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遂爱吃糖
7月?许大茂认真的回忆了起来。
应该是佳艺严重亏损,和所谓的“六君子”跳槽事件。
难道何老板已经撑不住了吗?
随后许大茂爽快的赴约,期间果然谈起了佳艺的事情。
何老板:“上次咱们聚的时候,许老板不是对电视行业听感兴趣吗?”
“我们佳艺现在想出售一部分的股份,我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
“这个机会真的很少的,不知道许老板有没有兴趣?”
许大茂:“何老板,股份我就不考虑了,您也知道我喜欢全资。”
“不过您告诉我打算出售多少股份,我可以帮您联系感兴趣的人。”
何老板听到许大茂这话,眼角急速的跳动了几下。
心想,帮我找感兴趣的人?能找的我都找了。
“我和许老板聊得比较开心,这不第一时间就想到你了。”
“至于股份的事情,我还是找其他人吧,暂时不麻烦许老板了。”
事情没谈成,这场酒席很快就结束了。
看着匆忙离开的何老板,许大茂按耐住自己,没丢给他一个纳米虫。
有些事情无知也是一种福气,自己还是不要操那么多心了。
跟何老板见面的第二天,女王国那边的律师行已经到了。
对方这次来了五个人,三女两男中就有两个领队。
双方进行了有好的协商,女王国的这个律师行。
顺利的接手了中睿的许多业务,并且许大茂还在中睿大厦,给他们留下办公地点,他们后面会派来人过来,辅助中睿处理一些日常的琐事。
当双方谈到文艺作品的时候,对方的另一个女领队。
“许先生,以后再有文艺作品的时候,请一定考虑我们律师行。”
“相关的法律我们是最了解的,全世界都能维护您的权益。”
许大茂:“你们这次有这方面的律师吗?”
“不瞒许先生说,我就是专门负责知识产权这一块的。”
许大茂把自己最近抄写的剧本目录拿了出来,交给这位负责人。
“说一下条件吧,合适的话这些剧本就交给你们了。”
然后在对方的惊叹和恭维中,给出许大茂一个相当优惠的条件。
比白头鹰那边好合适不少,看来对方有点势在必得的样子。
随后双方又再一次签署了一个合约,对方表示尽快帮忙登记上。
至于中睿公司的负责律师,也会用最快的速度派遣过来。
随后这家律师团回到女王国,就开始大肆的宣传。
自己成功的夺取了白头鹰的重要客户,这是女王国复兴征兆。
第354章 :疑似公主的艾尔莎 佳艺电视台到手
女王国那边律师行的速度相当快,一个星期对方的律师就已经到了。
一共两个人全是女性,其中一个是相当漂亮的金发美女。
就是有点太年轻,一点不像是律师的样子。
得到别人的介绍以后,直接跑过来向自己伸出手。
一脸甜甜的笑容,用轻柔的声音说。
“许先生,你好我是艾尔莎·维多利亚·温莎,很高兴见到你。”
“我是以后常驻明珠的律师,以后请多多关照。”
“艾尔莎小姐,你非常的漂亮,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真的吗?许先生我简直太高兴了。”
“我能问一下,你是如何创作出【哈利·波特】这本书的吗?”
“哦~对不起许先生,我提前看到了你要申请的手稿。”
和她一起来的这位女士,现在额头上全都是黑线。
赶紧上前一步,轻轻的把艾尔莎拉到了后面。
“不好意思许先生,艾尔莎就是好奇心重了一点。”
“绝对不会影响作品正常申请的,这一点请您放心。”
“不好意思我忘记自我介绍了,许先生可以叫我乔安妮。”
许大茂和对方握手问好,简单的交谈了一会。
就让人送她们去办公地点了,那边自己全都准备好。
等她们离开以后,许大茂的脸上挂满了有意思的表情。
乔安妮,自己抄写【哈利·波特】的原作者,好像也叫这个名字吧。
不过管她呢,现在哈利是自己笔下的人物了。
另外一个小姑娘就更有意思了,一看就是律师行的关系户。
最关键的就是她的姓氏,维多利亚·温莎。
单纯的维多利亚就算了,毕竟这个姓氏在那边很常见。
但是温莎这个姓氏就有意思了,这可是皇室特有的姓氏。
在搭配上维多利亚的话,这个小姑娘的来历非常的有意思。
第二天艾尔莎不在律师行那边,又出现在了他的办公室。
缠着许大茂问他,创作哈利波特的经历。
许大茂上那知道这是个什么经历去,只好满嘴的胡说。
“我当年游历世界的时候,经过LD的火车站。”
“看到一个瘦弱的小男孩,他黑色乱蓬蓬的头发,明亮的绿色眼睛,戴着圆形眼镜,前额上有一道细长、类似闪电状的伤疤。”
“我心里面一阵触动,在结合当地巫师的传说,就创作出了哈利这本书。”
许大茂说的挺简单,但是艾尔莎的眼中,却充满了崇拜的目光。
“许先生,哈利这本书明显还没有完结,你打算什么时候继续写呀?”
“有心情的时候吧,我现在公司里面事情很多,没有时间考虑创作。”
……
以后这位艾尔莎小姐,几乎每天都来许大茂这里报道。
只要许大茂不忙的话,就抓住他聊天。
两个人从文学聊到音乐,从舞台剧聊到了电影。
一开始的时候,许大茂还有点新鲜感。
天天都是这样,已经让他有点不耐烦了。
终于在一次交谈中,给许大茂找到了机会。
看到艾尔莎,相当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样子。
许大茂:“真搞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充满谎言的故事。”
艾尔莎……
“首先大家族举办的酒会,被罗密欧混进去就是狗屁不通。”
“他们要多没脑子,才会放任一个戴面具的进入自家的酒会。”
“还能光明正大的勾引家主女儿,能写出这样情节的一定是一个穷酸。”
“大家族举办酒会,他的漂亮女儿,那轮的到一个带面具的接触呀。”
“就算能够接触,也是短短的一瞬间。”
“就能让两个人互相喜欢?他们是被人下药了吧?”
“先不说13岁长成什么样子,才会被人称作美若天仙。”
“单说写出13岁的朱丽叶,就被罗密欧给那啥的人,就是一个变态。”
“在说里面的那个神父,那时候是1303年吧?”
“那时候的教会是一手遮天,罗密欧要是能说动神父。”
“区区两个大家族敢反抗教会吗,他们也没有脑子?”
“写出这个情节的人,就是一个非常无知的人。”
“还有朱丽叶假死的事情,你们西方会把刚死的亲人马上埋掉吗?”
“就算有,那个出身高贵的帕里斯伯爵。”
“大半夜的去朱丽叶坟墓干什么?偷坟掘墓还是奸尸呀?”
“写出这个情节的人,就是一个非常猥琐的人。”
“还有死掉一段时间的人,罗密欧会发现不了?更别说他还亲吻人家了。”
“最后朱丽叶的醒来?周围已经有很多人了,包括她的父亲。”
“全部眼睁睁的看着她自杀?这根本不和情理、也不可能。”
“应该是地上的两具尸体的原因,大家才没有制止朱丽叶自杀。”
上一篇:群演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下一篇:NBA:开局20亿,买下尼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