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见 第173章

作者:石闻

秀才服和童生服不一样,白底黑边,一套的有帽子,里衣,上衣,外衣,裤子,下摆,腰带和鞋子。

衣服面料是丝质的,穿在身上很舒服,帽子是黑色,宁采臣戴的那种,腰带上还有玉扣呢,鞋子则是小鹿皮的。

这一套下来,价值得十两银子往上了,读书人的福利真心让人羡慕眼红。

秀才服,穿在身上白衣飘飘,尽显读书人的风采。

领取衣服的时候,负责发放衣服的管理人员多了句嘴,问云景:“公子可是在游学?”

其实这是废话,若不是游学的话,一般读书人是不可能跨境领取福利的。

云景笑道:“是啊,读了十多年书,考取功名,自觉眼界有限,也是时候走走看看,见识一下我大离王朝的大好山河了”

搭话的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家,言谈举止应该也是个读书人,听到云景说自己正在游学,眼中闪过一丝追忆之色。

他年轻的时候,也有过游学经历,当时年少,风华正茂,可转眼间,自己已经垂垂老矣,时间过得真快啊,年轻真好,天下大可去的。

当年的小翠,小花,小丽,小芬,小玉……,你们还好吗?

稍微追忆往昔年轻日子,然后老伯想了想道:“既然公子在游学,不知准备往何处去?”

“先生何出此言?”云景微微愕然问,读书人游学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没听说过官府还得左右读书人的去处啊。

那老人连忙道:“公子误会了,我其实是想提醒你一下,游学途中要注意安全,最近别去沿山郡,那边不太平”

原来人家是出于好心,云景当即了然。

沿山郡云景知道,做游学计划的时候了解过,那个地方多山少林,路难走,人烟稀少,整个郡的人口加起来也就百万左右,是下下等郡了。

但那个地方矿产丰富,多猛兽,很多罕有人迹的山中多珍贵药材,是他游学途中的一个去处。

“那边不太平?先生能否详细说说,若危险的话,我也好绕路重新规划游学路线”云景点点头问。

那老伯估计也是闲的,难得有人和他说说话,于是很健谈道:“公子有所不知,一个多月前吧,据传沿山郡惊现异兽,是一头黑纹红虎,体壮如山,刀剑难伤,能口喷罡风,消息传出,诸多江湖人士纷纷出动,欲将其毙于手下彰显自身手段扬名立万,但那异兽恶虎着实可怖,传言如今诸多武林人士前去,不但没能伤到它,反倒成为了它的口中物,这不但没吓住诸多武林人士,反倒去的人更多了,如今那边江湖人士汇聚,鱼龙混杂,还有异兽盘踞,所以公子没有必要最好不要去那个地方,以防不测”

“有这样的事情?”云景有些惊讶道。

这个世界有高来高去的练武之人,武至先天就能挥手斩出剑气刀芒了,异兽自然也是存在的,云景养的乌龟和小白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个世界有强大而可怕的异兽,云景也是知道的,只是还未见过除小白它们之外的其他异兽。

体壮如山的黑纹红虎,刀剑难伤,还能口喷罡风,听了老伯的描述,云景一下子就想起了几年前在卧虎山上,看到的王天霸珍藏的那块兽皮。

体壮如山的猛虎都出现了,那个地方会不会有天材地宝之一的明心灵液?

老伯笑道:“沿山郡已经发出公文,求上头派人去灭虎,以保境内安宁,想来应该是真的,可如今边关未平,也不知上头能不能腾出人手,总之,公子没必要还是不要去那个地方的好”

