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肥鸟先行
这个案子的案情并不复杂。
孙大是一名匠户之子,十年前他父亲在县衙的工坊做大匠,正好遇到了刚刚上任的县令毛新之,被刚上任急于立威的毛新之找了一个由头,用监制军械不力的罪行斩杀了。
毛新之用的是军法,孙大父亲所在工坊也需要打造军械,当时又正好是陇右军情紧张的时候,孙大为父亲鸣冤无门,还被刺史府下了监牢。
后来孙大出狱之后,就苦练刺杀之术,然后又毁了自己的容貌,开始追寻毛新之。
毛新之兜兜转转都在陇右做官,等到建宁王掌握陇右之后,他因为风评不好加上考核不及格,被都督府罢黜了职位。
毛新之本来准备收拾细软返回关中,被孙大找了一个机会,将他刺杀在驿站中。
光是看到这个案情,李炎就觉得棘手。
周毫说道:“殿下,按照唐律疏议,杀人者偿命,孙大是有计划的故意杀人,还在来往行人很多的驿站杀人,按照唐律疏议中的法条,这是不赦之罪。”
李炎点点头,不赦之罪就是大罪,毛新之虽然辞官,但是依然是有官身在身的士大夫,以民袭官又是罪加一等的。
周毫说道:“可是这个案子难就难在,孙大是为父报仇,按照儒家的传统,这种行为是值得表彰的。”
李炎点点头,说出论语中的一段:
“子贡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周毫拱手说道:“殿下明鉴,孙大是为了报父仇,毛新之斩杀他的父亲,这是不共戴天的仇恨。孙大是斗升小民,自然没办法通过正常办法向毛新之父仇,苦练刺杀之术十年就为了报父仇,这是儒家所表彰的孝义。”
李炎点点头,纵使有这么多的玩家协助,但是儒家思想依然深入到了百姓的心理。
网络发达的信息化时代都除不去儒家思想的影响,更不要说将儒家思想封为正统的大唐了。
很显然,孙大刺毛新之的案子,就是一个儒法冲突的案子。
李炎问道:“法曹是怎么判的?”
周毫说道:“法曹认为,这个案子应该按照武周朝陈子昂的《复仇议》来判。”
“《复仇议》?”
周毫解释道:“陈子昂,就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陈子昂。”
“当年武周朝也有一个类似的案子,陈子昂认为犯人是触犯唐律,死罪不可免,但是处决了犯人之后再表彰这个犯人孝义的行为,时人都觉得这个处理方法好,天后也认同陈子昂的办法,用这个方法处置了人犯。”
听到这个结果,李炎轻松了下来。
武周朝是大唐历史上尴尬的时期。
武则天篡了李唐江山,可是她最后又还了回来。
武则天又是唐中宗李显的母亲,所以在中晚唐,一般都捏着鼻子认可武周朝也是大唐的一部分。
武周朝修订的律令,唐代都继承了下来。
武周朝的判决条例,现在当然也是可以用的。
李炎说道:“既然如此,就按照前朝判例处置好了。”
周毫说道:“殿下,属下以为武周朝的判例不妥当。”
李炎问道:“有何不妥?”
周毫说道:“殿下,法是朝廷统治的工具,礼也是朝廷统治的工具。”
“法是用来惩戒做错事的人,礼是教育人不让人做错事。”
“礼和法本来就应该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
李炎也听出了周毫的意思,陈子昂的判词看起来很聪明,实际上却引出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朝廷提倡的儒家礼法,和朝廷律令之间的裂痕。
李炎自然明白,如今儒家学术深入人心,就算是在陇右,也只能潜移默化百姓,不可能完全推翻儒家礼法制度的。
几千年后都没消灭的东西,靠五千个玩家就能消灭吗?
更不要说李唐皇室的统治者身份,本就是儒家礼法体系赋予的法统了。
但是李炎也清楚,之所以唐初花费了大力气修订《唐律》,也是因为开国的君臣们都明白,一个长寿王朝律法的重要性。
律法不仅仅是维持治安的工具,更是维持整个大唐稳定的基石。
同一个案子在礼上情有可原,但是在法上其罪当诛,那么大家是不是就会怀疑法的权威性?
很显然,法学生的周毫还有不同的见解。
第三百七十三章 春秋决狱
“周司曹有什么见解?”李炎询问道。
周毫说道:“殿下,属下以为陈子昂的判决不妥。”
“就拿孙大刺毛新之这个案子来说,如果毛新之杀孙大之父,是根据律法诛杀的孙父,那毛新之就是执行国法。”
“执行国法的人,被死刑犯的儿子刺杀,朝廷还要表彰的话,那日后还有谁会裁定犯人死刑?”
