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我为神明 第297章

作者:墨香双鱼

言毕,寒衣瞬息伏地,隐藏在血液深处的兽化因子被全面唤醒,她的修长身躯不断延伸,白皙的皮肤开始覆盖起珍珠黑的绒毛,口中利齿乍现,吐息间满是疫兽独有的狂躁气息,仿若要冲破这片大漠飞沙。

“吼——”

二代感染者,疫兽形态!

胡山戎看着眼前这头凶悍如狼的疫兽,沉默了许久,最后说出一个字:“淦……”

“轰!”疫兽化作呼啸的残影,伴随着狂怒厉吼掀起漫天沙幕,狰狞兽爪从正面袭向胡山戎,庞大身躯投下的阴影将他完全覆盖,仿佛一座巍峨大山压顶而来。

胡山戎心中奔过一百头羊驼,刺客不都应该拿一把暗器疯狂背刺吗?不是刺杀失败后都只能跑路吗?还能变疫兽打正面的???

他虽然觉得很淦,但为了不当狗,他还是从正面迎上,体内纯阳无极功运转,飒飒拳风骤起,一拳之威势如山崩。

“砰!”下一刹那,瘆人至极的碰撞声响起,拳爪相撞!

一人一兽同时被震得后退数步。

胡山戎表情吃痛,收回右拳,五指脱力到不得不松开,抽搐似的轻轻颤动着,骨节处皮肤已经裂开,渗出鲜红的血液。

反观疫兽,它的利爪虽也破裂变形,但兽血带来的恢复力实在太强大了,几息间便恢复如初。

刚才电光火石般的对击发生得实在太快,疫兽的力量远非常人可以比拟,即使是修炼武功的武者也难以硬扛,若不是胡山戎采取了一些卸力技法,恐怕整条臂骨都会在冲击力下折断。

“嘶……”疫兽口中不停发出诡邃的声音,大漠烈阳照亮了那双漆黑的兽瞳,似有厉芒在其中闪耀,准备发起第二轮攻势。

胡山戎深吸一口气,忽地向前一步踏出,弹指间就已贴近疫兽,另一腿如鞭扫出,赫赫风声大起,势若镰刀,欲要直接踢断疫兽的脖子。

疫兽不退反进,流线型的身躯灵活异常,和体型完全不符,步法变幻间向侧前方贴近,避过鞭腿前段。

然而,它忽然看见胡山戎那双充满冷厉的双眼,仿佛是早就有了预料。

胡山戎突然卸力,支撑腿一扭,右手探出缠上了疫兽的手臂,一拉一扭,无比强盛的力道爆发,如绞刀般要将其反关节绞断。

这一系列动作炉火纯青,胡山戎看似粗犷的模样下,力道与技艺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准,他自知无法从力量上战胜疫兽,于是避其锋芒,以技巧擒拿,释以扭绞之力,四两拨千斤。

“吼——”就在胡山戎准备一鼓作气将疫兽的胳膊绞断时,凌厉吼声如雷爆发。

兽鸣,高阶疫兽独有的能力,鸣叫时声波震耳欲聋,足以剥夺听觉,还夹杂着扰乱心智的威压,可以造成强烈的心理压制效果。

在闻见兽鸣的一瞬间,胡山戎只觉得先是耳朵一震,随即脑海中开始回荡起尖锐又刺耳的蜂窝声,整个人意识模糊,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

胡山戎遭到兽鸣干扰时,疫兽抽出利爪,对着胡山戎心口抓去。

爪未至,风已呼啸,无比摄人的气势爆发。

心口传来的凉意让胡山戎瞬间面无血色,他虽然有纯阳无极功护体,还练过金钟罩铁布衫,但疫兽这种怪物就是一力降十会,任你身体再硬,也硬不过它的利爪。

如果正面吃下这一击,哪怕动用金钟罩,他的胸骨也会断裂成无数碎骨,在巨力下深深扎入心脏。

此地不宜久留,跟这头疫兽硬碰硬,以血换血,亏的绝对是自己,得一鼓作气限制它的行动力,然后走为上策。

胡山戎周身罡气暴涨,纯阳无极功极致运转,那股炙热如火的内力汇聚于右拳,集全身气力呼啸击出。

“轰——”烈火般的拳头直接冲破音障,空气摩擦间连周围的温度都变得无比炽热,从正面轰向疫兽的利爪。

这一拳的力量就算比不过疫兽,附着在上面的纯阳内力也足以将它震得身体失调,能不能一鼓作气打垮另说,逃之夭夭必然没有问题。

然而,就在拳爪即将相撞时,庞大的疫兽之躯突然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无比娇小的黑影。

只见小黑猫在空中辗越翻滚,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娇小的身躯轻而易举避过胡山戎的拳头,连皮毛都没有被伤到。

下一瞬间,再度黑影闪逝,小黑猫化作人形,寒衣张开通体漆黑的指爪,稀有金属在太阳照耀下不停折射厉芒,直袭胡山戎。

胡山戎都快骂娘了,这寒衣说变疫兽就变疫兽,说变猫就变猫,说变人就变人,三种形态各有独特的属性和战技,这打个蛋啊!

