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之荒野大冒险 第715章

作者:甲壳蚁

【斑马:当我傻啊】

【斑马这玩意老凶了,上次我去动物园玩,结果有个女的,还满年轻的,去摸斑马,中指被一口咬掉了,血呼啦差的】

【真的假的,有点害怕】

【亲眼所见】

鬣狗们对着斑马撕咬,而当斑马的肚子被剥开后,一只体型更大的斑鬣狗挤进了鬣狗群,其余鬣狗纷纷避让,看着大鬣狗在斑马的肚子中撕咬,将一块肥厚的肝脏拖出。

“应该是鬣狗群的首领。”

毕方猜测道,“鬣狗的社会组织等级森严,觅食时的‘母首领’总能得到一块最大、部位最好的肉食,而且这是理所当然的。”

鬣狗是母系社会体系,其中的雌性体重要比雄性重10%左右,是两性中强壮、具支配权地位的一方。

地位低的母鬣狗生育的下一代地位也低,其他母鬣狗必须负责帮忙照料仔犬。

等首领将最肥美的肝脏掏出来独自享用,其余的鬣狗兴奋的开始分餐。

旁边的狮群形式上相差无几,只不过相比于斑鬣狗的母系社会,狮群就是另外一个形式了,由带着鬃毛的雄狮先开动,接下来才是雌狮,最后是小狮子。

对此情况毕方笑道:“大家也别觉得雄狮有什么问题,非洲狮是唯一的一种群居性猫科动物,它们有着复杂的社会属性,在一个狮群中,虽然是由母狮负责捕猎和养育幼崽,但雄狮的任务也不轻,它要负责巡视领地、抵抗其他狮群以及鬣狗等对手的入侵。”

“由于守卫领地的压力几乎都在雄狮身上,再加上要天天参加战斗,雄狮的平均寿命比母狮的平均寿命要少好几年。”

最后的花豹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整只鸵鸟都是自己独自抓到的,也没有同伴,自然也是独自享用,旁边围着的野狗它连看都不看一眼。

鲜血顺着花豹的胡须向下滴落,气质彪悍而凶残,与鬣狗的狡诈,狮群的威武完全不同,画风上就差别极大。

相比于不用和同伴争抢,花豹吃得极快,几乎不到十分钟就填饱了肚子,选择了离开。

“动物的世界里竞争激烈,哪怕是狮群的食物也有可能被鬣狗抢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几乎每一个都练就了快速进食的本领,像鬣狗,基本上能在半小时内就将整头猎物吃得只剩下骨头。”

毕方此时和狮群的距离几乎不到三十米,离鬣狗不到二十五米,能清晰的听到动物咀嚼肉块发出的碎肉声,以及其沉闷的呼吸。

这个距离已经相当近了,看得许多观众心惊胆战,手掌心冒汗。

等花豹吃饱喝足离开,边上的非洲野犬一拥而上,淹没了整只鸵鸟。

它们进食的顺序,与狮群,斑鬣狗又双不一样了。

“非洲野狗过着紧密的群体生活,它们一起捕猎,一起养育幼崽。虽然它们的体型在非洲大草原上并无优势,但靠着群体的力量,往往能捕杀羚羊、角马、斑马等体型较大的食草动物。”

“并且从表现上来看,野狗是一个比较有爱的家族,特别是对待幼崽。如果猎杀现场幼崽也在,成年野狗往往先让小狗吃,然后自己再吃。”

“如果幼崽离猎杀现场较远,成年野狗会先吃饱,然后跑到家中把肉吐出来,喂给小狗、看护小狗的野狗以及老弱病残无捕猎能力的野狗。”

“在进食的时候,野狗们会相互谦让,一块肉经常会经过好几只野狗的胃。”

【这么可爱的吗?】

【其实我一直想问了,为什么这非洲野犬长得像狸花猫{狗头}】

【太有爱了】

非洲斑鬣狗是雌性首领先吃,狮群则是雄性首领先吃,到了野狗,则变成了幼崽先吃。

三种截然不同的进食顺序,再一次将非洲大草原上动物们完全不同的特性展现了出来。

几只体型明显更小的幼崽晃晃悠悠的从野狗群中走出,在大犬的保护下,对着鸵鸟开始撕咬。

或许是因为还没长大的缘故,新鲜的鸵鸟肉对它们牙口来说还有一定的挑战性。

见到这一幕的毕方直接趴在了草地上,匍匐着近一步的靠近它们,饶有兴致的开始解说。

“其实非洲野犬是一种很独特的生物。”

“在1992年出版的《非洲哺乳动物行为手册》中,有在乞力马扎罗峰5895米的峰顶附近一群杂色狼的目击记录。”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行为学家,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哺乳动物助理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斯。”

“12年,当这本书再版‘二十周年特别版’的时候,动物行为学大神、社会生物学的祖师爷E.O威尔逊还做了序。”

“有这些科学家背书,杂色狼几乎可以肯定是世界上最‘高’的犬科动物。”

【完了,一个也不认识】

【能从方神嘴里说出来,大概率是什么超级大佬】

【杂色狼是啥,是这些野狗的别名吗?】

“没错,杂色狼这个名字,即便是国内非常熟悉非洲哺乳动物的研究者很多也会感到一头雾水。但如果你把‘杂色狼’翻译成希腊文或者拉丁文的时候,或许就会恍然大悟。”

