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轻微伤的把握,就是他从法制栏目里学到的。
因此。
在知道对方可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后,越想越气,趁着下班前找到了秦牧。
“之前不是给你提供了两套方案吗?”
秦牧耸了耸肩,提醒道。
在前些天。
万中元就向他咨询过这个案子。
他给了两个方案。
一种是起诉对方不当得利,告以侵占罪。
另一种则是起诉对方骗婚,告以诈骗罪。
这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方向。
诈骗罪这块,主要是起诉对方骗婚,对方若是妥协的话,那骗婚行为也就不存在。
的确构不成诈骗。
但……
只要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就可以告对方不当得利。
对方执意不返还,将构成刑事上的侵占罪。
“我居然忘了这个方案!”
听到这两点,万中元猛地一拍额头,反应了过来。
前几天秦牧刚说了两个方案。
但他找齐兆宇的时候,本能觉得诈骗罪更严重,因此首选了诈骗罪起诉。
随后。
他又虚心请教,询问详细的诉讼步骤:“但是……怎么才能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呢?”
“首先,查询一下这笔钱的转账日期,如果是在双方领证之后转的,那就可以进行非彩礼的辩护。”
秦牧略微思考,开口说道:“其次,这笔钱的转账主体如果是你的话,那就可以进行财产析定、公证,表明不承担儿子结婚的彩礼钱。”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父亲必须承担儿子的彩礼钱。”
“只要明确财产来源,这笔钱遍只能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彩礼钱。”
这个方案和诈骗罪的方案不一样。
诈骗罪刑期更重,因此较为严谨,不容易构成。
而侵占罪只需要证明财产的归属即可。
虽然彩礼是约定俗成的,由男方父母承担。
但男方父母并没有法律义务上的责任,不承担并不违法。
只需要证明这个财产属于万中元所有……
那他便有权索回。
“而侵占罪,一旦超出了100万,同样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秦牧将这个辩护方向的思路详细讲解了一遍。
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量刑视金额而定,特别巨大的,将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万中元听完了这套完整的方案,神情无比激动。
突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诈骗罪要是行不通的话……
换这个思路诉讼,这108万一定可以拿回来!
对方要是执意不还,将强制执行,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而彩礼一旦要了回来,他相信对方绝对会翻脸不认人,选择离婚。
自己儿子也能看清对方的真面目。
“咳咳,对了,有件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最后。
秦牧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将万飞章来“咨询”他的事说了一遍。
他和万飞章没有什么交情。
也没有责任替他隐瞒这种坑爹行为。
“什么?”
万中元听完,不出所料,当场气炸。
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然后……
气冲冲的跑出了养老院。
临走的时候,不知道顺走了哪个老人的合金拐杖。
……
次日。
齐兆宇律师事务所。
“首先,确定这笔钱的转账日期,如果它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转的,就可以对其进行非彩礼的辩护。”
“其次,对这108万进行财产析定、公证,表明不愿意承担儿子结婚的彩礼钱,将其定性为个人财产……”
开庭的前两天。
万中元来到了事务所,找到了齐兆宇。
当着他的面,将秦牧教给他的话,原封不动的复述了一遍。
“好办法!”
齐兆宇听完,忍不住拍掌叫好。
这个方法他一时间都没想到。
借助法律,从另一个思路,同样可以为自己维权,挽回损失!
同时。
他狐疑的看了眼万中元,好奇的打量了一番。
以他对自己当事人的了解,可以肯定这个诉讼方法绝不可能是他想出来的!
其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
第一百四十四章 娶妻娶贤不娶色
这个诉讼方向……
在诈骗罪构成要件失效后,从另一个方面入手,同样可以达到效果。
将这108万的彩礼,定性为个人财产,便可以依法索回。
对方若执意不还,可能构成拒执罪,以及侵占罪。
到时候……
不仅要强制还款,还有加重情节刑事责任。
“对了,齐律师,我还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就是……有什么法律方法,可以让我和我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吗?”
随后。
万中元深吸了一口气,满脸纠结的问道。
昨天找秦牧“问计”的时候,他无意中得知了那个逆子做过的事。
直接给他气炸了。
顺手抄了根拐杖,回去找到了儿子。
父子双方一番“亲切友好”的沟通交流之后。
他凭借着绝对的优势,将对方打的满地打滚,不断求饶。
但……
那个逆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和对方离婚,更不愿意和对方断绝关系!
更离谱的是……
温乐当天居然出现了,还住进了他们家里!
还表示他们一家接受了108万的彩礼。
不会再继续加价要钱了。
可他对这些话,半个字都不相信!
有这么一个三观不正的母亲,以及只是知道索取的弟弟在,温乐也好不到哪里去!
真要接受了她当自己儿媳,他辛苦赚的钱,迟早要被吸干!
但无论他如何劝说……
万飞章像是中了蛊一样,就是不肯离婚!
一咬牙。
他当即表示要断绝父子关系,以后不再给万飞章提供任何经济上的支持,也不需要万飞章来赡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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