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黑天魔神
鹰族是与鹿族地位对等的大族,总人口约为一百五十万。他们没有专属技术,却有着整个北方最强大的弓箭手军团。
很多年前,鹰族大量雇佣豕人,以重步兵加弓箭手的组合,把狮族打得节节败退。如果不是狮王以割让领地的方式从虎族求得支援,以骑兵高机动力对鹰族弓手形成碾压,孰强孰弱还真不好说。
豕族一直是鹰族的屏障,这种平衡因为天浩的出现被打破。更过分的是,天浩竟然并吞了整个豕族,导致鹰族再不可能复制从前的战法。
天浩无法判断鹰广海的真实来意,究竟是鹰王本人的意图?还是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只是为了联盟,进而取得帮助,在王位争夺方面占据优势?
如果授意来自鹰王,天浩就必须开出更高的加码。
如果是区区一个王子,他虽然同样有兴趣从中插上一脚,但摆在桌面上给人观赏的筹码就不会那么多。
更重要的是,鹰广海与鹿庆西区别很大,这是一个非常自信,对大多数问题都有着牢固掌控能力和意识的家伙。他很聪明,不像鹿庆西那么毫无眼光,而且难以控制,绝非一两句话就能对其产生压迫,被逼就范。
让他变得强大,极有可能提前造就了一个敌人。
天浩向平俊下达了紧急命令,他需要更多来自鹰族内部的情报,以供自己做出判断。
……
一天的课程结束了,天霜离开教室,朝着安排在雷角城的特设居所走去。
一个身材瘦高的中年人拦住去路。
“你好。”他面带微笑,却毫不掩饰浮于表面的傲慢:“我叫鹰广海,是鹰族的王子。”
天霜原地站定,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天浩安排的护卫站在侧面,心里顿时安定下来,疑惑地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是鹰族的王子。”鹰广海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继续道:“我想邀请你共进晚餐。”
天霜蹙起眉头,问:“是我哥哥安排的吗?”
她对天浩有着无与伦比的崇拜感,而且之前有过牛伟方的例子,现在对鹰广海产生类似的想法自然毫不为奇。
天霜并不反对与陌生人一起吃饭,毕竟这是雷角城,很安全。
“是的。”鹰广海不认为对一个年轻少女撒谎有什么问题。他微笑着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这是我的荣幸。”
在天浩的经营下,雷角城出现了浓郁的商业氛围。新的货币制度全面推行,使得一个个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其中规模最大的商店是天浩在背后出资,可以理解为文明时代的“国企”。现阶段需要引导,只有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才能形成更利于竞争的商业环境。
鹰广海对雷角城的变化不是很清楚,他对照菜单随口点了几样,却对这些菜的概念和式样一片模糊,直到端上来的时候,他才真正觉得意外,进而震惊。
切成薄片的鱼与酸菜混煮,加上辣椒和足量的油脂,浓郁的香味令人胃口大开。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塞进嘴里,滑嫩的口感在舌尖上弥漫,丝毫没有腥味,鲜美和浓香在口腔里荡漾开来,同时朝着鼻孔里猛蹿,一直冲进大脑,刺激着中枢神经品尝到来自美味的强烈诱惑。
腌鹿肉的做法与别处不同,厨师把肉块切成厚片,加上香料和干辣椒下锅爆炒。端上桌的时候温度恰到好处,吃在嘴里不会烫,厚厚的肉片软硬适中,嚼起来很带劲儿,比传统的烤制或干烧做法更好吃。