“那样国法得不到伸张,律法没有威慑力,是埋下了祸乱之源。”
李炎点点头,后世一些国家滥用慎刑原则,甚至不再判处死刑,这也让一些恶性罪犯缺乏威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恶化了治安。
那些小国自然可以用人权和公平来去死刑化,但是大唐这样的大帝国,自然不可能放弃律法的威慑力。
周毫又说道:“韩非子曰:‘以罪受诛,人不怨上’,孙大之父如果是因为触犯了国家律法被诛杀,那么孙大的复仇就是对朝廷律法的挑衅,也应该将他诛杀明正法纪。”
李炎点点头问道:“若是孙大之父是毛新之冤杀的呢?”
周毫说道:“如果是毛新之冤杀的,那孙大杀毛新之为父报仇,是符合春秋中血亲复仇的定义的。”
“属下已经查明了,孙大之父是毛新之为了立威而冤杀的。”
“孙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匠人之子,他曾经向刺史府诉冤,反而被刺史府关押了一月,后来是同乡花钱才将他救出来。”
“孙大最后在驿站刺杀毛新之,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这是儒家推崇的血亲复仇的义举。”
“孙大杀死胡乱杀人的毛新之,是帮助朝廷纠正了错误,执政者应该感谢孙大,表彰他的义举,怎么能判处他死罪呢?”
李炎点点头,显然周毫还是支持血亲复仇的。
这倒是让李炎非常意外,周毫一个现实世界的法学生,竟然会支持血亲复仇这一套。
不过李炎也有其他的疑虑,他问道:
“那孙大杀了毛新之,如果毛新之的儿子为了复仇再去杀孙大,岂不是父子相继仇杀无穷无尽了?朝廷支持血亲复仇,会不会造成司法上的混乱?”
如今李炎也是一个合格的陇右大都督了,他自然明白自己掌握的权力。
对于这个案子,他甚至有权利绕过律法,直接赦免孙大。
可是对执政者来说,最重要的美德就是对权力的忍耐。
自古以来滥用权力的君主不计其数,为了一己之私祸害国家的君主也常有。
但是如同文景一样忍耐使用手中权力,不使用特权破坏国家法度的皇帝,才是真正罕见的。
李炎明白自己的司法水平不高,而且执政者也不可能和法曹官员一样每天研究唐律。
而李炎越发的感觉到了,身为一个上位者慎用权力的重要性。
毕竟大唐就与一个从谏如流的太宗皇帝可以学习,自己的皇爷爷登基的时候也能够海纳百川,可是后面就开始不加节制的使用权力,这才让大唐从盛世跌落下来。
李炎自然明白,对于自己不太了解的领域,还是要多听听专业玩家的见解。
李炎很清楚,这个足以载入司法史的判决,不仅仅是一个判例。
这也会指导着日后司法实践者来使用律法。
更重要的是,这个判决也会对社会风俗和社会思想产生影响。
如今陇右已经有了报纸,茶博士也会在茶馆中读每天的新闻。
孙大刺毛新之的案子,也已经是整个沙州都关注的大案子了。
这个案子的判决,也会对整个陇右百姓心中洒下种子。
就如同武周朝陈子昂的判决,能够影响后世几十年的司法判决。
这次案件的判决,其后续影响显然也会很久。
见到李炎提出这个问题,周毫反而露出笑容说道:
“殿下,还是那句话,‘以罪受诛,人不怨上’,毛新之是因为自己乱杀而获诛的,那么他的儿子为他血亲复仇是缺乏法理性的,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判词告知天下。”
既然这样,李炎也点点头说道:
“那就请周法曹起草判词吧,孙大刺毛新之,是毛新之先乱杀孙父,孙大为父报仇天经地义,都督府判处他无罪,并且表彰他的义举。”
周毫接受了命令,看到涨了一截的经验值,周毫知道自己这次的任务完成的不错。
就在周毫准备离开的时候,李炎又问道:
“周法曹,我明白你的意思,通过血亲复仇的义,来威慑毛新之这种贪赃枉法官员。”
“可提倡侠义真的能够让毛新之这等酷吏收敛吗?”
面对李炎的问题,周毫思考了一下说道:
“不能。”
“百姓称呼县令为百里侯,以目前大唐的体制,县令的权威几乎是无限的。”
“孙大这样的斗升小民遇到冤屈,绝对是诉冤无门的,所以他才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复仇。”
“而孙大这样的人是很罕见的,大部分人只能放下仇恨,苟活于世上。”
“可是有一个孙大在,至少让一部分官员在欺压百姓时候,心中有所顾忌。”
李炎点点头,如果一个判决能有这样的效果,那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当天下午,都督府法曹起草,建宁王亲自用印的判词,贴满了州府的告示栏。
孙大刺毛新之案,毛新之乱杀孙大之父的事实清楚,周毫找来了当年毛新之就任知县时候的老吏作证,又找到了毛新之杀孙父的判决文书,确定这是毛新之为了立威而下的乱命。
孙大刺杀毛新之,是为了子报父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都督府法曹裁定孙大无罪,并且表彰了他的孝义之举。
这个案子判决一出,自然是整个沙州城震动!
得到赦免的孙大走出牢房,在除去刑具之后,他立刻向他宣读判词的周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