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然而,闹婚的行为,虽然恶劣,但并未严重到能与杀人、抢劫、绑架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等同,应当视为不法侵害。”
“此外,黄兰随身携带折叠刀,进行多次连刺,在死者陈权身上刺了九刀。”
“她本来可以简单挥舞折叠刀,呵斥对方撤退,却过度自卫,连续刺击,其行为应当属于防卫过当。”
“还有……”
公诉人不慌不忙,就张玮的辩护观点,一一反驳。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针对的是不法侵害。
而无限防卫权,针对的是暴力犯罪。
两者性质不同,指向的行为也截然不同。
第一百八十六章 无罪这两个字,太重了!
任何防卫行为……
都有必要的限度。
唯有无限防卫权,没有这个限度,对于防卫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都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公诉人提出的这一点……
也正是基于一死三伤事件的判定,将其定性为防卫过失致人死亡,并非恶劣的杀人事件。
为此。
公安机关特地详细调查了黄兰以及死者陈权等人之间的社交关系。
发现他们在闹婚之前,素不相识。
公安机关也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最终确定了黄兰并无故意蓄谋杀人的嫌疑。
折叠刀也不属于管制刀具。
普通人可以随身携带。
不存在违法问题。
之所以发生这件事……
也是由于婚礼上闹婚这种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
“对方公诉人的说法,我方并不认可。”
律师席的张玮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我方当事人当时遇到了突发情况,属于猥亵罪的强制暴力行为,严重侵犯了人身安全权利,应当判定为暴力犯罪,而非不法侵害。”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不法侵害需要有社会危害性,指的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侵害行为。”
“意思是说,只要是不合法的具有侵犯性并且可能造成危害的行为就属不法侵害,其相较于暴力犯罪,具有明显轻微的特点。”
“而暴力犯罪,指的是暴力行为引发的系列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本案中闹婚者的行为,就构成了猥亵罪,危及了人身安全,且以暴力行为……”
当着公诉人的面。
张玮侃侃而谈,阐述着己方观点。
并且将公诉人的观点一一反驳。
从法条讲到了法理,再讲到了立法思想,天理人情和公序良俗。
尤其是针对婚闹的行为……
将婚闹的最初起源,再到如今借婚闹之名,行犯罪私欲的现象公之于众。
当庭斥责闹婚者的无耻、下流的本性。
话音刚落。
公诉人还没来得及反驳,公诉席旁边的陈导光又坐不住了。
猛地站起来。
冷笑着反驳道:“胡扯!我们那明明就是普通婚闹,怎么就成了暴力犯罪了?”
“敢情你是想将婚闹污蔑成暴力犯罪,好为这个杀人凶手洗脱嫌疑!”
“家家户户都是这么闹婚,你们凭什么说我们是犯罪?”
“你们这些当律师的,心都是黑的,居然在这里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呸!”
“等哪天你儿子死了,我看你还能不能这么冷静的说出这番话!”
只见陈导光指着张玮的鼻子,不断指责。
怒不可遏。
在他看来。
闹婚只是小辈们的玩笑,可张玮却非要将这个玩笑,上升到了暴力犯罪的层次。
明显是想要帮助黄兰脱罪。
“当事人,请注意你的言辞!”
张玮尚未开口回应。
公诉人便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沉声道:“这里是法庭,现在虽然是自由辩论环节,但发言时,禁止对他人展开人身攻击!”
这个阶段。
属于质证之后的自由辩论,双方所有人都有权发言发表观点。
陈导光的发言,也是在准许的范围之内。
但……
他的发言,和辩论没有半毛钱关系。
全程都是在攻击对方。
“我的言辞怎么了?”
陈导光闻言。
转过身,看着己方公诉人,不满道:“他说的有问题,我还不能反驳吗?”
“刚刚法官也说了,现在是辩论环节,我说句话还不行吗?”
“法官都没说什么,皇帝不急,你太监急什么?”
“你……”
公诉人被他这一番不讲理的话,怼的哑口无言。
面色通红。
“咚——”
法庭上。
法官也看不下去了,敲响了法槌。
沉声道:“法庭乃法律庄严之地,你可以参与辩论,但请有效发表你的观点,不要撒泼打诨。”
陈导光听后。
冷哼了一声,还嘲讽似的看了眼公诉人。
把公诉人气得浑身发颤。
随后重新看向了张玮,像模像样的开始了反驳。
“我有三点不服,第一点,我们村都是这样的,每家每户结婚都要闹婚,这是一种婚礼习俗,就跟结婚请伴郎伴娘一样。”
“这十几年来,村里每户人家都是这么结婚的,我当初也闹过,也没见出什么事,所以问题全部在这个行凶的伴娘身上!”
“第二点,我们这是闹婚,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犯罪!”
“你们见过犯罪这么明目张胆的?你们见过犯罪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这怎么可能是犯罪?”
说完这一点。
他还有些惊叹自己的辩论才能,觉得自己发挥的非常出色。
越说越上头:“第三点,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杀了人就要付出代价,不然要法律干什么?”
“你们这群律师,收了人家的钱,也不能颠倒黑白,昧着良心打官司。”
“这样会遭报应的!”
说完之后。
他便重新返回了自己的席位,对着周全民说道:“好了,我该说的都说了。”
“杀人要偿命,你们这些当法官的不可能不知道。”
“希望你们不要被这个律师的花言巧语蒙蔽了,做出正确的判决。”
而他的这番操作……
直接使得整个法庭,再次鸦雀无声。
公诉席上。
两个公诉人对视了一眼,面面相觑。
他们公诉过许多案件。
这是他们第一次……
见到受害者如此嚣张,居然敢对审判长等人指点江山。
而且刚才的辩论词……
看似讲了三点,实则一条法律法条、法理、立法思想都未曾涉及。
完全是乡下村妇之间的口角之争。
严格说起来。
这番话说了和白说一样,既不能攻击对方的观点,也不能捍卫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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