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竖琴
仿佛身体的每一寸,都在经受这种五种金丹之力的融合冲击。
境界在拔高。
当五种金丹完全依靠在一起时,不平衡的问题还是出现了。
王牧深吸口气,细微控制着五种金丹。
虽然感受着自身在慢慢变强……但若是无法融合……失去平衡,最后必会五行紊乱,对自身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
王牧轻轻调起混元金丹,入驻识海中,有混元之力的加入,五种金丹的不平衡,稍微降低了不少。
“光有混元金丹还不够……”
这样合丹显然还是不够的。
王牧沉吟道。
他正欲中止,问问燕长老,要不要练一练混元素心剑时……
忽的听到一声些微的丝带声。
像是什么解开了。
不多时,一只略带冰凉的手掌,落在了自己的手中。
带着些微颤抖……
王牧睁开眼,看到了半身冰雪……
他脑中微微一空。
“静……心……”
“与我修炼……混元……素心剑……”
“休要多想,我只是助你合丹化婴……”
一道低颤声丝丝入耳……
第204章 我可以速通
王牧看着那张依旧平静的脸颊,除了目光有些躲闪之外,平静地像是在干一件吃饭喝水般的事情。
果然,和幻境中的不一样!
那眼帘下淡淡的禁欲厌世感,配上那带着几分孤冷的眉梢,也只有现实中才能看到。
幻境中的燕女侠,并无这种表情,少了几分真实感。
不过,幻境中的燕女侠,王牧感觉应该是她的元神之类的。
其实对于修士而言,元神的神交,比起现实中肉身的触碰,更为重要。
因为修炼到这个境界,肉身可舍,元神可不能舍弃。
自然而然,元神更为重要了。
之前燕女侠渡劫后斩仙门,自身元神受损严重,比起肉身更甚,也才能在环境中与王牧修炼混元素心剑。
轻轻握住后者的手,如抚羊脂美玉,触感完全不是幻境中可以相比的。
看着这一幕,王牧忽然有种当初电视剧中,看杨过和小龙女修炼玉女心经的感觉。
此刻,他体内的五大灵丹已经相互触合,在混元金丹的介入下,想要完全融合,还需要借助外力。
这外力,自然就是混元素心剑。
或者说,燕女侠。
其实么,若是再等待一些时日,稳定修炼几年,将几种功法都修炼到同一水平的层次,融合难度也大大降低了。
轻轻摩挲手中的美玉。
王牧发现这玉手的主人,并不像是表面上的那么平静。
“要怎么练?”王牧忽然问道。
燕女侠一愣。
她不说话。
王牧靠近几分,淡淡的芳香幽弥动人。
几缕发丝不安分的落在了王牧的脸上,似要推搡阻挠。
只可惜,几缕发丝能有什么力量?
“长老要不要再为我演示一遍混元素心剑?”王牧笑着问道。
“不要叫长老……”燕女侠冷眉一扫,低声道,“并没过多久,你怎么会忘了?”
“之前练剑,如梦境一般……”王牧道,“就像是做梦一样,做梦总能理解吧?醒来后,人就很容易忘了梦境中发生的事情……”
“尤其是过了这么久,谁还记得?”
好像有点道理。
事实上,之前练剑在幻境中,比之梦境,倒也相似。
闻言,燕女侠微微蹙眉,还以为王牧可能真有点忘了混元素心剑的心法口诀了。
“那我再传你……”燕女侠看了他一眼,低头道。
“不用……”王牧道,“你为我演示一下就行了。”
燕女侠抬头,眼中有些不解,“我如何为你演示……”
混元素心剑其实本身是一种修炼法门,剑入混元,感悟周身阴阳,动晓情感,达极上之境。
没有实质的动作招式,只有一段段口诀。
讲究的就是一个自然,在乎于心。
没有实质的剑招法诀,自然演示不了。
王牧笑了笑,再度凑近几分,贴着燕女侠耳边说了几个字。
下一秒,燕女侠手臂一颤,一股炙热感,从手中迅速蔓延,直至脸上烧起了几分红霞……
“你……”
……
王牧忽然想起了小时候。
小时候他家里不富裕,经常挨饿,上学经过早餐铺时,那蒸笼中一个个的大包子总会勾起他心中的食欲。
那时候的渴望,就是每天上学能捧着在手中,吃上两个热乎乎的大包子。
“那是真的香啊……”
王牧感叹道。
记得有一回,不知哪一天,王牧在路上捡到了两块钱,第二天一早上学时,就立刻来到早餐铺买上了两个热乎乎,圆滚滚的大包子。
“那是真的大啊……”
王牧回忆道。
那时候的幸福感,就在于,大冬天时,一手抓住一个大包子,慢慢揉,吸收上面的热量。另一只手就捧着吃起来了。
“说起来好笑……”
大概是因为得来不易,王牧依稀记得,吃得很是慢,十分珍惜,生怕吃完了。
别人都是大口从侧边咬着。
王牧不同,他是从大包子上面尖尖的地方吃,然后吃馅。
而且,几岁时比较小,大包子一个就能顶他脸那么大了。
其实看的时候,王牧没发现那大包子那么大,直到吃的时候,才发现,那大包子比他脸还大。
从中间上面吃,整个大包子就会盖在他脸上。
肉馅的香味和白面的清香混杂在一起,幸福极了。
尤其是另一只手还握着一只,手也是热的。
只是,后来第二天时,不够买两个大包子了。
那早餐铺的老板就问道:
“要不要吃馒头?”
王牧记得小时候,他不喜欢吃馒头,因为包子有馅,吃着有味。
馒头太寡淡了,还噎人,他不喜欢吃。
可惜,没钱了,自然也没得选了。
于是就用剩下的钱,买了两个大馒头。
然而,后来吃多了才发现,其实大馒头味道更好。
为什么呢?
虽然馒头没有包子有馅,但却可以和其他东西组合吃。
比如,从中间扳开,撒点榨菜。
不过最初开始的时候,吃馒头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太干涩了,若是没有饮品,吃着容易卡主。
于是,王牧当时想了一个很蠢的办法,那就扳开后,先来回舔舐,然后吃起来就润一点,不卡喉咙。
后来有钱了,就在中间放点酸奶,吃起来更有味道,就是这样吃着,如果牛奶倒多了,那么渗入馒头中的牛奶容易溢出来……
家庭稍微富裕后,吃起来花样就更多了,比如扳开后在中间放一根辣条……
比起包子,馒头味道不足,但花样多变,能搭配许多菜肴,自然就更有劲儿了。
再有钱了,那就是包子馒头交替着吃,想着怎么吃就怎么吃……
儿时的记忆,总是美好且短暂的。
区区包子馒头,都能给人无限的幸福,不像是后来长大了,感觉吃什么好像都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