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
六百个律师都在窃窃私语。
保持着观望。
其实。
他们和张清源不太熟悉。
这次来参加婚礼,都是想着能和秦牧认识认识,套套关系。
却没想到遇到了四个“胆大包天”的人。
一联想到秦牧以前的彪炳战绩……
他们就不由头皮发麻。
心中开始为这四人默哀。
他们身为律师,自认为熟读法律,但在秦牧面前也是小心谨慎,生怕引起什么不满。
比如说这次参加婚礼。
来之前。
他们就做了不少功课,唯恐哪里疏忽了。
而这四个愣头青……
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天不怕地不怕,居然在仪式的时候公然搞事。
……
宴会大厅。
某一桌。
“岂有此理!这四个人真的是不要脸!”
王大锤猛拍着桌子,愤怒不已:“以前要他们赡养的时候,一个个人都找不到,现在居然这么义正言辞,还搬出了监护人的身份!”
“还说这是他们的家事?家事之前不操心,现在要结婚了突然跑出来闹?”
他死死盯着舞台上的蒋大平四人。
激动不已,唾沫飞溅。
恨不得喷死蒋大平四人。
骂完之后。
他忍不住转过身,看向了身旁的秦牧:“秦牧,你说句话啊,这个事总不能让他们就这么闹黄了吧?”
而秦牧则皱着眉头,冷冷看着蒋大平四人。
说实话。
四人闹婚,他也没想到。
他将四人安排给张清源和冯翠花……
主要也是想让两个老人高兴,同时给四人一个教训,希望他们能改过自新。
哪里想得到……
四人居然在婚礼现场,搞了这么一出。
看四人的神情,似乎对张清源怀恨在心,极为不满。
不过……
这次的婚闹,和之前在陈家村的伴娘婚闹截然不同。
“这个事情……”
他思索的时候。
旁边的张玮却叹了口气,主动回答道:“最好的方法,是让保安过来,把他们赶走,或者报个警,让警察来处理。”
“不过他们几个的身份特殊,是冯翠花老人的儿子,这种家庭纠纷最难界定了。”
秦牧闻言。
也跟着点了点头。
现在比较麻烦的,就是四人的身份。
他们是冯翠花的儿子,身份特殊。
就算报警的话……
也可以将它辩解成家庭内部矛盾,大概率被和稀泥协商调解。
最多能制止蒋大平四人的行为。
对他们的影响不大。
“但《婚姻法》规定,每个人都拥有婚姻自由的权力,他们这样干涉的行为,应该构成干涉婚姻自由罪吧?”
可王大锤却皱了皱眉头。
当着桌上其他律师的面,认真说道:“他们现在在缓刑期间,这样干涉老张的婚礼,完全可以撤销缓刑,让他们数罪并罚!”
他虽然才转型成刑事律师,但对许多刑事条文还是背的很清楚的。
在公众场合,当着众人的面干涉婚姻,阻止婚礼的进行……
蒋大平四人的行为,完全涉嫌了干涉婚姻自由罪。
刑法规定,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按照缓刑条例……
缓刑服刑期间,一旦另犯新罪,则需要撤销缓刑,连同新罪数罪并罚。
因为缓刑是没有羁押,没有被收监。
所以。
即便是缓刑考验期的最后一天犯了新罪,蒋大平四人都要以新罪加遗弃罪的三年有期徒刑一起,累计数罪并罚!
“咳咳,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全称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秦牧看着王大锤,忍不住提醒道:“若不存在暴力行为,便不构成这个犯罪。”
而且。
这个罪名是自诉罪,告诉的才处理。
毕竟……
一家人之间,婚姻关系的确立往往都需要亲人的参考和祝福。
唯有那种暴力手段阻止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比如说对意图结婚或离婚的人实行拳打脚踢、捆绑、禁闭、强抢等人身强制的方法。
而蒋大平四人只是阻止了婚礼的进行。
没有任何暴力举动。
“的确,我律所也接过干涉婚姻自由这类的案子,多是调解告终。”
张玮深深看了眼王大锤,接话道:“只要不用暴力手段,甚至不算违法。”
他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疑惑。
但也没有多想,只觉得是王大锤忽略了这点重要的构成要件。
“这样啊……”
王大锤听后,不由老脸一红。
显然。
他这个刚转型的民事律师,又出丑了。
突然间。
他脑子里灵光一闪,又说道:“那我记得,寻衅滋事罪可以兜底啊,他们在公众场合闹事,怎么说也构成这个犯罪吧?也足以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寻衅滋事罪,适用于诸多犯罪行为。
蒋大平四人在这里闹事……
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判定。
“这个罪……估计还构不成寻衅滋事。”
秦牧摇了摇头,解释道:“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比较复杂,通常指的是破坏了公共秩序,造成了秩序混乱。”
说着。
他指了指还在阻止冯翠花结婚的蒋大平四人。
“他们的身份特殊,一直声称不同意这门婚事,也没有造成婚礼现场混乱、人员伤亡,更没有打骂等暴力行为……”
再加上……
司法解释上规定,是这个罪的主观动机是公然藐视国家重大法纪和社会公德。
蒋大平四人的行为,完全可以是因为对母亲的婚姻不满。
虽然违法,远远不足以构成这个罪名。
即使报警……
警察来了,也会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而进行调解。
最多来个违法治安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
“是这样的,这种近亲属的行为,司法机构都不会支持走程序,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不会被认为犯罪。”
旁边的张玮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寻衅滋事虽然可以兜底,但更多的是针对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行为,他们几人的行为并没有藐视国家重大法纪,也没有违背社会公德。”
秦牧对法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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