅号是比尔·菲奇的现场发挥,他一喊,路易跟着叫,就传开了。

用不了多久,马克斯韦尔的队友便不知道“玉米面包”是谁,只知道队里有三条狗,其中一条狗是因为在场上太懒所以被叫懒狗。

叫马克斯韦尔懒狗真是一点错都没有,虽然他的进攻才华很出色,但他并不努力,找到机会就想偷懒,渴望特权。

而且他喜欢制造对立。

菲奇虽然欣赏他的才华,但也不喜欢他散漫的态度。

当菲奇批评他的时候,他会反问:“如果我是一个白人,你还会这么严苛吗?”

他看起来是在把话题向种族和肤色上引导,实际上直指拉里·伯德。

伯德是菲奇唯一一个没骂过的球员,他也的确是没什么可骂的,训练场上,球场上,都是最有职业素养的那个。马克斯韦尔渴望得到伯德所拥有的特权,他认为如果他像伯德一样是白人,他就能得到他想要的特权。

当他拿肤色说事的时候,兰比尔就会发挥作用。

每当马克斯韦尔拿肤色抱怨,兰比尔就会阴阳怪气地说:“搞了半天我是黑人啊,难怪教练那么不喜欢我,看来我回去得和我老爹说道说道了,我没他那么聪明的头脑不是因为家门不幸,而是他后门失火。”

每一次,马克斯韦尔都只能闭嘴。

因为兰比尔属实是被菲奇喷得最惨的球员。

但路易却不会就此罢休,他会添油加醋地问:“皮特·马拉维奇和戴夫·考恩斯也是黑人咯?”

这两位比兰比尔更惨。

兰比尔是一条下贱的恶狗,他能忍受菲奇,那两位都是成名于70年代的巨星,本来是有机会成为球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却生生被菲奇折磨到退役。

菲奇无需为自己辩解,兰比尔用自己为例子,路易拿马拉维奇和考恩斯做例子,轻易地瓦解了他想把纯粹的个人问题变成肤色问题和种族问题的指控。

这件事的另一个好处是,菲奇终于看见了兰比尔身上的闪光点。

必须承认,贱人总有贱用啊。

约翰·朗专注于底角的三分投篮。

路易不太肯定,只是有个大概的感觉。

朗可能是全联盟最精准的底角射手。

在他这一点上,路易一直都很过意不去。

他的特点虽然是投篮,却不是最普通的定点接球投手,而是面具侠汉密尔顿那样的跑位接球投手,左右两翼的中距离颇具威胁,逼到一定时候还能运球突破。

但在菲奇的体系下,没有他跑位的空间,他只能将他的跑位技能放到一边,长时间待在中远距离等队友送来子弹。

他打得很拧巴,也未曾发挥出自己的全力,在波士顿过得也不开心。

他是全队为战术牺牲最多的球员。

同时,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球员。

所有的内线,包括以伯德主导的传切体系,都应该感谢他时时刻刻在中远程拉扯对手的防线。

没有他,凯尔特人的进攻体系不会那么顺畅。

只要菲奇继续坚持他的高位挡拆进攻体系,路易就无法改变朗的处境。虽然菲奇允许他打造进攻战术,但那是建立在进攻体系围绕在他原有的战术体系的基础上。

菲奇是大战略的设计者,路易只是具体战术的实施者。

这是一个点将之帅和点兵之将的区别。

因为这一点,他不能在逆反菲奇战术体系的情况下,给朗设计适合他的跑位接球投篮战术,因为他不具备在外线大量跑动后接球投篮的稳定性,他的投篮点是中程跳投,主要在罚球线的左右侧,而那些位置,刚好是传切战术的核心地带,空间被堵死了,没有跑位的余地。

朗个人的牺牲换来了如今的局面。

路易虽然对他有些过意不去,但对于全队,他是问心无愧的。

约翰·朗的例子让他明白,没有十全十美的进攻体系,也不存在让所有人都开心的进攻体系。

所有完美的体系都有牺牲者。

如果想要取得成功,那那个负责牺牲的人,必须要有一颗为团队考虑的心。

否则,这样的人只会变成定时炸弹。

球馆的中心地带,伯德、卡尔、里克·罗比、亨德森、兰迪·史密斯和克里斯·福特正在打半场3V3。

伯德、亨德森和史密斯一队。

路易愿将这一队称为“沉默之队”。

在伯德逐渐对比赛失去热情,觉得“我必须哔哔点什么来给自己一点游戏的乐趣”之前,他是个严肃的球员,即便开口也是和队友沟通,而不是跟对手说什么“我要先这样再那样最后愉快地射你一脸翔”。

这场对决,伯德打内线,和他对抗的,是与他同级的三号秀。

每当看见穿着凯尔特人球衣的罗比,路易就感觉步行者是一支脑瘫的球队。

即使他们不是脑瘫,管理层也肯定是脑瘫。

他们因为不愿意等伯德一年而选择了罗比。

如果是为了争取短期内战力的增强,当然可以理解,毕竟谁也不知道伯德这么出色。但他们选了罗比之后只给这个三号秀几个月的时间证明自己。

发现罗比可能成不了才,就把他送给了凯尔特人。

这场对决,伯德打内线和罗比对位,丝毫不落下风。

他的表现正对应了路易的想法。

在NBA,伯德具备防守端打四号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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