现在寒衣处于人形,各方面属性较为均衡,绝对力量不及疫兽形态,破不了内功防御,这让胡山戎又有了动用金钟罩的机会。

胡山戎发出一声厉喝,双臂力振,以金钟罩护体……

“噗嗤——”鲜血飞溅。

前膺传来的凉意让胡山戎呆住了,他惊愕地低下头,发现寒衣的指爪已经毫无滞纳刺入他的身体,阴森可怖的血槽正源源不断放着血,生命力随之流逝。

“怎么……可能……”胡山戎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惧之色。

金钟罩失效了……

不是防御被击穿,而是刚使出金钟罩的一瞬间,功力突然失效了……

这种感觉,就像那一晚……

“啊,这毒可终于起作用了,也太慢了吧。”寒衣脸上浮现起诡邃的笑意,以指爪扣着胡山戎的前膺,探身上前,剔透的红唇如血般鲜红,用充满诱惑力的声音说,“我的尾巴,摸着舒服吗~”

胡山戎终于回想起来,当时他给小黑猫喂肉的时候,猫尾巴蹭了一下他的手。

毒应该就是那时候染上的……猫尾巴上沾了毒药,蹭到手上后被他随烤肉一起吃了下去……

视线渐黑,而且是那种再也不会醒来的黑,胡山戎绝望地嘶吼道:“卑鄙无耻!!!”

“谢谢,这是对刺客的赞美~”寒衣的锋利指爪从胡山戎前膺抽出,带起数道血箭,随即如毒蛇般上探,锁住了他的咽喉……

“呜喵~”寒衣红唇启张,发出甜腻的声音,以示告别。

“噗嗤!——”

第483章 比翼双虫

“出关隘,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直行144里见一处低洼绿洲,将赎金埋于最高的沙树之下,而后即刻离去,不得返回。空箱撕票,见人撕票。”雷萨克哈尔手中拿着第二封绑架信,喃喃念出了上面的内容。

在普遍概念中,太阳升起的方向是东方,但实际上日出位置会根据季节不同有所偏移。

现在是「苍寒」季,日出并不是正东,而是位于正东偏南的方向,也不知胡山戎有没有考虑到这个细节——绑架信所示的位置离关隘有144里的距离,稍微出现一点方向上的偏差,就有可能错过目标。

三人对此很头疼,只希望这胡山戎心够细,能考虑到时节导致的日出变化,否则到时候闹出乌龙,让胡山戎误以为王国方面不肯交赎金,单方面撕票,那可就麻烦大了。

雷萨克哈尔反复浏览着这封绑架信,仔细斟酌上面的文字后,不禁对其提出了质疑:“暂且不提方向,就算我们真的找到了胡山戎所说的这处低洼绿洲,把赎金埋到了最高的那棵沙树下面,要怎么确保他能放人?”

“他说空箱撕票,见人撕票,也就是不许我们在那里等他。可万一他收完钱,人直接跑了,也不把阿宝留在那里还给我们,到时候怎么办?”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绑架案,跟着犯人的节奏走无疑是最愚蠢的。

但显然,爱德华早就思考到了这个层面,他淡淡地说:“我在箱子里放了一枚假的金月,里面藏了一只比翼虫,只要胡山戎拿走赎金,我的另一只比翼虫会帮我们找到他的位置。”

比翼虫,它并非比翼鸟身上的虫子,而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生物。

这种昆虫同卵双生,雌雄一对,自生到死双双相伴,始终不弃。

比翼虫对自己的双生伴侣有着无与伦比的感知力,其中雌虫喜静,雄虫喜动。

若是将雌雄双虫分开,雌虫会留在原地一动不动,雄虫则会根据超凡感知爬向雌虫,即使是相隔万里之远,雄虫也会跨越天涯海角去寻找自己的双生雌虫。

这种至死不渝、不离不弃的习性,本应化作游吟诗人口中的浪漫篇章,一代又一代传唱下去。

但可惜的是,比翼虫毕竟是虫子,外表不讨喜,习性再浪漫也没用。

如果是一些外表美丽的动物有这种习性,恐怕早就被人尊为圣兽了。

虫子有这种习性,得不到丝毫尊敬,只能倒霉地被人类利用,沦为工具。

对人类中的追猎者来说,比翼虫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追踪手段,这种虫子体型微小,不易察觉。

