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观鱼的星河
两人对视了一眼,只得硬着头皮解释道:“我们当事人利欲熏心,想要多要回1000万……”
到了这个地步。
他们索性破罐子破摔,认下了伪造证据这件事。
不认的话……
审判长估计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
反倒是认下了这件事……
他们还可以化被动为主动,重新掌握主动权。
至少不会在这件事情上一直被盘问了。
只是……
他们话刚说完,就听到秦牧讥讽道:“只是想多要1000万?是多想要5000万吧?”
两人脸色微变。
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见到秦牧又接着说道:“审判长,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之所以在欠款协议上签字,完全是被张三忽悠了,他事先并不知情。”
“不止如此,张三出借给我方当事人的1.5亿元,也并非是借款,而是张三委托给我方当事人帮忙理财的。”
“我方当事人李四从事的工作,一直是代客理财……”
随后。
秦牧不依不饶,将李四的工作职位和性质说了一遍。
这也是他从案件原文中捕捉到的关键信息。
代客理财!
属于用他人的资金,帮忙理财,并非是所谓的借款!
而这一行……
也有相应的行规,若是亏损过多,只需要进行一定量的赔偿即可。
并非是亏损多少赔偿多少。
“所以,我方认为,这笔钱并不属于借款,后来签订的所谓欠款协议,更是无稽之谈,不存在法律效力……”
最后。
秦牧揪着这一点不放,疯狂炮轰。
他十分清楚。
对方诉讼的依据……
无非就是手上掌握了李四签字的欠款!
有这个欠款在,李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好在……
对方在亏损账目上做了假,就存在了明显的哄骗、诈骗的嫌疑。
“此外,我方当事人还要起诉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布了个局,试图诈骗我方当事人的5400万财物,已然构成了诈骗罪!”
第四百一十二章 张三成小说作者了?
此话一出。
现场形势瞬间逆转。
秦牧转守为攻,将自己的角色完全调转了过来。
来自乾州的几名律师听到秦牧这套“贼喊捉贼”的说辞之后……
更是气的浑身颤抖,但却无可奈何。
尤其是赵百亲。
他身为刑事辩护领域的金牌律师,十分清楚诈骗罪的构成定性。
只要具备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外加索要财物的行为,便可以构成诈骗罪。
区别仅在于……
诈骗既遂和诈骗未遂。
而一旦法庭调查认为张三伪造证据,想要诬陷李四欠款5400万的行为构成了恶行诈骗。
那张三……
极有可能要被秦牧给送进去!
“完了,这个案子不好打了。”
旁听席。
所有金牌律师都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心中默默想着。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秦牧这套转守为攻,将局面彻底打乱了。
没给乾州律师团一点机会。
“诈骗?”
审判长瞥了眼秦牧,也被秦牧提出的这个思路惊讶到了。
深吸了一口气。
看向了乾州的几名律师,认真问道:“被告方律师已经指出了资金流水表中的伪造之处,并且否认欠款的存在,认为1.5亿元属于代客理财……”
“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这笔钱属于出借款项?”
作为审判长。
他十分清楚,要搞清案情,源头就在于那1.5亿元的“出借款”。
如果1.5亿元,确实如张三所说是借给李四的……
那张三他们伪造了资金流水表的行为,便不应当定性为诈骗,或者不全为诈骗。
但……
如果连1.5亿元的出借款都无法证明,那后续的系列行为……
就是如秦牧所说,明显是奔着骗财去的。
妥妥的诈骗罪。
“这个……”
乾州的两名律师突然被这么一问,顿时有些语塞。
原本。
这个问题应该是审判长问被告一方的,可突然被秦牧甩到了他们的头上。
要知道。
出借1.5亿的时候,只有张三和李四在场。
并未有任何的录音、录像、欠条、借条等证据。
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
本来这个问题是秦牧一方需要解释的,毕竟他们后面的欠款协议是真实存在的。
结果……
秦牧把他们欠款协议的伪造漏洞给揭穿了,导致形势瞬间反转。
问题是他们也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能证明李四确实欠了钱。
“审判长,对方无法证明我方当事人欠钱,且我方当事人的工作性质为代客理财,根据盖然性原则,此存疑情节应当按照常理推定……”
旁边的秦牧见状,又接着补充了一句。
犹如雪上加霜。
使得乾州几名律师的脸色愈发难看。
高度盖然性!
这种适用于民事诉讼中,双方谁也无法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各自主张的情况。
他们无法完全证明李四欠了张三钱。
秦牧也无法完全证明李四没有欠张三钱。
审判长闻言,眉头微动。
并未反驳秦牧。
按照法定程序,秦牧说的并没有错。
要把案件审理明白……
只能用上高度盖然性原则了。
……
学法联盟论坛。
接二连三的变故,再次让论坛沸腾了。
“好家伙!up又开始整活了,不会真的把原告给送进去了吧?”
“虽然只是模拟法庭,但听起来还是觉得很离谱。”
“up:我虽然不是很懂其他方向的诉讼,但我能将案件拉入我擅长的领域,并且利用丰富的经验击败敌人!”
“up从来没让我失望过,对方估计人都要傻了。”
“跪求乾州几个律师的心理阴影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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