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449章

作者:馋嘴小猫咪

舒云上楼的时候,林旭也回到厨房。

将腌制好的所有猪大排全都端过来,换上大号油锅,之前用的面粉、蛋液、面包糠这三件套也换成盆来盛着。

全部准备妥当后,他在朱勇的帮助下,开始炸猪排。

“真没想到,谈上亿生意的大老板会喜欢炸猪排这种小吃,幸好你会啊,不然咱还得去德克士或者肯德基找个师傅救场呢。”

朱勇一边嘀咕,一边拿着夹子,麻利的将油锅中已经定型了的猪排翻面,顺便将油锅中漂浮的面包糠打出来,盛到一个密漏碗中控油。

林旭见到后好奇的问道:

“那些面包糠你留着有用吗?”

“陆璐喜欢吃这种炸过的东西,我打算摊到煎饼中让她当晚饭吃。”

啧啧啧,真是个好男人啊。

不过这些面包糠里面都是油脂,吃多了容易发胖吧?

炸好的猪排切成两三厘米宽的条盛在盘子里,在放一小碟辣酱油,这道菜炸猪排就能端给客人们品尝了。

等猪排炸完,盆里还剩五六片腌好的猪排,可以做葱烤大排了。

其实葱烤大排这个名字不太准确,应该叫葱(火靠)大排才对,因为这道菜的做法,完完全全就是中式烹饪中的“(火靠)”的技法。

所谓的(火靠),就是一种先煎再加少量的汤进行焖制的烹饪方法。

鲁菜中的干(火靠)大明虾、蒜(火靠)小黄鱼等菜品,用的都是这种技法。

现在既然要做葱(火靠),那自然少不了葱的参与了。

在国内,一说到吃葱,大家不约而同的就会想起齐鲁大地。

那里不仅种的大葱全国首屈一指,吃葱也很厉害,当地的小孩儿,甚至会把葱当成甘蔗啃。

不过在距离山东数百公里之遥的长江终点站,沪上人吃葱也是很狂野的。

阳春面、葱油拌面、葱油拌饭、葱油饼……一系列沪上美食都离不开葱的点缀,而且跟山东不同的是,沪上人最钟爱的是小葱。

小葱辣味低,香味浓,不管做什么菜,放点小葱是没错的。

林旭从洗菜区挑了大半筐剥好洗净的小葱,这些葱大概有三四斤,是整个林记美食半天的用量。

但这半筐葱对于葱烤大排这道菜来说,却只够做几片大排。

要是猪排再多两片,这些小葱甚至还不够。

从这点就能看出来,沪上人对葱的喜爱程度,真不亚于齐鲁大汉。

“我靠!这道菜究竟是吃猪排还是吃葱啊?”

魏乾见林旭一下端走了这么多葱,赶紧让帮厨再剥一些洗净。

林旭说道:

“用葱香味来(火靠)猪排,葱越多,猪排就越好吃。”

魏乾听得满脸诧异,总觉得老家人在吃葱方面有了新对手。

不过沪上人瞧不上大葱,只喜欢吃小葱,而齐鲁大汉们总觉得小葱娘们儿唧唧的,还是比人还高的大葱啃着过瘾。

把小葱从中间切一下,葱白和葱叶分开装。

接着架上炒锅,开始烹制。

锅里倒油,油的量要比平时炒菜要多一些,油热后将腌好的猪排放进油锅里进行煎制。

这一步是为了锁住猪排中的水分,让猪排保持鲜嫩多汁的口感。

煎的时候油温要高,这样能够尽快把猪排的表面煎到定型,等两面全都煎好,用夹子将猪排从锅里夹出来,接着煎下一片。

所有猪排全都煎好,把切好的葱白平铺在锅底,开始煎葱。

半锅葱白铺在锅里用热油煎制的场面,让林旭很容易就想到了熬葱油和料油。

也就做这两种调料油的时候,才会这么成捆的往锅里下葱。

小葱娇嫩,葱白很快就被煎得塌架了。

将葱叶放进去,略微煎一下,接着在锅里淋入半炒勺老抽,半炒勺生抽,半炒勺黄酒、一小把冰糖,再加入一小碗水。

略微煮一下,将煎好的猪排平铺在葱叶上,盖上锅盖,中小火焖制。

所谓的中小火,就是在中火的基础上将火调小,这样能够让葱香味浸入猪排中的同时,也能保持猪排的鲜嫩。

要是用大火的话,等猪排做好,肉估计也已经老得咬不动了。

“这调味看着挺简单的,等会儿出锅了看味道咋样,行的话我给陆璐也做一次,让她感受一下沪上人的精致。”

