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七人围在民警身边,不断辩解着。
民警刚才解释的这个刑法……
着实给他们吓到了。
若是真被带走了,万一判刑就麻烦了。
两者权衡之下。
他们索性将事情的真相说了出来。
反正鱼不是野生的,都是他们自己在河里面“捡到的”。
“如果真是他的鱼,那的确不犯法。”
几个民警略微思索后,点了点头。
随后将没收的“作案工具”和“作案成果”放了下来。
重新看向秦牧。
有些不悦道:“秦先生,你这就不厚道了,这鱼是你们的,你还这么大张旗鼓的报警,岂不是浪费我们警力资源?”
他们十分了解秦牧。
秦牧不可能不知道齐亮磊七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这摆明了……
让他们白跑了一趟。
而秦牧干笑了一声,连忙说道:“不会白跑的,他们刚才既然都承认鱼是我们的了,那现在我们要把这些鱼索要回来,应该没问题吧?”
民警点了点头。
刚要说话。
便听到旁边的齐亮磊几人开口叫嚷道:“凭什么?”
“你们都放生了的鱼,我们凭什么不能捞?”
“鱼虽然是你们的了,但你们都丢了,我们捞到了还要还给你们?”
“这就比如你们自己扔了的垃圾,我们捡到了,你还能索要回去?”
“不还!”
“不可能还!”
在得知自己没事之后。
齐亮磊七人的态度,再次嚣张了起来。
警察都无可奈何他们。
他们索性撕破了脸皮,铁了心不还鱼。
为了捞这些鱼。
他们辛辛苦苦在河里面捞了半小时,岂能空手而回?
“你们也看到了。”
秦牧看着民警,无奈地摊了摊手。
其实。
他本来不想把事情闹大。
本来就是几条鱼的事情。
可齐亮磊几人简直是欺人太甚。
半路截胡别人的功德……
被抓到了还不肯退还,态度十分嚣张。
“这个……”
几个民警苦笑了一声,顿时感觉到事件变得有些棘手。
原本。
这个事是刑事案件,他们直接将人带走就是。
可现在却变成了民事纠纷,需要调节解决。
随后。
他们主动上前。
去和齐亮磊七人沟通:“要不大家都各退一步,他们也不要这鱼了,你们干脆把这些鱼给放回晋河里,怎么样?”
可齐亮磊七人直接鼻孔朝天,一副死活不肯退让的模样。
完全不给他们面子。
齐亮磊更是委婉的暗示道:“警察同志,我们不是不想退让,可我们在河里面待了这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除非他们给我们1000块钱,我们就把鱼给放回去!”
“你做梦!”
旁边的李卫国闻言,气的七窍生烟。
差点背过气去。
他放生的这些鱼价值就有好几千。
这些人拿走了他的鱼,还放过来卖给他……
这就离谱!
“那不好意思了。”
齐亮磊冷笑了一声,提起桶子就打算离开现场。
几个民警见状,也没有阻拦。
毕竟……
放生的鱼界定太模糊了,严格来说已经不属于李卫国了。
齐亮磊等人捞了这些鱼虽然很不道德,但并没有犯法。
他们并没有从李卫国的手中直接抢鱼。
“等等!”
正在此时。
秦牧却再次拦住了他们,依旧不肯放他们走。
“你还想怎样?”
齐亮磊沉着脸,神情愈发不耐烦。
秦牧接二连三的找他麻烦,连警察都喊出来了,现在居然还不让他们走。
“这些鱼既然可以确定是我们的,那就好办了。”
秦牧微微一笑。
接着说道:“按照《物权法》,对于遗失物的处理规定,若有人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
“这些鱼的所有权依旧属于我们,你们拾取得之后,必须要予以归还。”
“不然的话……就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构成了侵占罪!”
当着民警的面。
他再次提出了一个新的罪名。
“你吓唬谁呢?”
齐亮磊却不以为意,撇了撇嘴。
可旁边的民警……
却露出了几分古怪的笑容。
很显然。
秦牧为了让他们“不走空”,又给他们找到了个活了。
的确。
只要能证明鱼的所有权属于他们,对方若拒不归还,便构成了侵占罪!
情节一般的,将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只不过……
其中一个民警看着秦牧,皱眉说道:“这些鱼是你们放生的,严格来说,应该属于遗弃物吧?”
刚才秦牧念的《物权法》法条,指的是遗失物。
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别。
遗弃物指的是原主人自愿放弃物体所有权,将其抛弃,属于无主物。
根据物权法。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境内地下、内水、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以及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等,均归国家所有。
除了上述之外,所有无主物都按照先占先得原则。
谁先占据……
便属于谁所有。
就比如说这个鱼,已经被放生了,便属于抛弃物。
代表李卫国自愿放弃了它的所有权。
被齐亮磊等人“捡到”,便属于他们所有。
所有权已经发生了更改。
“谁说我们这是遗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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