只要将雌虫留在目标身上,再利用雄虫的感知能力,便可以无视距离定位对方的位置,展开追踪。

当然,比翼虫也有自己的局限性。

一个是数量,这种虫子非常稀少,且繁殖能力低下,在野外非常罕见,即使是人工繁殖,多古兰德各地审判所拥有的比翼虫也不过几十对,难以大规模使用。

第二个问题是依附性,比翼虫可不是什么长在目标身上的东西,雌虫在离开雄虫后确实会一动不动,但不代表它会死死攀附在目标身上,极有可能在运动中抖落。

就算放在衣物口袋里,如果目标换一件衣服,把旧衣物扔了,或者洗衣服的时候雌虫浸水而死,雄虫的感知也就失效了。

不过,针对胡山戎的这次追踪,却不必担心这类情况发生。

爱德华在出行之前,已经命工匠打造了一枚假的金月,金月内部是空心的,放了一些维生食物和一只比翼虫,同时开了一处通气微孔,足以支持它长时间存活。

1000枚金月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胡山戎根本不可能把它们装在衣兜里,只能整箱携带。

就算他心比较细,换了个箱子,也不可能精准地挑出那枚装有比翼虫的假金月。

所以,只要胡山戎拿到赎金,就相当于带上了“跟踪器”,不管逃到哪里,他都会被爱德华等人死死咬住。

爱德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盒子,按下按钮将其打开,只见里面藏着一只四分之一米粒大小的黑虫子,外貌上看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还有些丑,就跟普通的米虫似的,也难怪如此浪漫的习性没有引起人们的喜爱。

这只雄虫现在显得很焦虑,正对着箱子的方向爬去。

爱德华用手将其拨回盒子,重新关上,淡淡地说:“雄虫很精神,假金月里的食物也足以让雌虫活上好几个月,现在就等胡山戎上钩了。”

爱德华随即看向雷萨克哈尔:“这次你就不用跟着我们出境了,你的巨龙目标太大,很容易暴露踪迹,也会引起马匪的注意。你就留在这里吧,等我们回来。”

作为龙骑士,雷萨克哈尔知道自己的优劣,也没多说什么,点了点头。

他并不担心这两人的安全问题,奇诺暂且不提,爱德华可比他和他的龙加起来还要厉害,轮不到他来操心。

在当地民政官的帮助下,爱德华和奇诺弄到了一辆马车,穿上商队制服作为伪装,从关隘出境。

自从波顿在「血沙战役」中击溃马匪主力,大漠势力近几个月收敛了不少,在王国边境的活动痕迹明显减少。

奇诺和爱德华驱使马车行驶百余里,硬是没看到一个马匪,一路上只有不断沙化的贫瘠土地。

不得不说,那封绑架信的描述非常精准,沿途没有任何会混淆判断的东西,驶过144里后,唯一一处绿洲展露在两人的视线中。

这是一处小型绿洲,十余亩大小,中间有一处清澈水源,周围生长着耐热耐旱的植被,其中沙树约莫三十多棵,高低有致,中间那棵高高拔地而起,比其余树木高出数米,非常显眼。

“看来,这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了。”爱德华走下马车,拿出提前准备好的铲子,走向那棵最高的沙树,三两下铲出足以埋箱的坑,将箱子放了进去。

爱德华刚把箱子放好,还没来得及填土掩埋,高处突然传来了雄厚的号角声。

“呜——”角声响彻天际,一声盖过一声,愈发急促,似有狼烟随之升起。

紧接着,马蹄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沉如雷鸣。

第484章 黑鸦疫兽

沙漠中的绿洲一般都处于低洼地带,地势比周围要低。

若是军队在绿洲停军整顿,需在沿途十里范围布下警戒哨,否则一旦被围,敌人居高临下发起打击,对军队来说将是灭顶之灾。

波顿在今年的「流火」季率军征讨大漠,战争初期就在绿洲的问题上吃过不少亏。

现在奇诺和爱德华只有两人,想布置警戒哨也布置不了,毫无悬念被围堵在了里面。

遥遥望去,绿洲高处满是轻装骑兵,纹绣马刀的旗帜延绵如云,从规模看应该是一支马匪千人队。

在「血沙战役」中,马匪主力遭到击溃,但“击溃”不等于“歼灭”,马匪战后确实元气大伤,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在王国边境活动,但他们在大漠仍有不可动摇的霸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