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馋嘴小猫咪
“你还有跑车呢?”
“我开的次数少,让我爸拿去置换了。”
置换?
“跑车还能置换呢?”
“可以的,支付一些服务费就行了,所有手续全搞定,完全不用操心。”
舒云把墩墩扛在肩头,一边将曾晓琪递来的相机包挎在另一个肩头一边问道:
“你打算置换什么车啊?”
“欧陆GT,开起来比跑车舒服。”
啧啧啧,我们还在为开国产车还是合资车争论不休的时候,人家老板娘连跑车都开腻了。
《下车两分钟,老板娘加剧了我的精神内耗》
一行人带着设备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客厅。
客厅里,那台三角钢琴已经被挪到了角落中,而原来放钢琴的地方,则摆着一个巨大的实木做成的猫城堡。
墩墩刚过来,就从舒云怀中一跃而下,跳到猫城堡上磨起了爪子。
“晓琪姐你看看这里行不行,要嫌空旷的话也可以去二楼,二楼有个小客厅,不行也可以去负一楼,墩墩喜欢在负一楼的台球案上玩。”
空旷两个字,让在场的人全都一愣。
很少能听到京城人抱怨家里空旷。
正说着的时候,柳阿姨走了过来,家里其他保姆都放假回家了,只有她守着这里看家,见到沈宝宝过来,赶紧来打招呼。
“柳阿姨,帮我们拿些点心和茶水吧。”
“好的,我这就去。”
曾晓琪看着墩墩磨爪子的样子,赶紧掏出相机,换上适合拍近景的镜头对着墩墩拍摄起来。
下午三点。
林旭来到卤品部。
锅里的烧鸡浸泡得已经超过了三小时,可以出锅了。
不过在出锅前,得先将卤汤表面漂浮着的这层油脂撇出来,这样能加速卤汤的冷却,同时能看清卤汤中烧鸡的位置。
经过了三小时降温,锅里的温度依然超过了八十度。
林旭用勺子小心把锅里的油撇到一个不锈钢盆里,足足舀了大半盆。
这些油脂会保存起来,下次做烧鸡的时候加到卤汤中,继续起保温和温度恒定的作用。
油脂撇干净,锅里的烧鸡也显露出了本来面目。
为了方便出锅,徐新华他们在夹层锅旁边摆上了一个长条形的大铁盆,盆上架着一副不锈钢晾架,方便把烧鸡晾凉。
林旭拿着一个大漏勺和一个小铁勺,小心把锅里的烧鸡盛到漏勺上。
然后托着转过身,小心的摆到晾架上。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卤制和三个多小时的浸泡,烧鸡仿佛没了骨头,从锅里捞出来时浑身颤巍巍的,仿佛动作大点儿就能散架。
随着烧鸡出锅,浓郁的香味让人为之一振。
卤料的香味、鸡肉的香味、以及各种配料和猪骨高汤的香味,全都散发了出来,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让人忍不住就想扯下一根鸡大腿尝尝味道。
又捞了几只出来,被香味撩拨得没法干活的林旭冲徐新华说道:
“撕一只尝尝味道。”
徐新华拿来一个塑料袋,小心将一只烧鸡装进去:
“我听说好吃的烧鸡根本不用撕,装在袋子里轻轻一抖,鸡肉就能完全散开。”
说完他提着袋子的两个提手上下一抖,也没怎么用劲儿,但袋子里的烧鸡却已经完全散开,连腿上的关节也分成了两半。
很显然,这烧鸡做得非常到位。
抖散后,香味就更浓郁了。
徐新华把袋子往一个大碗中一装,四周折起,然后端着碗递给了林旭:
“老板你先尝尝……这烧鸡太香了,我曾经拜师的师父都做不出这么香的烧鸡。”
林旭也没客气,他捏了一块鸡腿肉送进嘴里,肉已经彻底软烂,卤汤的味道也彻底渗入到了肉中。
不过咸味并不突出,吃起来鲜香软烂。
他又尝了一块鸡胸肉,汁水丰盈,非常入味。
过去吃烧鸡,鸡胸肉老是没有滋味,但这鸡胸肉,味道已经完全渗入进去,口感也不再干而柴,而是多了几分油润。
卤味想要好吃,果然还是得浸泡啊。
“你们吃吧,我继续往外盛烧鸡……把窗户打开吧,这一出烧鸡居然觉得操作间里闷闷的。”
一个帮厨一听,赶紧将卤品部外面的窗户打开。
这个窗户正对着大街,刚打开,烧鸡的香味便飘了出来。
隔壁超市门口,于大爷正坐在马扎上,和前往少林寺旅游的闺女外孙一家视频通话,正聊着的时候,一股浓郁的香味让他眼神有些迷离。
“哎哟,哪来的烧鸡味儿啊,也太香了吧?”
