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231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能不能采取个折衷的办法?刑事责任可以免,但民事赔偿,赔偿个10%?”

“……”

七个人组成的合议庭,激烈讨论了起来。

这个过程,属于判决前的过程。

不会进行公开。

将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讨出最终判决,进行宣判。

每个人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有三个人认为案件最好折衷审判,兼顾双方的公正正义,继续追究民事赔偿,但却可以将民事赔偿降低。

而周全民在内的四人,则认为该案件必须要态度鲜明。

彰显出司法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

不该使得民众丧失见义勇为的动力。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一条人命,居然只值8000?

“我觉得判无责要谨慎一点,审判结果至少要符合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创立之初,目的就是为了体现法律对利益受损一方的照顾,无责的话对原告太过于残忍。”

“我还是那个观点,对现在的社会而言,兼顾公平,人情冷漠恐怕更难遏制了!”

“公平责任原则一直存在争议,我认为,法律不是和稀泥,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辅助国家和社会更好的发展……”

“……”

针对此次判决结果,七人十分谨慎。

从案子本身……

逐渐牵扯到了对社会的价值倡导、风气改变上,以及“公平责任原则”上。

民事赔偿里,一直有个重要的原则。

那就是公平责任原则。

无论你有没有错,只要一方发生了重大损失……

另一方,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以彰显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和照顾。

其实。

法律在订立之初,就是为了保障公平,防止弱者被剥削,保护弱者的权利。

但这条法则,在法律界一直有着争议。

存在着不同观点。

就比如说,正常开车出了车祸,对方撞了自己却死了……

自己明明被撞,没有任何责任。

同样需要承担一笔不菲的民事赔偿!

“诸位,如今社会几十年来风气的变迁,大家应该都看到了,你们觉得……兼顾公平重要,还是这个燃眉之急重要?”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周全民缓缓抬起头,看了眼其他六人。

发出了质问。

在最后的陈述环节里。

秦牧列举出了十五年的判例。

极具代表性。

当年那起案子,轰动一时。

无数人将其编成了段子,扶人之前家里宝马大奔,扶人之后……

只剩下一个破自行车。

虽然是打趣,但也足以反应了那件事情的恶劣影响。

帮助他人,既然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告,被判赔钱……

那自己索性不帮就是了。

看到有人被车撞,倒在路边,冷漠旁观,拍照发朋友圈的人比比皆是。

反正法律上也规定了……

只要不是自己撞的,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就算看着被撞的人,当场血流而死,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反而是……

将人救了,送进医院,帮忙交了医药费,还要被其家属索要赔偿!

如今原翠莲起诉的这个案子,同样极为特殊。

不管判决赔偿多少,哪怕是赔一分钱……

都等于是告诉世人,见义勇为这个行为错了!

……

一个小时后。

第二刑事审判庭。

周全民带着合议庭众人,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全体起立!”

法警沉声开口。

原告席、被告席、旁听席的众人,集体站了起来。

凝望着前方的合议庭众人。

每个人,都在期待着判决的结果。

心中带着几分忐忑。

原翠莲,希望法院能够判决秦牧等人承担该有的责任,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而梁成斌、白雪兰、华立三人,则是略带忐忑。

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

尤其是梁成斌。

他家庭情况本就不好,这些年省吃俭用,没日没夜的打工,的确存了十几万的钱。

但那是准备给儿子读书的。

若真的要赔钱……

那简直是雪上加霜。

至于见义勇为?

他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再多看一眼!

而在旁听席上。

到了最为激动人心的环节,所有老人都没了睡意。

瞪大了苍老的眸子。

激动的等待着判决的出现。

这次开庭……

审理了前后近八个小时。

从上午打到了下午,终于要出结果了。

“咚——”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气,敲响庄严的法槌。

拿出了一份判决书。

宣布了起来:“今日,本院对秦牧等人追逃致死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此案原告、被告双方皆已到庭参与了诉讼,已审理终结。”

“原告原翠莲起诉秦牧、梁成斌、白雪兰、华立四人追逃致死事件,起因于上月27日,白雪兰正常行走,被夏圆当街抢走一条金项链。”

“经审理,现已查明事实,秦牧、梁成斌听到呼喊,见义勇为,对夏圆进行追逐,有沿途的监控、人证……”

简单陈述了事实经过之后。

周全民望着法庭上的众人,沉声道:“本院认为,夏圆在被追逐的过程中,横穿马路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其危险行为乃自己创造,属于危险自招行为,与他人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由过失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本案不存在该情况,秦牧、梁成斌、白雪兰三人追逐者不承担刑事责任。”

“华立正常行驶,遭遇了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的定责,不承担主要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照《民法典》第183条、184条相关规定:实施见义勇为行为,除重大过失之外,见义勇为者不承担民事责任。”

“经审理,事实清晰,证据明确,本院认为,秦牧、梁成斌在施行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并未有恐吓、威胁等过激行为,夏圆的死亡属于危险自招,不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民法典》第183条、184条,现在宣布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原翠莲所有诉求,秦牧、梁成斌、白雪兰三人的追逐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存在重大过失,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秦牧、梁成斌追逐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且属于见义勇为,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相关直属部门应当在物质和精神上进行肯定奖励。

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夏圆犯抢劫罪,事实认定清晰,证据充足,因其亡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着令其家人,对白雪兰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3000元。

华立驾驶机动车,致使夏圆死亡,需要对其家人进行民事赔偿8000元。”

“若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下发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起重审或向上一级法院发起上诉。”

足足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