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334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帖主简单讲了一个案例,说是有人出于爱好,私自饲养了鹦鹉。

被客人看中,无奈之下出售了三只。

最终被举报。

公诉机关起诉,要求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遇到这种事情,该如何辩护。

这个帖子的热度极高。

评论的网友一个接着一个。

一楼:“涉及我知识盲区了,卖个鹦鹉为什么能背叛十二年?”

二楼:“我刚去查了相关法律,好家伙,还真的有这条刑法!”

三楼:“被判的人好多啊,每年都有好几起呢!”

四楼:“我刚看到一个案例,出售了两只鹦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五楼:“帖主说的这种情况,该怎么辩护?有没有人能说一下?”

六楼:“六楼不知道,问七楼。”

七楼……

一连上百层楼,都在讨论相关问题。

有的则是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

“买卖鹦鹉的后果,居然这么严重?”

青岚看着看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的爷爷,也养了一只鹦鹉。

不知道……

那只鹦鹉,是不是濒危野生动物。

第一百六十一章 闰土岂不是要牢底坐穿?

如果是濒危野生物种……

那就危险了。

按照这些网友们的科普,饲养濒危野生物种……

也属于违法。

运输、购买、出售,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这个罪名,囊括了各种出售、购买的行为。

“我爷爷的鹦鹉……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

想到这里。

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所有濒危野生动物,都禁止出售。

没有交易,私自饲养,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

若是交易了,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

“不行,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问清楚鹦鹉的品种。”

青岚越想越怕,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

简直是暗雷遍地。

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上,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

随后。

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

越来越多的网友,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

比如说,除了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在保护之列。

这类动物,俗称为三有动物。

蜥蜴、青蛙、蟾蜍等……

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就构成犯罪。

而在乡下,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当作野味。

时至今日。

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知道的人并不多。

实际上。

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并不在少数。

还有陆龟、鹰、猴子等动物,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位列保护名录之中。

“太吓人了……”

看完论坛,青岚心有余悸。

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

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

“咦?这个人的账号昵称,怎么这么眼熟?”

逛完了论坛。

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

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账号。

昵称为“小秦”。

个人主页里,空空如也。

什么都没有。

她灵光一闪。

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

她是众多粉丝里,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人。

她记得很清楚……

秦牧的账号,也叫做小秦。

“这个发帖的……不会是秦牧吧?”

她再次咽了咽口水,脸色有些古怪。

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觉得论坛很安全。

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

谁知道……

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

还假装成路人网友,和其他人发帖互动。

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案子”,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难不成……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

青岚反应了过来,呼吸有些急促。

被判十二年!

如果真的存在,那当事人得多绝望?

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

却遭遇了如此重刑!

她越想越好奇,忍不住点开了微信,给秦牧发了个消息。

委婉的询问了一句:“up,最近忙不忙?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

……

乾州。

某小区里。

“我都说了,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广告,不接广告!”

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

脸色有些难看。

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商电话。

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

让他在论坛里打广告。

可是……

那些人只看到了钱,完全忽略了打广告的风险。

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

若是接了广告,被秦牧给发现了……

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

创立论坛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