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殆火
老者定了定神,这么想来,纣王多半不会做的太过,怎么也得在群臣与百姓面前,给自己几分面子。
于是乎,他拱手回应道:“织皮乃蛮夷之物,羊毛之衣源于织皮,自然分属蛮夷之服。”
子受心中暗嘲,蛮夷之服有能耐你不穿呗?还穿大衣里头,做样子给谁看?
不过他不会这么说,以穿越者的逻辑来看,贵族这么做很蠢,完全是自欺欺人,但以古人的世界观来看,这么做还真没错,面子是面子,里子是里子,自欺欺人没问题。
子受道:“上古先民学习禽兽之长,磨石以铸刀兵,仿兽类之爪牙,剥动物皮毛为人之甲胄,驯牛马为人之坐骑,虽身无长处,却有爪牙之利、皮毛之坚、四足之速,如此,方能披荆斩棘,卓然雄踞于万物之尊。”
“南越、东夷皆小患,我大商真正之敌在于西方,有西岐有戎狄有羌人,皆善弓马,羌人十岁能骑马,只凭借身下一马,上能登入山林,下能出入溪涧,险道倾仄,且驰且射,饥餐肉渴饮露,不惧风雨疲劳,能在马上奔袭千里。”
“诸位莫非忘了土方围城之祸?”
“兽有其长,蛮夷亦有其长,师戎狄之长技以制戎狄,蛮夷之服便于乘骑,弃了宽袍大袖仿之,有何不妥?”
周围的人一阵缄默,各有想法。
百姓一听,觉得貌似很有道理,反正他们也是不配穿华美衣物的,穿啥都无所谓,听了半天也没听太懂,就凑个热闹,自然说什么就是什么。
群臣则若有所思,和纣王待得久了,传统观念渐渐变淡,毕竟连焚书坑巫射天鞭地都做得出来的人,也不能指着纣王说要守礼制好好穿衣服,刚才的劝谏也不过是下意识的行为,还真没几个指望着纣王会真的听从,而现在循着纣王的思路去想,抛弃宽袍大袖,直接穿着类似于羊毛衣的蛮夷之服确实方便一些。
贵族尽皆怒不可遏,管你说什么我都不听,有理那也是歪门邪道胡言乱语,华服和钟鸣鼎食一样,象征着贵族的身份地位!
子受在一片沉默之中,大步流星走到白马身侧,刚下马还没走远的鬼侯立即迎上前,趴在地上弓起脊背。
舔狗要尽舔狗的指责,虽说丢人,舔到位得了圣眷就不丢人了。
这个年代,贵族如果不乘车而是走马,必然得踩着家仆垫脚上马,这不是什么骑术精不精明的问题,而是面子与礼数问题。
如果在军中可以敷衍不在乎,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必然得做足功夫,以前族中也有牧奴为人墩,鬼侯懂得。
子受微微摇头,越礼的事儿他可没少做,他一把拉起鬼侯,道:“堂堂七尺男儿,又为我大商侯爷,这是在做什么?”
一把扔开鬼侯之后,子受继续着自己的表演。
他将皇袍一脱,晃两下扬手卷起,扔给殷破败,露出贴身的毛衣毛裤。
形象上立时便差了几分,好在人长的帅,不管穿什么都帅,也就是特别帅和小帅的区别。
子受一手搭在马上,微微使力,便轻松上了马去。
实际上吧,他身材高大,就算穿着宽大的皇袍,上马也不是难事。
当然也不是说毛衣完全没起到作用,完全贴身又没有多余部分的毛衣,的确让乘骑方便了许多。
子受稳稳当当坐在马上,纵马疾驰他不行,上马下马轻轻松松,他居高临下道:“诸卿可是见到了?”
他走马慢巡四周,还特意往那几个贵族大爷的身边凑了凑,转悠了两三圈,才回到原地停下。
“如何?”
子受翻身下马,这姿势和他上辈子下自行车有几分相似,一样的潇洒。
重新穿回皇袍,他才缓缓道:“我大商四面皆敌,西边的西岐、西戎、羌人,哪一个不是虎狼之心?西方敌寇必要剿灭,我大商的疆域必将向西延伸!”
“无论是仿织皮而制成的羊毛衣,还是蛮夷的短衣短袖,皆更容易骑射,今朕弃华服着简装以教百姓,有何不可?”
