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缘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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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国。
界山,苍龙县。
归小猫坐在县衙,翻看着县志:“还没找到吗?”
卢少扬立于下手,摇头道:“正在查,问题是万剑宗有动静了,少小姐,咱们还是回去吧。”
“不行!”归小猫脸色一沉:“事情未成,绝不能半途而废!”
卢少扬叹息不语。
这时门外一名校尉大步进入。
见了归小猫,拱手道:“归小姐,按照规矩,此地已经拿下,该交给我们了。”
归小猫瞪了他一眼:“我知道,不就是拖几天的事,急什么?”
那校尉微笑:“归小姐莫误会,兵家攻城,不是占了便好的。还需守住!您的人在这儿不走,温王不好布防啊!”
“区区县城,有什么防好布的?不就是担心我在这里,耽误了你们纵兵洗劫吗?”归小猫没好气道。
天下将兵是一家,凡有所下,必索于民。
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
君威算是最有底线的,只索大户,这些个兵痞可不管这些。
什么人都要抢。
但是归小猫不让,那么他们就不能进来。
这是约定好的。
是以这边已开始派人催促了。
归小猫冷道:“我有些事要办,还要再等几天。”
那校尉还想说什么,归小猫对着他脚下就是一枪:“滚蛋!”
那校尉看看她手里的枪,终是冷笑一声,也不再多说什么,就此离去。
他这边刚走,雪方晴已从后面绕出。
依然是那一袭雪白长裙,即便是行走在这山野间,丛林里,却始终不染纤尘。
便是那言语,也依然温温柔柔,偏又充满智慧:“他不是来要地的,是来试探你何时离去的。”
归小猫嗯了一声:“万剑宗要对我们动手了。”
如今的归小猫,也不再是当年的归小猫了。
几度征战,腥风血雨,见惯了官场上的尔虞我诈,见惯了沙场上的生死轮回。
她本来就聪慧,只是局限于江湖,如今视野开阔,心思渐密,已有了几分领导者的气度。
言谈有山川,风雨不兴波。
卢少扬却依然担忧:“他们既然敢来,就知道我们实力,定是有充足把握。”
苏雁语走过来:“羽未央会带三百特战队过来,还有大量的弹药来支援。”
“什么时候?”
“他们先期开车来,入了林区后弃车步行,速度不会慢,估计也就三五天时间。我这边给消息,那边就出发,咱们最好先约个地点。莫换地方,走散了不好联系。”
“苏燕彤不来?”
苏雁语摇摇头:“洛州那边也有很多事需要她处理。”
归小猫想了想,干脆发动念知蝉,片刻后,目光亮起:“人在焦尾县。”
“好,那就干脆焦尾县见。”
归小猫点头道:“少扬,你派人通知温凉王,就说我们下一个目标是玉林县。”
苏雁语明白她的意思:“你不信任温王?”
归小猫微微一笑:“非常时刻,情愿我骗他,不能他坑我。”
众人赞赏。
归小猫确实大有进步。
第351章 山雨至,风不停
六月盛夏日,烈日炎炎。
往年的这个时候,人们多喜欢往来河畔,盛夏冲凉,随便找个林荫地,便可伏地大睡,过一个风轻云淡悠闲日。
不过洛州的变化,正在将生活的节奏加快。
生活富裕的同时,伴随着工作强度的增加——便是这烈日头里,依然要上工,做事。
好在亦有奖励。
此时正是午时。
工厂里给了半个时辰的休息时光。
几名工人得了闲,便在厂子外的小饭店里叫了些酒肉。
饭店的老板叫钟老实,热情的上来:“几位,要什么?”
“啤酒。”张大初豪迈拍桌:“不是说,前些日子前些日子搞了个啤酒厂,有新酒吗?说用冰镇一镇,喝了甚是舒爽,正想尝尝。”
旁边的工友疑惑:“这夏日里,哪来的冰?”
张大初笑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说是有种电器,叫冰箱,可制冷,奥妙无方!”
钟老实无奈道:“那是个稀罕物,不卖,只是君威上面的人才有的用,老头儿我这可没有。”
“罢了,没有冰镇也行。”
那钟老实便提了两瓶啤酒过来,开了盖,道:“这瓶子莫扔,要回收的。”
张大初看看酒瓶:“玻璃的?定是好酒!”
说着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小心饮了一口,嘴一撇:“特娘的这也太淡了,跟水没什么两样嘛。”
钟老实笑眯眯道:“便是淡酒,消暑解渴之用。诸位过一会儿还要上工,喝不得烈酒。喝些清淡的,不耽误正事。”
“也罢,总是个稀罕物,说起来暂也算喝过的,就是价钱贵了些,好在还喝得起。”张大初豪迈笑道。
几名工友一起道:“托张头儿的福,也只有您才配喝这等新酒了。”
张大初大笑。
一名工友道:“对了,听说上面挺器重您的,说是咱们车间这些日子表现不错,都是张头儿你引领有功,或许不日就要高升呢。”
张大初得意笑道:“那是当然。不是我跟你们吹,这二车间,没了我张大初,那可就玩不转。你看隔壁江成冒,平日里拽得很,结果机器出了问题,半天找不着毛病。还是老子出马,三下两下就给他修好了。这厂子里,没有老子在,它立马就得瘫。”
几名工友一起暗笑。
张大初在厂子里水平算是不错的,但要说没了他厂子就无法运转,那纯属吹牛。
人皆好吹牛,越是无人重视,便越是易自捧。
张大初是小人物,新出头,刚冒泡,正值春风得意,难免大吹特吹。好在厂子管事严,管人松,再怎么吹牛,一般都不会有问题。若是换成别家商行,光是如此吹牛,就要被轰走了。
这刻张大初正自吹自擂得开心,身边几个工友为他捧场,却听不远处有人声至:“所以,你在此地也算是个人物了?”
张大初愕然回头,就见不远出,一树李花下,危然立一人。
那是一名满面虬髯的男子,却穿了一身大红大绿的衣衫。
红酥袖,柳叶裙,唇间一点红,眉心一点朱砂痣。
看他有喉结,又络腮满面,确确实实是个男子无疑。
身是男儿身,却着女儿装。
张大嘴一时愕然:“原来是个不男不女的玩意儿?”
男子“俏目”一瞪:“好胆!”
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就见张大初身体一颤,颈间已现一道血线。
随后一颗头颅已然滚落在台面上。
“啊!!!”
尖嘶声起,众人同时尖呼。
那男子冷哼道:“你们也可以死了。”
就见几名工友同时止声,到底。
那女装男子已翩然而去,眨眼间不见了影踪。
——
一刻钟后。
沈胜男立于尸体旁,检查着尸体。
“袖风刀,无影手,是花半娘。”
花半娘,江湖赫赫有名的女装大佬,身是男儿身,心是女儿心。
虽是如此,好的却还是女色。
用他的话说,吾好女风也,所以同时还是个采花淫贼。
出入皆闺房,便是如厕也入的女厕。
正因此,男不喜,女不爱,江湖赫赫一孤狼。
出身花月门,后被逐出门墙,后来又入了喋血堂,做了一名杀手。
他出现此处,自然不是巧合。
尤其是沈胜男从钟老实那里,已确认他当时问了一句:“所以你是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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