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但打耳光这件事……
他一直没怎么重视。
“殴打他人,不管轻重,都是违法行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对方若是执意追究,将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万中元眨了眨眼,突发奇想的问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无语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殴打他人的行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这个。
就连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证据证明自己挨打了。
然后果断报警。
一耳光虽然轻微,无需赔偿医药费,但对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来了来了,最精彩的辩论环节到了!”
“这个律师看样子完全不打算帮忙了,陈导光这个阶段怕是有点难了。”
“你们猜猜陈导光这个环节会怎么辩护?”
“我只想知道,这个环节结束了,他的刑期会不会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间。
张清源等人无比激动,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神情里充满了对陈导光的期待。
万中元闻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这场直播……
同样让他大开眼界。
经过了秦牧的解说,他对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为涉嫌违法,将处以五日以上的拘留。
只要报警……
对方就要进去。
而在直播画面里。
庭审活动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已经推进到了自由辩论环节。
自由辩论……
指的是围绕固定争议焦点,双方摆事实,讲证据,佐证所提主张的合法合理性。
“请双方就有罪和无罪,进行自由辩论,辩论期间,请有效发表个人观点,不要胡搅蛮缠。”
辩论开始前。
周全民额外叮嘱了一句。
法庭上。
公诉人很快又站了出来,就陈导光构成的两项罪名,进行了重点阐述。
“首先,被告人陈导光等人,聚众在陈启一家进行堵门行为,非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动静自由权,时间长达24小时。”
“且一次拘禁人数,超过了三人,达到了八人。”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或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或一次拘禁超过三人以上,都将构成非法拘禁罪。”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陈导光存在殴打举动,行为恶劣,情节严重……”
“其次,陈导光等人,在陈启一家门口聚众闹事,影响了陈启一家的生活秩序,导致了……”
公诉人昂首挺胸,沉声开口。
将每项罪名的构成要件……
都重点分析了一遍。
从主客观的统一、刑法的主旨思想、立法目的等方面出发,重点论述了陈导光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而被告席上。
陈导光等人听着听着……
突然懵逼了。
这些主客观的构成要件之类的,他们完全没听过。
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律师,你说话啊,你也不想看着我们这么多人进去吧?”
无奈之下。
陈导光只能焦急的看向了身旁的法律援助律师,神情冲满了祈求。
和之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呵呵。”
而这个法律援助律师只是抬了抬眼皮,冷笑了一声。
完全没把陈导光等人的死活放在眼里。
这种当事人……
从扰乱了辩护主题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凉凉。
围绕无罪辩护来辩论……
几乎是没有胜算的。
遇到这种不配合的当事人,他就算再努力,也无济于事。
干脆躺平。
“请被告方,陈述观点,进行辩论。”
法庭上。
周全民见陈导光等人没有说话,沉声提醒道。
陈导光哭丧着脸。
恨恨的看了眼见死不救的律师,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我我们……我们其实是和陈启一家开玩笑的……”
“我们这种行为,完全和犯罪没关系,只是单纯的想搞搞关系,让我们村民之间关系更加融洽。”
“我……我我……主观上我们不想犯罪,客观上我们也没有犯罪啊……”
说到这里。
他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都快哭出来了。
这种法庭上的文字游戏……
他完全不懂。
只能依葫芦画瓢,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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