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才想着来找公道的。
“当时黄兰是取保候审状态,经过了公安机关的审批,你们又不是司法机关,凭什么去要人?”
公诉人冷哼了一声,接着质问。
“我……她杀了我儿子,还刺伤了三个人,就是杀人凶手,我……我只是想要个公道,把她先抓起来……”
陈导光咽了咽口水,继续辩解着。
“按照相关法律,我国所有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拥有人身自由权。”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趁势追击:“即便是执法机关,没有经过司法程序的批准,也禁止拘禁他人人身自由。”
“你们当时不仅非法拘禁了陈启一家八口,甚至还意图非法拘禁黄兰,情节十分恶劣!”
说到这里。
公诉人转过身,对着周全民等人。
沉声道:“审判长,我申请在诉讼请求里,外加一项控诉,陈导光等在本案之外,意图非法拘禁他人,动机恶劣,情节极为严重,应当从重判处!”
话音刚落。
整个法庭。
突然变得寂静无声。
被告席上的陈导光茫然看着慷慨控诉的公诉人,被吓得面色惨白。
这个环节里……
他说着说着,似乎把自己又坑了。
突然又增加了一项从重量刑的情节。
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不知怎的。
他发现今日的公诉人……
发言更加犀利,穷追不舍,不断质问。
和昨天完全是两个状态。
昨天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而现在……
像是豁出去了一样。
“我……我我……我们乡下经常这样啊,有矛盾的时候就这么闹,也没听说能这么严重啊……”
他咽了咽口水,依旧不死心。
试图为自己辩解。
在陈家村。
时常有几个外乡人来,难免发生矛盾冲突。
他以前就好几次带着一大批亲戚们……
上门“讨要公道”。
从没出过事。
这也是他至今都没搞懂的地方。
为什么……
这次针对陈启一家,突然间就出事了。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报警。”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冷哼了一声,接着说道:“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
其实。
非法拘禁这种事件,比较难判定。
因为拘禁的是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若是当事人缺少法律意识,没有主动报警,并未觉得人身自由受到了侵害……
他们检察机关了解不到案情,也无法做出控诉。
而陈导光等人的这起案件里……
陈启一家一看就很懂法。
主动报警,陈述对方的犯罪行为。
拍摄记录,留存了对方的犯罪证据。
提供证言证词……
都足以坐正陈导光等人的犯罪行为。
“那……那那你们的证据里说,我们殴打了对方,我们全程文明唠嗑,连棍子都没带……”
陈导光紧咬着牙。
爆发出了极强的求生欲。
继续“狡辩”。
“啪!”
他话音刚落。
公诉人便拍了拍其中一份证据,冷声道:“这份是伤情鉴定报告,陈启家尚未成年的小儿子,想要出去玩耍,被你打了一耳光。”
“这件事你怎么解释?”
陈导光咽了咽口水。
脸色有些难看,忍不住反问道:“就一个耳光,这也能算殴打?”
“这年头打耳光的事情多了,我也经常揍我儿子,难不成都要坐牢?”
他的脸上,满是不解。
愈发觉得自己冤枉。
打耳光这种小事……
他从未往上面殴打上面想。
“根据刑法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只要具备了殴打行为的,便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判处。”
公诉人淡淡说道:“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指出了‘殴打’行为的定义,只要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为殴打。”
一般来说。
殴打这种违法行为……
在生活中出现的最多。
即便是情侣之间,也难免有些摩擦。
只要主观上是故意的殴打行为,都可以构成殴打。
针对这种情况……
只要被殴打者坚持追究,殴打者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算是轻轻拍打了一下手臂,打了一个耳光,踢了一脚……
只要有证据证实该行为的存在,对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轻微伤以下的,将对对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以拘留。
轻微伤则涉及了赔偿等问题。
轻伤以及重伤,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时,许多人被打之后。
并没有及时保存证据,也没有报警。
所以这类违法行为……
一直被人忽视。
“打耳光……也违法?”
陈导光听完之后,眼睛瞪得老大。
满脸的不敢相信。
“当然,你就算打你儿子,也是犯法的!”
公诉人正色道:“而你在进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动期间,进行了殴打行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节严重!”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
刑法中,特别规定了非法拘禁期间的殴打行为之恶劣。
司法解释里,也并未对殴打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特别说明。
即只要存在殴打行为……
不论后果是否严重,便应当按照情节严重从重判处。
陈导光听完,整个人愣在当场。
目光闪烁。
神情恍惚。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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