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说着。
他不禁看了眼万飞章,这条路已经被他堵死了。
“第二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万中元愣了一下。
看了眼自己儿子,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他们都已经同居一年多了。”
秦牧:“……”
这条路,又被堵死了。
“第三种,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说完这一条。
他不禁看向了万中元,略带狐疑。
很显然。
这条也不是很适合万中元他们家庭。
作为一家私立养老院的副院长,他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不存在困难的情况。
也就是说……
法定的三种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都失效了。
“那我……这个108万就要不回来了吗?”
万中元听完,脸色更加难看了。
其实。
在询问秦牧之前,他还专门找了擅长民事诉讼的律师。
询问了下该案件的处理方法。
得到的回复……
和秦牧的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婚姻法特别规定的三种可以归还彩礼的情况,全部被他们巧妙的避开了。
“你们证都领了,还同居了,照理说……就算不再给彩礼,也没事吧?”
秦牧挑了挑眉,忍不住问道。
提起此事。
万中元又叹了口气:“证虽然领了,但对方人却消失了,对方父母一直打电话过来,说只有给了彩礼,才准双方再见面。”
这也是让他最无奈的地方。
但给了108万之后,对方又在加价。
他担心对方狮子大开口,也不敢再转钱过去了。
“消失了?”
秦牧本能察觉到了不对劲,但却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
“我之前问了律师,他说这种情况法律也不支持退还彩礼,除非离婚……”
万中元又接着说道:“但就算离婚,也只能申请退回部分彩礼。”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彩礼是合乎道德和习俗的聘金,并不非法。
结婚索要彩礼的行为,也不存在违法性。
如今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也不符合退还彩礼的相关规定。
可以说……
这个彩礼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他这次找秦牧,也只是想死马当活马医。
其实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
然而……
秦牧仔细思考之后,认真说道:“如果想要回彩礼,这个官司还是比较好打的。”
“真的能要回彩礼?”
万中元咽了咽口水,神情一亮。
一百万不是个小数目。
就这么白打水漂,他当然不愿意。
“这个彩礼钱,是直接转给对方父母的吧?”
万中元连连点头。
彩礼钱,自古以来都是转给对方父母。
秦牧接着说道:“只要这笔钱,不被认定为彩礼,就可以了。”
他对这种索要天价彩礼的事,其实很反感。
彩礼,原本是个很好的习俗。
代表着礼尚往来的传统。
可现在……
却逐渐成为了卖女儿的代名词。
网络上某些人的言论,同样十分恶心。
诸如父母辛辛苦苦拉扯大,就这么一个女儿,要点彩礼是应该的。
女儿嫁到另一个家,伺候丈夫公婆、打扫家务、洗衣做饭,折算下来,几十万一点都不多!
没一个字提钱。
但句句都没离开钱。
殊不知在几十年前……
结个婚,不要房子,不要车子,彩礼也没有高到这么离谱。
双方父母置备聘礼和嫁妆,基本上都是家具、衣物这些。
而现在。
结个婚,要么啃掉父母半辈子的积蓄,要么年轻人自己承担各种贷款,累到死。
这也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单身。
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还能这样?”
万中元听完了秦牧的建议,突然没明白过来。
他转的就是商量好的彩礼钱。
居然还能判定为不是彩礼钱?
“当然可以,一般来说,彩礼钱的认定要符合四个条件,分别是当地习俗、金额巨大、支付主体、支付时间。”
秦牧点了点头,简单解释了一遍。
当地习俗,指的是当地有彩礼这种习俗。
而在某部分地区……
其实是没有彩礼习俗的。
女儿出嫁,反而女方家会给附赠巨额嫁妆,不是送车,就是送房。
而彩礼的金额也有要求,一般是三万以上。
几千块钱……
不会被判定为彩礼。
支付和受支付主体,也必须是谈婚论嫁的双方家庭。
最后则是支付时间,一须在领取结婚证之前。
“你们领证的时间点,反而在支付彩礼之前,可以借此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这108万判定为不当得利,要求对方返还108万。”
“若是对方不返还,可以以侵占罪起诉他们。”
随后。
秦牧科普了一下侵占罪的构成,以及对应刑罚。
“真的可以这样吗?!”
万中元听完了这套方案后,不禁激动了起来。
他都已经快放弃了。
只想着死马当活马医,结果秦牧却指明了一条他从未设想过的思路。
“这只是第一种方案,若是这个方案行不通,还有第二种。”
秦牧笑了笑。
说出了第二个方案:“对方既然已经消失了,那这起案子可能还涉嫌了骗婚。”
在法律上。
对骗婚的认定,其实有些模糊。
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骗婚行为,涉及了男女双方的感情纠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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