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略微沉吟后。
他看向了一旁的助手,再次下达了命令。
而话音刚落。
便听到了病房里传出了一声巨响,一股热浪朝着他呼啸而来。
“轰!”
似乎是燃气管道还是什么东西爆炸了。
将他整个人都从病床上掀翻了下来。
“有完没完?这特么又发生了什么?!”
唐岁明瞳孔猛地一缩,忍不住咒骂了起来。
他才安生没几分钟。
突然间……
又来了一场爆炸。
好在他没处于风暴的正中心,不然估计分分钟人就没了。
“大家不要紧张,刚才是医院的天然气管道出现了安全隐患,并未造成人员死亡,仅一人受伤,目前情况已经得到了控制!”
没过多久。
医院的广播响起,试图稳定医院内病患的情绪。
唐岁明听着广播里的声音。
不由愣了一下。
忍不住看了眼被炸的浑身是血的自己,有点发懵。
敢情……
这么大的一场爆炸,就炸了他一个人?
其他人连受伤的都没有……
“我这到底是得罪了谁啊……”
他靠在墙壁上,望着天花板。
一时间。
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何去何从。
……
次日。
晋城。
养老院里。
“论坛……还没恢复?”
上班之后。
秦牧便登上了论坛,打算看看论坛的情况。
结果发现论坛一直处于瘫痪状态。
对方在接到了他的通知之后,一直没有停止违法犯罪行为。
到现在。
一天时间已经到了。
见对方死不悔改。
秦牧也没再客气,开始整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准备报案。
这个案子……
受害者其实是马明。
但他作为公民,在发现了犯罪行为后,有责任和义务去举报。
对方用威胁的方式逼迫马明与其进行商务合作,已经涉嫌了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这些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有四类。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对方……
非法雇佣了黑客,进行了非法操作,就涉嫌了非法经营。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这个罪需要构成了情节严重,才予以立案。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后果严重”:
一、造成1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对2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三、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为10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1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1小时以上的。
对方已经连续超过了一天以上,致使论坛瘫痪,无法正常运转。
已经构成了后果严重。
因此。
秦牧只需要将这些罪名以及对方致使论坛瘫痪的通话记录发给警方,立案是必然的。
而警方要做的……
就是核实他提交的证据,以及对方ip地址的真实性。
一个小时后。
秦牧将马明提交过来的诸多证据资料整合之后,便直奔就近的派出所而去。
好巧不巧的。
在派出所里,恰好遇到了刚出警回来的沈岛。
于是。
他没有丝毫见外,厚着脸皮找了上去。
将论坛被黑客团队攻击,至今瘫痪,无法登录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沈队,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我给对方一天时间去自首,结果他们还变本加厉,一直攻击论坛……”
第三百六十一章 这不是唐总的声音吗?
秦牧哭丧着脸。
一副委屈的模样。
沈岛见他这个样子,不由翻了个白眼:“你还会没办法?”
对于别人。
遇到这种事情,可能是真的没办法,不知道如何解决。
可秦牧……
却是门清,已经给对方找好了“出路”。
“你举报的这个事情,都属实吗?”
随后。
他盯着秦牧,认真盘问起了事情经过。
“都属实,这是被攻击的论坛,您看吧,现在还无法正常运转。”
秦牧连忙拿出了手机,递给了沈岛。
沈岛接过手机。
仔细看了起来。
论坛名为“学法联盟”,现在已经显示崩溃。
的确没有正常运转。
“这样吧,我去联系下网络信息部门,看看具体情况。”
紧接着。
沈岛思索片刻,带着秦牧将笔录做完。
按照流程。
进行了立案。
随后便开始联系相关部门,勘察论坛的异常来源。
至于秦牧……
则是回家等待后续的通知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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