毕方解说时,直播间会自动出现弹幕,按照地区给与显示不同的字幕,大大方便了观众们的理解。

这也是系统的一个很老的功能了,很有用,让世界各地的观众都能做到一目了然。

“Lycaon pictus,这是它的学名,Lycaon来自希腊语,意思是‘像狼的’,Pictus来自拉丁语,意思是‘涂画的’。”

“由这个拉丁学名引申而来的有一个英文俗名,叫Painted Wolf,这也是‘杂色狼’的真正来历。”

“并且Painted wolf这个名字,仅从字面意思上就非常准确的描述了这种动物:长得像狼,体色斑斓,一般是黑白黄橙错杂,就像拍糊了的三花猫,可以说是最贴切的名字,但却只是这种动物众多英文俗名中不太被广泛接受和使用的那个。”

【6】

【我打赌,接下来要被知识降维打击了!】

第八百七十八章 动物的民主制度

【我一直有个问题,为什么所有的学名好像都是拉丁文啊】

【不这样怎么衬托出老方的多才多艺】

【懂不懂八国语言的含金量啊(战术后仰)】

【拜托,稍微学点生物分类就知道,拉丁文是必备的】

【五年研究生告诉你,所有的生物学名,基本都是拉丁文或者是拉丁化的希腊文,属于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做法,目的是为了世界各国在植物学的交流能够更加便利。】

直播间有不少的专业人士做出的解答,同样的,也正如他们所说,毕方说拉丁学名并不是为了装逼,展示自己会多种语言的能力。

“会一点拉丁文,几乎是每一个动植物研究学者的必备技能。”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所有的专业物种学名,全都是由拉丁文构成的。”

“大家都知道,一个动植物的名称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称呼,为了方便研究,科学家就需要一种全世界唯一的名字,最后大家的选择就是用由生物学家林奈创造的双名法,也就是属名和种加词两个拉丁词组成。”

“属名的作用是表明一种动植物所在的属,种加词则是用来修饰属名,表示这个种的特性。”

“比如说我们最常见的土豆,学名叫solanum tuberosum,其中solanum,表示它是茄属的,种加词tuberosum意思是‘有块茎的’,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有一种奇怪的茄子,它的下面有块茎。”

“还有一些植物的种加词是edulis,意思是‘可食用的’,比如冰激凌豆,inga,edulis,翻译过来就是一种可以吃的豆子。”

“甚至还有像deliciosa,这种意思是‘美味的’的种加词,比如我们华夏的Actinidia deliciosa,意思是美味猕猴桃。”

【有种哈利波特念咒语的感觉】

【阿瓦达啃大瓜!】

【我靠,那我是不是知道它的学名,就能判断能不能吃,好不好吃了?】

【6啊】

【我喜欢吃猕猴桃】

毕方继续道:“至于为什么会选拉丁文,不是因为生物分类的开创者是拉丁人,而是基于拉丁文的一些显著优势,比如不常用。”

不常用?

这也是优势?

许多人摸不着头脑。

毕方笑道:“没错,这就是优势,作为一种死语言,除了梵蒂冈外,拉丁文不是任何国家的官方语言,也几乎没有人以拉丁文为母语。”

“这就导致了拉丁语非常稳定,无论是地位,还是语法甚至是单词的拼写。”

“世界流行语言变化过很多次,古代的时候法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都流行过,近代德语也牛过,冷战时期的俄语也是一大语种,现在丑式英语最流行,未来可以预见的是汉语大热。”

【汉语大热点赞】

“在主流语言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拉丁语就显得很‘中立’,对谁而言都是外语,学一门就可以看懂很多东西,‘没有活力’在此时反而成了优点。”

“大家都知道,一门有活力的语言更新换代是很快的,不更新它也无法表达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

“可是你写的文字怎么能保证一千年以后的人还能读懂呢?咳咳,当然,这种变化作为象形文字的汉字要排除在外,至于为什么,这个我们待会再讲。”

毕方停顿了一下,接着道。

“所以,对于中文以外的文字而言,就像莎士比亚的原文,对于现代央国人其实已经开始有些理解上的障碍了,而其中的时间跨度还不到四百年。”

今天命名了一个东西,明天这个单词就变得谁都不认识了。

这就是大部分表音文字切实存在的问题,变化的太快,几百年的时间就会出现后人看不懂的情况。

“拉丁语就没这个问题,有什么用法都写在千年前的古罗马字典里了。”

“大家都不是以拉丁文为母语,一家之言就想改语法或者单词拼写那是不可能的,一千年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其次是词汇量的丰富,我们学英文,要是能记下几千个单词,就可以轻松过四级了,可拉丁文的词汇量则多达百万,给全世界三十多万种植物命名绰绰有余。”

“这就是为什么基本研究动植物分类的都会拉丁文的原因了。”

【原来如此】

【又是长知识的一天】

【那中文呢,中文有什么不同?方神你还没讲呢】

“汉字嘛,这个其实解释起来就比较复杂了,涉及到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的区别,甚至不仅如此。”

毕方组织了一下语言,接着开始阐述。

倘若说类似于英文这样的表音文字,五六百年就会让人看不懂,那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就有相当程度上的优越性了。

莎士比亚的文字不过四百年,就对现代人产生了阅读上的障碍。

可对华夏人而言,这样的阅读障碍出现,要一直向前推进到超过三千年的尚书。

这对使用表音文字的外国而言,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表音和表意的不同。

最典型的表音文字——英文,音和字是一样的,能读就能写。

华夏人在民国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问题:西方拼音文字只要会说就会写,故国民识字率很高,而汉字不是会说就会写,所以一般人学习汉字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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