“多谢先生提醒,我会注意的”,云景拱手道。

闲聊片刻,他告辞离去,继续踏上游学旅途。

沿山郡,去不去呢,那个地方距离红林县得有几百里地呢。

体壮如山的黑纹红虎,这可不多见,还是去看看吧,如今自己可是会飞的,有危险,溜天上去就是。

心头琢磨着,云景决定不改变前进路线,若是绕开沿山郡的话,得多处上千里路来,那样他就没法在冬季来临边关休战的时候赶到边关了。

其实如果在没有飞行能力之前,听到这样的事情,云景考虑一番,大概会绕路的,毕竟老伯形容的异兽猛虎,怕是一般先天高手都搞不定,他去还是有点危险的。

如今嘛,去瞅瞅,能不能看到那样的猛虎,到时候估计就得看运气了,指不定还没到那个地方猛虎就已经被除掉,或许去了也遇不到,毕竟沿山郡还是很大的……

离开红林县县城,云景依旧沿着官道北上,用双脚丈量大地,并未因为稀奇异兽而第一时间飞去沿山郡。

至此,云景到底还是没有和唐婉见面。

还是早上,骄阳渐高,阳光照射在那连绵几十里的胭脂林,那一片区域宛如烈火烧山,景色当真是难得一见。

官道是沿着胭脂林边缘北上的,走在路上,云景心说这片区域怎么就成为了私人领地了呢,从远处看虽然能解眼馋,可到底还是没法深入其间体验一下啊。

“虽然我能无声无息的进去体验一番,但擅闯他人领地到底不是君子所为,人要学会控制自己,从小偷针长大偷金……算了,就这样吧,人生哪得尽圆满,留着些许遗憾亦无不可,去休去休……”

最终云景也没去胭脂林内体验一下,沿着官道北上,红林县在他身后渐行渐远。

“我得活久一点,活他个千八百岁,熬死这些圈地的家伙,到时候我倚老卖老,哪儿都去逛逛,看谁敢拦我,那时小年轻们总不至于为难老人家吧,会被戳脊梁骨的,惹毛了我就碰瓷,哼哼……”

心中想些不着调的,红林县已经慢慢彻底被云景抛在了身后,那片胭脂林也渐渐的看不到了。

越是北上就越是地广人稀,直到下午时分,云景看路边的界碑,都离开红林县区域了,也没遇到个村镇。

看来今晚又要在野外过夜。

云景也不以为意,荒郊野外就荒郊野外吧,反正这种事情经历得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日落西山的时候,云景已经离开红林县七八十里,进入了一个叫青岩县的地界,周围没有村镇,他直接在路边小树林准备过夜。

穿过青岩县,到时就将进入沿山郡境内,因为沿山郡境内多山少林,所以那边的城镇名字大多和岩石有关,就连临近的青岩县都受到了影响。

地方选好了,云景先是去林子里放水,顺便解决一下五谷轮回,隔空摄来一团水冲洗屁屁,完了这才准备搭灶台找个小动物打牙祭。

结果他一抬头,好家伙,天公不作美,白天还艳阳高照,这傍晚就不知不觉乌云盖顶了。

轰~!

天边隐约有雷声传来。

暗自无语,云景心说夜宿是不成了,他可没有变成落汤鸡的想法,虽然能用念力撑起罩子避雨,但得睡觉吧,睡着了会被淋成狗的,而且打雷天,他在树林过夜纯粹是作死,更没有跑天上去近距离看打雷的想法,没活够呢。

念力一扫,距离他停留地点三千多米外有一处干燥的山洞,距离官道也就十几米而已,那里还有人停留过的痕迹,云景赶紧跑那边去过夜。

这个时代走远路不容易,很多时候都遇不到村镇,是以官道边经常有人停留过夜,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为了避免等下下雨找不到干柴,云景去山洞的时候念力捡拾了柴火飘在身边,他在路上跑,一些柴火在边上‘追’,反正他自己倒是挺快乐的。

轰隆隆~!

天上雷声大作,乌云盖顶,云景踏足山洞的时候,豆大的雨滴就如瓢泼般倾泻下来。

暴雨如幕,整个世界朦胧起来。

“风声雨声雷声,声声入耳,天地独我一人,于山洞野宿,倒也是新奇的体验……”

看了一眼外面的暴雨,云景收回目光打量山洞。

这里地势较高,倒也不怕雨水进来淹没,山洞干燥,且很宽敞,一二十米深十多米宽,若是无家可归的人,直接就可以在这里安家了。

“倒是省了搭灶台的功夫”

放下柴火行礼,云景开始生火做饭,他今晚准备吃烧烤,就不整石锅之类的了。

书箱内一把小刀飞出,进入雨幕中,不一会儿就一只剥好的肥硕兔子飞来……

念力太好用了。

“为什么我每次首先想到的都是吃兔子呢,其实野鸡野鸭也很多的,难倒是因为兔子可爱?对了,当初在新林县,我送给小叶子的那只兔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生小兔子了吗?那貌似是只公兔子……”

肥兔子穿木棍上,抹上调料烧烤的时候,云景一个人无聊,脑袋里面想些乱七八糟的。

山洞外暴雨如注,雷声大作,山洞内云景的烤兔子已经有香味了。

兔子很快考好,味道还不错。

云景啃了一口兔肉,然后猛然意识到一个严肃的问题,那就是没床,等下难倒睡地上?