毛衣骑射,也不是不行,这不是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也不存在什么富国强军。
别说毛衣骑射就是穿件毛衣骑着马而已,和大名鼎鼎的胡服骑射没得比,就算是胡服骑射,如果仅仅只是换了套衣服,骑上战马,根本不能让赵国军事实力上涨。
穿胡服有一定的军事意义,但更多的是赵武灵王要表明的一种态度。
赵武灵王也不是第一个搞效仿胡人穿衣的,他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是第一个直接穿着胡人的衣服去上朝,送胡人衣服给重臣让他们穿的人。
此举在震惊众人之于,表达出了军事改革的决心,而且胡服只是个开头,以胡服为开端,后面的军事改革,改革军队内部的结构机制,以及改革传统的作战方法,才是使赵国强盛的原因所在。
而且中原国家历来农耕为主,即便平常也穿短袖短衣也肯定没有整天生活在马背上的胡人衣服更适合骑战,赵国骑兵依然得征召仆从部落楼烦、林胡的骑兵来作战。
另外军服不是民服,赵武灵王不是要废了自家衣服,改革主要还是军事改革,对于军队的改革,而并不像秦商鞅那样自上而下彻底改革。
换句话说,胡服骑射并不是单纯的换衣服,而是和秦国的商鞅变法、魏国的李锂变法一样,是变革,它是赵国的赵武灵王变法,只不过胡服骑射太出名,被称为了胡服骑射。
不过到了子受这里,这一手低配版的毛衣骑射,就真的只是单纯换衣服,套个骑射的皮不过是为了减少大臣那伤脑筋的劝谏和行政阻力而已,后续什么军事改革,对不住,统统没有。
咱们的梦想是成为最古之服装设计师,以毛衣骑射为开端,进而弄出其他的制服,目的是在暗地里搞七搞八,整点小动作。
长裙、短裙、衬衫、T恤,反正纺织机也有了,顺势改改服饰多好,这还不够违礼吗?!
何况赵武灵王的谥号可是灵,结局并不好,在引入胡服骑射后,受到赵国贵族的集体抵制,最后还因为立嗣问题,闹出了政变,被活活饿死在沙丘离宫。
再加上当前的局势和春秋战国不同,胡服骑射时已经有了与戎狄同俗的秦人,南蛮鸠舌的楚人,已有前车之鉴,而自己的毛衣骑射,却是首开先河。
往往被骂的最狠,最不为世人所容的,正是这首开先河大不逆的第一人。
马儿打了个响鼻,众人回神来。
费仲也不管对不对,他看见了纣王的决心,直接就舔上了,当即大声道:“陛下圣明啊!人人都以华服为荣,陛下却不看表面,而务之以实,羊毛衣保暖,织皮便于骑射,师戎狄之长技以制戎狄,此言大善,陛下如武丁复生,成汤在世,臣能从于陛下,真当三生有幸!”
尤浑也拜下道:“费大夫说的是……”
他想把费仲的话重复一遍,但那段话太长了,太记住,只好简言道:“陛下圣明,臣……三生有幸!”
鬼侯等一干从北地而来的外族首领,湿了眼眶,也跟着拜倒在地。
他们是被迫来到朝歌,生活虽好,吃喝不愁,但受到的非议也是极大的,从衣着便能看出他们的不同,百姓还好,若是遇见贵族,必然要遭受嘲弄,指指点点。
其实在鬼侯心里,对以往所穿的织皮早已印象模糊,为了融入大商,即使穿着的是短袖短衣,他也尽力添着花纹,用着华美的布料、丝织。
可他依然能回忆起,年幼时穿着织皮跨上矮脚小马,学习骑射开弓的日子,回忆起寒冬中羊裘冬衣的温暖。
到了今日,这些异族侯爷们才发现,纣王不是为了收服北狄,而将他们纳入朝歌之中。
固然,让他们远离部族居于朝歌是有一定的防范之心在其中,可也是真心相待。
如今甚至不惜冒着大不逆,违背礼制,也要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提倡蛮夷之服。
这还不够吗?
兴许他们的内心对瞎认祖宗被迫归中原还有一定的羞耻之心,但他们却没有一丝丝后悔。
除了纣王,还有谁会将他们一视同仁,说当做商人对待,就当做商人对待,甚至认可他们的服饰呢?
子受看着痛哭流涕的异族侯爷们,脸抽了抽,别的不会,感情倒是挺丰富,他完全没有料到这群人的反应会这么激烈。
好在很快,贵族老爷就来给他解围了。
“陛下此举,愚人之所惊,小人之所喜,陛下身为一国之君,为何要学那蛮夷不尊礼数?”