在古老的文明时代,中国人很早就学会了对肉酱、鱼酱进行发酵,获得与果酸风味迥异的特殊酸味(如鱼露)。但肉类蛋白在分解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杂算,包括氨基酸、乳酸、醋酸等,这会使得酸味和酸度稳定性无法得到保证。
以粮食谷壳发酵而成的酸味调料技术简单,其实是在谷物脱壳过程中,为了不浪费糠麸材料的必然选择。新鲜鱼肉加上面粉制成包子,加上一点醋,就能起到把简单食物化为美味,在无聊单色之间涂抹晕染,丰富渐变,进而成为美丽画卷的神奇功效。
炒饭是在天浩带动下出现的新吃法。倒不是说野蛮人不会炒饭,而是他们此前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将冷饭重新回锅炒制的概念。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冷饭用热水泡着,撒上一点盐,对饥饿的人就是一种美味……他们从未想过添加油脂和鸡蛋大火爆炒的做法,加上切碎的虾仁、碧绿的嫩葱、新鲜辣椒或西红柿,快出锅的时候再来点儿煨至浓缩的鱼汤或肉汤,盛在盘子里的饭粒晶莹剔透,被金黄色的蛋液裹着,吃在嘴里嚼劲十足,满口喷香。
鹰广海对食物没有太大的欲望,他的要求很简单,吃饱就行。
有远见卓识的优秀男人永远不会被微末枝节束缚,更不会受困于物质方面的诱惑。正因为如此,鹰广海对天霜的外貌长相不是很在意。来雷角城之前他详细了解过这个女孩,知道她长得丑,细瘦的腰身一看就难以生养,胸部和臀部虽然挺翘,却不具备北方蛮族公认的美感。
共进晚餐只是增进彼此关系的做法,与其说是追求,不如说是表面上的敷衍。可是鹰广海怎么也没有想到,雷角城餐厅供应的食物竟然如此美味,无论鱼、肉、蔬菜、主食……全都超乎想象,远不是自己所想的那么单调乏味。
实在太好吃了!
他飞快咀嚼着刚塞进嘴里的一块鱼,不等咽下去,又夹起一块肉片,油脂在口腔里与食物混合,满满的全是幸福感。
“这些菜真的很不错……嗯……你多吃点儿。”他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招呼着天霜,急急忙忙的动作看上去有些混乱,少女看在眼里觉得很滑稽,不由得抬手掩住嘴,“吃吃”地笑了。
餐桌挡住了天霜的身体,只能看到她手肘以上的部位。天气很热,她外面穿着质地轻薄的棉质短袖衬衫,衣领敞开着,透出大红色的布料,还有从肩膀两边绕至脖子后面打结的细绳。
鹰广海知道这种穿在里面的衣服叫做“肚兜”,好像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什么什么“罩”。北方蛮族千百年来流传至今的部族特征决定了男女差异很大,尤其是在男人面前,女人几乎不可能有任何秘密,包括服装。
对于内衣,这个时代的野蛮人不会像文明时代那样有着诸多男女禁忌。尤其是结过婚,或者与男人有过那种关系的女人,平时洗澡、更衣、解手的时候并不介意来自异性的目光。天浩一直想要改变这种状况,遗憾的是效果甚微,他只能对此抱以苦笑,默默等待着时间与文明改变这些野蛮的家伙。
肚兜和“什么什么罩”都是雷牛部的新款服装。鹰族和牛族接壤,两族之间有商队来往,鹰广海半年前就见过这种穿在里面的衣服,他能分清两者之间的区别,知道前者是一整块布加上几根细布绳,后者最大的特点是棉布裹着修剪成圆形的硬挺物质,比如干燥的笋壳、黑针松的内层树皮,或者体积大到无法用手掌握住的贝壳……总之这玩意儿是女人专用,偏偏自己领地上有很多傻瓜认为男人也可以穿。他们很固执,认为这是一种专门为男性设计的漂亮衣服,能让瘦弱的男人看起来显得魁梧,能最大限度凸显出膨胀、结实的胸肌。
鹰广海对此也曾感到迷惑,但他很快发现这是一个笑话。对内衣的真实探索答案当然是来源于牛族人,尤其是来到雷角城后,他亲眼看到,只有女人才穿肚兜和“什么什么罩”。