“要不整点藤条来搭个吊床?亦或者干脆整个木床得了?反正挺简单的……”

在他琢磨这些的时候,耳朵一动,外面的暴雨中,除了雷声外,似乎还有其他声音,微微闭眼,意识过去一看,却是一个身背大刀的江湖客正在雨中策马急行。

挠挠头,云景心说今晚搞不好有人打伴了,那江湖客没道理不来这山洞避雨,尤其这里还有火光。

“后天后期,年龄四十左右,问题不大”

稍微注意了一下那冒雨前进的江湖客,云景不再关注,继续啃兔子,快点啃,万一到时候人家来想分点的话,分还是不分?我吃完了他就没道理要分了吧,我又不认识他,吃独食不过分……

那江湖客肯定是会来山洞的,云景也不好整张床了,将就一晚吧。

不出云景所料,那江湖客在雨中前行,看到山洞中有火光,眼睛一亮,朝着这边疾驰而来。

然而让云景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人背着的大刀,刀鞘是金属的,结果骑马距离山洞还有四五十米的时候,天上一道闪电当头给他劈了下来。

闪电的速度得多块?

那人闪都来不及闪,浑身一颤,连同他坐下的马匹一起栽倒在地上,还有点冒烟呢,很快就被暴雨淹没。

“这倒霉催的……”,保持啃兔子姿势的云景嘴角一抽。

念力延伸过去,那家伙被雷劈得浑身焦黑,马死了,但那江湖客居然还没死,只是晕过去了而已。

‘天雷炼体’,壮士好运道。

心头嘀咕,云景稍微思索,身影一闪冲出山洞,念力撑开避雨,把那还有气儿的江湖客带山洞里来,马是没救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这便是江湖中人呐

山洞内,云景将那浑身湿漉漉的江湖客放下,心说这家伙估摸着发过誓,否则天雷也不至于给他当头来一下呀。

话说回来,这家伙雷雨天背着把大刀晃荡,雷不劈他劈谁?

他那把刀近一米五长,刀鞘都是金属包皮的,得二三十斤,拿在手中还有点压手,当然,这点重量对云景来说毛毛雨了,然而用这种重兵器大刀的,属于猛人一类啊。

这家伙脑袋被劈成了爆炸头,雨水打湿一些头发还顽固的翘起,衣服已经被劈烂得差不多了,身上黑一块紫一块,散发焦糊味道。

不过这家伙生命力顽强,心跳居然还算正常,死估计是死不了的,就是不知道要晕多久。

想了想,云景将他往火堆边放了放,然后借着雨水洗洗手继续啃没吃完的兔子。

带那江湖客回来的时候,云景是抓着他的胳膊的,完了手上居然有点油腻腻,这是多久没洗澡了?

一边啃兔子,一边打量昏迷的江湖客,然后云景吃几口就吃不下去了。

对方在篝火边,雨水打湿的破烂衣服热气升腾,那味道简直迷人,云景赶紧远离一些,尤其是他那衣服下居然还有虱子往外爬……

这如何还能吃的下去?

这个时代很多人都不怎么讲卫生,多的是身上有寄生虫的,云景这就遇到了一个。

吃不下去了,云景将串棍子上的半只兔子插边上,闲得没事儿,干脆找块石头坐下,然后把书箱摆面前开始写今天的游记。

书箱顶部是平的,面积有点小,但悬腕写字足够了,因为不知道那江湖客什么时候醒来,云景也没整念力控制纸张悬空的书写方式。

“大离历八百七十六年,七月初五,离红林县,逐路荒野……”

写到这里,云景停下,挠挠头,今天就赶了一天的路,没什么好记的啊,干干巴巴……

然后继续写到:“欲野宿,暴雨至,觅山洞,正食,雷劈路人,幸未死,援之,待醒……”

好吧,干巴巴的,今天就这么多,一张纸也才写了小半不到呢。

收好笔墨,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