不远处胡同里,提着钓鱼工具准备再去垂钓一会儿的老孙头也吸吸鼻子,眼神中满是惊讶:
“确实够香的,哪飘来的啊?难道是……”
他和于大爷对视一眼,然后把目光瞄向了林记美食。
第三百一十四章 烧鸡还没晾好就卖出一半!宠粉菜品:烤羊排!
“我这边有点事儿,回头再聊啊。”
于大爷匆匆结束视频通话,和十钓九空的老孙头循着香味,向林记美食的大门口走去。
到了门口,他们没有进去,而是闻着烧鸡的香味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林记美食外墙拐角的地方,发现香味正是从敞开着的窗口飘出来的。
透过这扇敞开的门窗,两人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摆了很多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烧鸡。
烧鸡的鸡皮完整,颜色呈诱人的枣红色。
看到这颜色,两人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古早时期的烧鸡就是这颜色,把鸡炸到发红再放到卤汤里卤制。
而不像现在,追求什么颜色金黄,稍稍过油炸一下就开卤,甚至有些卤肉店连炸都不炸,直接用热水紧一下皮就开卤,那色泽看着就让人没胃口。
烧鸡还挺热,帮厨时不时就会被烫一下。
卤品部的操作间里,林旭正忙着,抬头猛然看到窗口站着俩人,顿时被吓了一跳:
“于大爷?孙大爷?您两位这是……”
于大爷咽了下口水:
“小林老板,这烧鸡……卖吗?”
卖啊,这么多不卖,吃到长毛都吃不完。
林旭点了点头:
“卖的,这刚出锅,还没弄好。”
正说着,他看到刚刚徐新华抖散的烧鸡还剩一些,便端着碗伸到窗外:
“正好您两位来了,快帮忙把把关,没在京城卖过烧鸡,也不知道口味轻重。”
老孙头平时喜欢钓鱼,来林记吃饭的次数不多,脸上多少有些扭捏。
但于大爷就不一样了,于大爷最近连早饭都经常来店里吃,见林旭把碗递了出来,当即捏了一块带皮的鸡肉送嘴里。
鸡肉鲜香软烂,鸡皮软糯中带着劲道。
他尝了一口来不及说话,又捏一块塞进了嘴里:
“好吃好吃,太好吃了,能不能给我来两只?老孙头你咋不吃呢?等着给你拿筷子吗?”
老孙头见老于夸好吃,也忍不住捏了一块送进嘴里。
尝了尝之后说道:
“我来四只,晚上几个孩子回来吃饭,我还寻思坐公交去郊区钓两条鱼呢,现在倒不用跑这一趟了。”
于大爷说道:
“你最近哪钓出来过啊,都是来我这里买两条回家……”
老孙头钓鱼水平一般,加上他都是去郊区的小河沟里钓,每次都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技术,而剩下九十分,就纯看运气了。
偶尔会爆护,比如上次林旭在于大爷这里买到的小河鱼,就是老孙头半天的劳动成果。
但更多时候,不是在郊区路边买了桃子回来,就是买了几根玉米棒子,最不济的就来于大爷这里买两条鲤鱼回家。
用实际行动恪守着钓鱼佬“永不空军”的诺言。
林旭问道:
“现在就装?”
“现在就装,对于我们这种牙口不好的人来说,这种卤得烂糊的烧鸡最美味。”
林旭拿出几个卤品部用的打包盒,小心的把烧鸡放进去,一个盒子正好可以放一个烧鸡,盒子上面和两侧有气孔,能最大限度的让热气散出去,免得水蒸气过多把鸡皮泡烂。
先把于大爷要的两只装起来,再把老孙头的四只装起来。
装好后两位老人也懒得进店里付钱了:
“小林老板,你把手机上的收款码打开,我们直接扫给伱就行了,要不干脆在这里贴一张收款码也行,老街坊们也不用进去买了。”
这提议让林旭眼前一亮。
别说,这办法还真行。
他掏出手机收了两位老人的钱之后,立马让前台那边来人,把店里的收款码贴出来,再放一个收款播报机,这样卤品部就能独立对外经营了。
“老板,要不你还是安排个收银员过来吧,我们做卤味可以,但算账的话,多少有些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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