每次做新菜,朱勇就非常用心。

总想学会了做给陆璐吃,而他每次这样,魏乾就会忍不住嘲讽两句。

不过今天魏乾罕见的没有吭声。

因为连着几天骑自行车都被宋甜甜远远甩开,让他实在有些英雄气短,生怕嘲讽朱勇的时候被反杀。

林旭说道:

“本帮菜的特点就是浓油赤酱,菜中能放酱油就不放盐,酱油多了再用糖把味道拉回来,基本上全是这个套路。”

葱烤大排在沪上算是家常菜,调味方面几乎一家一个样。

喜欢吃甜的就多放糖,不喜欢就少放糖。

今天因为招待的严总是老沪上人,所以林旭特意多放了一些冰糖,要按照他本人的口味来说,这些糖减少一半也嫌多。

很快,锅里就飘出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有葱香,也有酱香。

从透明的锅盖上能看到,里面的葱叶和葱白已经彻底塌架,猪排浸泡在红褐色的酱油汤中欢快的咕嘟着。

六分钟后,当锅里的汤汁逐渐变少的时候,林旭打开锅盖。

一股好闻的香味顿时从锅里喷涌而出,这味道中夹杂着猪肉的香,酱油的香,小葱的香,以及冰糖煮化后又被热油激出来的焦糖香……

众多香味混合在一起,让人只闻一口就会陶醉其中。

太香了。

不愧是沪上人念念不忘的菜品啊。

这会儿锅里的小葱已经被煮成了一条团,甚至有种融化的感觉,而猪排则被老抽浸成了红润的颜色。

配上锅底那油亮的浓稠酱汁,让人不自觉就会想起浓油赤酱这个词汇。

见到这道菜之前,林旭对浓油赤酱这个概念没啥感觉。

但现在,闻着锅里那好闻的味道,看着锅里那诱人的颜色,心里对浓油赤酱终于有了清晰的认知。

用筷子将猪排从锅里夹出来摆放在盘子里。

夹的时候要连那些缩成一小团的葱一块儿夹出来。

别看这些葱变得不起眼了,但要论下饭的话,这些猪排都得退避三舍。

这些葱里面蕴含了酱油和冰糖的混合汤汁,不管拌到米饭中还是面条里,都能让人的饭量增加一倍。

简直就是下饭神器。

锅里的菜盛出来之后,再舀着汤汁淋在上面,这盘菜就算是完成了。

朱勇拿着一把小勺子在锅底刮了一点汤汁尝了尝,顿时对这位赞不绝口:

“我靠,这味道真是绝了,这小咸甜味儿,没有两碗米饭根本刹不住车啊……老板你不忙了记得教教我做法啊,我太喜欢这个味道了。”

林旭给盘子盖上盖子,端着盘子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

“是你喜欢还是陆璐喜欢啊?”

“都喜欢都喜欢,你别忘了教我啊!”

“不会忘的。”

刚走出厨房,系统的提示音便在脑海中响了起来:

“宿主做的炸猪排改变了六人以上的就餐计划,完成炸猪排的技能任务,正式获得卓越级菜品——炸猪排,恭喜宿主。”

终于完成了。

“做好了老板?要不我来端着吧。”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正好碰到舒云,这位总经理一看老板亲自上去送菜,赶紧要接过去。

林旭笑着说道:

“我来就行,等会儿你给我开门吧。”

人家对墩墩那么好,咱这边自然要投桃报李的。

舒云在前面领路,到包房门前,她没有立即推门,而是先敲敲门,示意里面就餐的顾客有人进来,这才把门打开,并站在了一边。

林旭端着盘子走进去,见到了副主位上坐着的严琳。

这位女士大概四十来岁,身材偏瘦,个头也不算高,利落的短发和得体的服装无不透露着职场精英的干练。

这会儿严琳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正抱着墩墩逗乐呢。

沈国富倒还在一脸幸福的吃着,吃了这么多天的减脂餐,猛然吃到炸猪排,幸福感都快溢出来了。

“小旭来了,是不是葱烤大排做好了?”

见到女婿进来,沈国富赶紧用餐巾纸擦掉嘴角的面包糠渣,饶有兴趣的看着端着的盘子。

“沈总,这位就是您女婿吗?长得真够帅的啊。”

由于墩墩的关系,严琳知道林旭,甚至不止一次看过网上那些教做菜的时候。

原本以为那些视频都用了美颜滤镜呢,结果见到林旭才发现,这个年轻人长得比网上还帅。

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用了变丑滤镜。

“对,他就是我女婿林旭。小旭,这位是严总,超级喜欢咱家墩墩,这次来京城还特意给墩墩带了礼物。”

“严总好!这是您要的葱烤大排。”

林旭将这道菜放到严琳面前,随即掀开了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