通俗点说,就是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以中原为正统是政治正确,这是一个制高点,谁都不会傻到弃大从小,即使没有管仲提出“尊王攘夷”,这一概念也是中原人在心里默认的底层逻辑。
王是用来尊的,夷是用来攘的,中原国家的老大是最大的,地方蛮夷就是土鳖,所以万万不能成为蛮夷。
子受嗤之以鼻,这搞地域歧视?不说别的,就百越那块儿,南方人不是人?
这也没办法,这时候人们就这样,楚国先祖为五帝之一的颛顼高阳,一样我蛮夷也了。
“时至今日,已有新法、新书、新字,万事皆新,唯有商礼依旧法古。”
“礼不可变……”
“商礼不同于夏礼,今日之商礼又不同六百年前之商礼,数百年来皆有损益,岂有一味遵循之理?”
群臣对穿蛮夷之服的事情,还持着模棱两可的态度,大多都选择观望,以观今日之后效,但对这句话,却是有些认可。
今时不同往日,李靖变法的核心观念,就是古今不同,礼法礼法,法变了,礼是不是也该变变?
伯夷若有所思,他这个礼部尚书基本是六部主官里最闲的一个,说是司掌礼乐、外交,实际上没什么事。
大商四面皆敌根本没有外交可言,也就张友仁去西岐带奴隶需要帮衬一把,派了点人手。
就剩礼乐部分,偏偏纣王简祭祀,不喜欢太隆重,人牲人祀也废了,平日里就剩下编编曲看看戏本。
根据时局重新制礼,倒确实是个妙事。
子受不待贵族老头回应,便召来负责马场的晁田,询问道:“晁田,这马场有马匹几何?”
晁田豪气顿生,他吃睡都在马场里,别的不敢说,单说这养马,已经不比北狄西戎要差多少,而且这里的马,都是通过精于赌马的人士所选出的良马:“回禀陛下,总共近一万匹。”
其实数目有些少了,当初从土方那儿抢来的马都不止这个数。
但朝歌近郊不适合养马,一万匹已经是极限,其他马匹都运到了北方饲养,倒是西岐地理位置不错,临近就有一个关山马场,饲养了大量良马,因而西岐和西戎、羌人一样,在骑兵方面颇有些得意之处。
“嗯……”子受举目眺望:“朕为何要养马?养那么多马匹,到底图什么?”
“朝歌并非养马地,如今国库空虚,理应减少马场开垦田地,或是贩卖马匹换取钱财,这样国库也就充实了。”
这也非是胡说,早前国库空虚,就有人上谏说要这么干,但被子受否决了,好不容易等来个国库空虚,我怎么能让你充盈起来?
此话一出,群臣面露大变,纣王说漏嘴了!
百姓也议论纷纷,国库空虚?
朝廷没钱的事儿,可不能被百姓知道啊!
子受倒是丝毫不在意,继续说道:“朕之大商,乃万乘之国,若没有几万匹马养着,何来万乘之国?若商人不会骑马,又何来万乘之国?传朕旨意,马场开放一日,上至朝官下至百姓,凡是能降服马匹,并骑在马上者,赏百金。”
此诏一出,百姓沸腾。
子受心满意足,在毛衣骑射上添了最后一把火,让百姓们实地感觉到长袖长衣的不便,才能更方便的改革服饰。
整出奇装异服之后,总得有人穿,到时候怕是谁都圆不回来。
太颠从出宫就想了一路,到了现在,终于明白了。
他向来是个不拘小节,行事癫狂之人,他喜欢脱衣服,就是因为宽袍大袖太碍事。
听了纣王诏命,他也不顾自己御史台二把手的身份,直接脱了大夫所穿的长袖华衣,冒着寒风赤着胳膊,寻了匹马,干净利落的翻身而上。
他丝毫不在意百姓的目光,将胯下马匹制住,大喊道:“陛下,臣已降服此马!”
子受颇为惊诧,见着又脱了衣服的太颠,他总觉得这人不是觉得衣着繁琐碍事,而是真的有果装癖。
不过该赏就赏,让百姓积极些,顺便再败败国库。
“赏!”
有太颠带头,百姓们也蜂拥而上,嗷嗷叫着,呜呜吆喝着,但事实是残酷的,没几个人能安稳上马。
其实百姓之中本就没几个会骑马的,想上马本就是件难事。
可目睹了刚才的一切,他们还以为是衣服导致,纷纷拍打着衣物,骂骂咧咧。
他们又不是贵族公卿那般衣袖长得几乎能拖到地上,虽然也有些妨碍骑行,但还不至于上不了马,怪只怪长矮了。
熙熙攘攘人群中,通天觉着有些遗憾,看这阵仗,多半不能继续赌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