天霜发育得不错,餐桌挡住了纤瘦的腰肢,鹰广海只能看到她尺度惊人的身体上部一种奇特的思维就此产生——他忽然觉得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丑陋,至少脸蛋很漂亮,胸部也符合大众化审美。
脖子与肩膀位置裸露的皮肤很白,真正该死的还是绕在后面打结的那两条细布绳,鹰广海不由得产生了从未有过的联翩遐想,一些奇异、美好的画面也随之在脑海中展开。
第三百五十节 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我要娶你。”他的口气仍然夹杂着傲慢,高贵身份在任何时候都要用特殊语调才能彰显。鹰广海上身前倾,左臂手肘支撑着架在桌上,造成一种具有强烈侵犯意味的态势:“你应该成为我的女人。”
天霜止住笑,她坐直身子,双手平摆在腿上,用宁定的目光注视对面。
“我哥哥不会答应你的要求。”她深深吸了口气:“我很清楚这一点。”
鹰广海干巴巴地笑了一下,在他看来,在必要的时候撒谎不是一种恶劣行为:“你说错了,他答应把你嫁给我。毕竟我是鹰族的王子,未来的鹰王。”
天霜没有与其争论,她从盘子里拿起一只卤鸡爪子,在鹰广海面前晃了晃:“我六岁的时候就射杀过一只白头鹰。我拔掉它的毛,剁碎了装在罐子里煮,鹰爪子跟这个差不多,味道很不错。”
鹰广海脸色缓缓变得阴沉下来,他听懂了这些话里隐藏的讽刺:“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嘲笑我?”
“我说的都是事实。”天霜扔掉手里的鸡爪,站起来,居高临下释放出不容接近的冰冷:“吃过这顿饭,我们之间的关系就算结束了。你不是我喜欢的男人,我对你没兴趣。”
鹰广海不由得火冒三丈,他抬手指着正要转身离开的天霜,发出怒吼:“你给我站住!”
两名侍从立刻绕过桌子想要抓住天霜,却被聚在周围的雷牛部卫兵挡住,刀架在脖子上,锋利的长枪直指胸膛,人数上不占优势的鹰族侍从只能放开双手站在原地,丝毫不敢动弹。
天霜侧着身子,看了一眼满面震怒却坐在椅子上保持僵硬姿势的鹰广海,淡淡地笑了。
“这里是雷角城,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
雷角城,王宫大殿。
天浩独自坐在王座上,空旷的建筑在他看来粗犷又原始,高大坚硬的墙壁撑起了穹顶,粗大的岩石柱子经过打磨,阳光从殿外射进来,在殿内照出好几条深黑色的阴影。
鹰广海气势汹汹带人冲进大殿的时候,天浩已经从炎齿那里知道了事情经过。他丝毫没有客气,直接命人把鹰广海及其随从撵出王宫。
是撵出王宫,而不是撵出雷角城。
区区一个鹰族,天浩并不放在心上。既然天霜不喜欢,就按照她的想法做就行了。至于所谓的鹰族王子……说句心里话,无论之前的牛伟方,还是现在鹰广海,他们都给天浩提供了一条另类思路,让他对族群的未来经营与稳固产生了新的想法。
巫且出现在大殿门口,他走得很快,匆匆来到王座前,恭恭敬敬对着天浩行了一礼:“殿下,您找我?”
“别站着,坐。”
天浩指了一下摆在侧面的椅子,看着巫且坐下,和颜悦色地说:“我有个想法,想跟你聊聊。”
巫且保持着礼仪:“还请殿下明示。”
“帮我找几个女人。”天浩边说边解释:“不要误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要年轻一些,最好年龄与天霜差不多,长得漂亮,没什么心机,家庭情况简单,容易控制的那种。”
巫且没有理解其中含义,他的思维仍然停留在一个正常男人的逻辑范围,试探着问:“殿下您的意思是要选妃?”
“我要认几个亲戚。”天浩笑了,巫且的反应在他意料之中:“你知道,我家里人少,只有一个妹妹,可是盯着她的人很多,二殿下想娶她,鹰族的三王子也表示对她有兴趣。我这个做兄长的夹在中间很为难啊!如果以后还有其他人上门求亲,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巫且很聪明,一点就透:“原来如此……殿下想要多少人?”
