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371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第一个选项和第二个选项,都比较简单。

只要熟悉法律,就可以顺利维权。

但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对方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替换配件……

绝对做好了被发现的打算。

认为就算被发现了,也只是赔钱而已。

这也是为什么汽车维修行业经常出现替换零配件这种事的原因。

被发现之后,只需要赔偿即可。

若没被发现……

则是血赚!

就算退一赔三,他们只要持续干下去,也不可能亏。

暗中做手脚,极为隐蔽。

很少人能发现其中的猫腻。

最好的方法……

就是把这些维修人员给送进去,坐几年牢。

“得想个办法了。”

秦牧皱了皱眉头,脑海里调动了看过的所有《刑法》条文。

四百五十二条刑法历历在目。

很快就从其中挑选到了几条适用的刑法。

第一条,故意杀人罪。

对方替换附厂的这安全气囊以及安全带,已经构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从这点上来说,涉嫌了故意杀人。

附厂件,无论是从质量还是价格上来说,都和原厂有天壤之别。

原厂的事故死亡率只有2%。

而附厂件的估计高达80%。

不过……

故意杀人罪,除了主观上执行该行为属于故意之外,还必须要有一个特定条件。

那就是犯罪动机卑劣。

若是犯罪动机并非是想要致人死亡、致人伤残、致人遭受巨大损失,则不能构成这个罪责。

所以。

尽管对方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他死亡,但依旧构不成这条犯罪的未遂。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

同样如此。

没有存在严重后果,没有卑劣的杀人动机,都不能算作这两条罪。

至于故意伤害罪,最低都需要构成轻伤。

因此。

从安全气囊的角度,对方的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

“第二条,就是诈骗罪。”

秦牧继续思索,开始分析下一个可能。

对方在维修期间,刻意替换配件,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诈骗罪。

乍一看。

对方的行为,的确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汽车零部件。

存在欺诈行为。

但……

诈骗罪,指的是根据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心的方式进行的诈骗。

而他和4S店签订了维修服务合同。

已经具备了商业交易属性。

并不存在虚构事实。

对方只是在执行服务的过程中……

进行了以次充好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种做法隶属于商业欺诈,并不能强行归罪到诈骗罪上。

商业欺诈,指的是故意陈述虚假情况,即虚伪陈述,如将赝品说成真迹,将质量低劣的产品说成是优质产品,以此进行商业上牟利的行为。

而这种行为……

只能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不触犯刑法。

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也不适用于对方的行为。

对方只是提供了维修服务。

过程中进行了以次充好的行为,并没有出售的行为,也就不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

而涉及了维修服务的法律条文……

最详细的,就是《三包法》。

它的惩罚也相对最重,要求当事方退一赔三。

但同样没有任何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一章 清奇的报警角度!

三包法,要求销售者必须要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凭借三包法,他的权益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再加上退一赔三的赔付规定……

他本次损失的十三个零部件,将得到三倍赔偿。

但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不给这个暗中替换他部件的孙子送进去,他寝食难安!

“那就只剩下最后一条适用刑法了……”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故意杀人罪和诈骗罪都不适宜。

最适宜的……

就是盗窃罪了,这项最常见的罪名!

想到这里。

他拿出了手机,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喂,你好,我要报警,对,我车的配件被人偷了,不是车被偷了,是配件……”

和接线员简单沟通之后。

他直接驱车前往4S店。

……

十五分钟后。

秦牧驱车来到了4S店门口,在这里等待着民警的到来。

在报警电话里。

他详细说明了被盗事件发生在4S店。

等了没几分钟。

就看到来不远处一辆警车呼啸而至。

副驾驶的车门打开。

沈岛带着几个年轻的民警,走下了车。

4S店的门卫看到警察突然到来,都吓了一跳。

连忙通知了4S店。

而沈岛在下车之后,则直奔路旁等候的秦牧而去。

接线员下发给他们基层派出所的信息里……

报警人名为秦牧。

他在接到了这个报警信息后……

决定亲自带队出发。

和秦牧打了这么多次交道。

他深知秦牧的尿性,每个案子都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