“暂定一百个吧!”天浩思忖着之前考虑的计划,缓缓地说:“你负责挑选,但不要透露风声,把她们带进宫里,本王亲自训练。”
巫且离开椅子,双手合握面对天浩行礼:“如您所愿,我这就去办。”
……
这不是天浩一时兴起,而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不同于文明时代曾经出现过的“和亲”,现阶段以婚姻关系拉近彼此关系的做法在野蛮人看来很正常。即便是鹰广海也不会把这种联姻看做一种耻辱,毕竟天浩的身份摆在这里——统治着近两百万庞大族群的王,权力代表着正义。
当天傍晚,一个叫做“若兰”的年轻女子找到了鹰广海。
她看上去年龄与天霜相仿,腰肢虽不如天霜那么纤细,却不如其他蛮族女子那般粗圆肥厚。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胖是胖了点儿,却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可以归为“丰满”的范畴。
“我是天霜的表妹,我替表姐的无理向您道歉。”
“我们是表亲,殿下是我的表哥。”
若兰很会说话,她三言两语熄灭了鹰广海的怒火,进而产生了对她浓厚的兴趣。关键仍是对方的身份,只要与雷角之王扯得上关系,而且是较为亲密的那种,鹰广海都不会放过。
表亲……他耐心倾听若兰的叙述,很快弄懂了来者与天浩之间的亲戚排位。
证明这一点并不困难,看看守候在客馆外面那些彪悍强壮的豕人卫兵,就知道她所言非虚。
同样是共进晚餐,在欢乐的气氛中交谈,了解彼此,鹰广海觉得若兰比天霜好多了。如果用百分制评判,天霜最多能打五十分,若兰却能得到八十九,只比九十低了那么一点。
他永远不会知道若兰是天浩身边的一名侍女,也是临时挑选,目前来看最符合“雷牛族长表妹”这个身份的人。
她谈吐不凡,见多识广。
很多事情不能光看外表,当若兰卷起衣服袖口,与鹰广海掰腕子,以强大力量将他压倒的时候,傲慢的鹰族王子在惊奇之余也产生了特殊思维。
这一次,他吸取了教训,不那么强势:“我想娶你……愿意做我的王妃吗?”
“你对所有第一次认识的女人都会这么说吗?”若兰笑起来很好看,有两个圆圆的酒窝:“还是你觉得所有被你看中的女人都必须服从命令?”
“当然不是。”鹰广海连忙矢口否认:“我只是觉得有些话挑明了比较好。免得互相猜测,浪费时间。”
“让我考虑考虑。”若兰保持着让人舒服的微笑:“这种事情我做不了主,得问问我父母,还有我表哥。”
“明天中午一起吃饭吧!”鹰广海知道不能操之过急,但他说话做事仍然不免有些急躁。
若兰轻轻一笑,什么也没说,略点点头,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离开。
这是天浩在今天下午花了三个多小时的训练结果。
要矜持。
要外表热情,内心慎密。
要用富有亲和力的语言和动作感染对方,把他深深浸溺在刻意营造的微笑漩涡深处,无法自拔。
不要做得太刻意,更不要让人感觉你毫无底线,随便什么人都能接近。
用削尖的炭笔画过眉毛,混合过珍珠粉(贝壳内层刮下来的粉末)的动物油脂擦抹面孔,再用凤仙花汁制成的染料涂唇,一个基本上符合野蛮人审美观点,脸蛋尤其长得漂亮的妹纸新鲜出炉。
天浩手下不是没有美女。就算没有满分一百的绝世佳人,轻轻松松就能找出一大堆九十分以上的漂亮妞。
当然,是按照野蛮人的观点。
家族遗传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问题。就算是表亲,彼此之间仍然存在着某些相似。细瘦苗条的身段是共同点,也是天浩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若兰是自己派至鹰广海身边的代言人,她的整体外观必须有一部分与天霜相似,只有这样才能不让对方产生怀疑。
一切都表明若兰的行动很成功,天浩听完报告,对她表示满意。
接下来,是一整夜的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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