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桃咕
“你们遇到那只兔子了!?它现在在哪儿?”
“不知道,跑了。”
“跑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逃跑了。”
“那你死定了啊!哦,不对,你好像没那么容易死。”
王碌一下子明白了顾云周身黑洞般的气息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他早上去找顾云的时候,施工队正在抢修夜间坠落的招牌,附近的公交车站也有被撞击过的迹象。
更离奇的是,X市警方连夜在顾云家附近逮捕了一个全员留着莫西干头的混混团伙。
“其实你是被莫西干头袭击了,被公交车撞了,被广告牌砸了却还活着吧!”
“后来还遇到了一个自称骨女的恶鬼。”
顾云进行了补充。
“不愧是你。”
王碌弯腰捡起地上的豆浆和包子。
“虽然掉地上了,但包着塑料袋,应该还能吃。”
……
“你们两个,我已经忍你们很久了!”
看着一副无事发生,往自己家餐桌上一坐准备吃早饭的顾云和王碌,安铃终于开口了。
她本来决定10分钟内不和顾云说话,除非对方主动给她道歉。
可是,这房间里弥漫着的“只有她不懂”的气氛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顾云说他们被一只兔子传染了厄运,那个中年大叔很自然地就接受了?
为什么那个中年大叔一进门就嚷嚷着他们要死了?
为什么那个这两个人能在别人家心安理得地坐下来吃早饭?
还完全没有邀请她这个“房东”的打算!
不对!
这中年大叔不就是上次地铁站里扬言她要死了的可疑分子么?
“抱歉,我只买了两人份的。”
王碌致以歉意的眼神,然后继续心安理得地吃了起来。
给我出去!
“你想吃包子吗?”
顾云看了过来。
“想!不对,现在根本不是吃包子的时候!那边的大叔,你说我们要死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咦,你们还不知道么?关于那只兔子的来头。”
顾云和安铃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你那个热心网友呢?”
“手机,突然爆炸了。”
安铃:……
王碌:……
这个人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两人皆是一副见了鬼的眼神。
虽然古人说过,人倒霉起来喝水都会塞牙,可再怎么说手机爆炸也……
咦?
这么一想好像还挺正常的。
“既然手机爆炸了那就没办法了,这么说来,你现在应该什么都不知道了。”王碌喝了一口豆浆,把嘴里的包子咽了下去,“事已经传开了,廖氏不动产的老板悬赏了十万元,寻找那只兔子的下落。”
“十、十万元!?”
“别、别露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说话也不太利索的王碌数落两人。
“不过如果传说是真的,它的价值可要比十万元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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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幸运兔脚(其一)
在没有委托的这几天里,王碌也并没有闲着,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想要认真对待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一切都市传说背后的幕后黑手,也和他未来的命运息息相关。
“这几天,我查了许多资料,有了一些发现。”
王碌边吃边说,“比如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遇到的恶灵,源自于名为《白衣女鬼》的都市传说,虽然已经查不到传说的源头了,但你们应该都听说过吧,就是有人半夜开车时在公路上遇到过的披头散发的女鬼。”
网络上得到的资料鱼龙混杂,所以王碌也向他们聘请来的“顾问”求证了资料的真实性。
许多电影里都采用了《白衣女鬼》的传说,并稍以加工,改编成了不同的版本。
“用沈月的话来说,最初的白衣女鬼只是某个死后无法放下执念的鬼魂,可是后来影响力不断扩大后,就成为了一种超自然现象。”
由于安铃在场,王碌没有把沈月的解释往下细说。
他们在地铁站遭遇的女性恶灵并非《白衣女鬼》传说的源头,而是被恶灵所害后产生的“替代品”。
所以,如果他们当时不在场的话,安铃在坠入铁轨后,便会成为下一任的“白衣女鬼”,直到再遇到下一任能够解开其执念的“替代品”。
“食尸鬼则来源于阿拉伯传说,后来则衍生出了许多不同的版本,其中比较流行的版本是食尸鬼本来是人类,因为种种原因在他们吞食了人肉,并遭到了血肉诅咒,诅咒导致他们永远处于饥饿之中……如何,是不是很像我们当时见到的状况?”
那次的事件之后,王碌还接连做了好几天的噩梦。
“喂!你们两个适可而止,这里还有女孩子在场啊!”
安铃被王碌说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虽然身为游戏宅,但却绝对不碰恐怖游戏。
她大学毕业后便一个人生活,别说恐怖游戏了,就算是恐怖小说,或者稍微涉及到一些恐怖元素的漫画,都会害得她晚上睡不着觉。
所以安铃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在群聊里冷不丁地发一张恐怖图片!
超吓人的好不好!
而现在,这个大叔居然一大清早跑来别人家若无其事地讲起了恐怖故事!
她将恼火撒到了手里的包子上,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害怕了?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吃的包子……又是什么馅做的呢?”
王碌突然间转向安铃,表情阴郁、声音低沉。
“大肉馅的呗,我能尝出来。”
王碌:……
安铃:……
安铃用一副关爱空巢老人的眼神注视着对方,“是在楼下早市上买的吧,我上班的路上经常会买一个。”
一个包子只卖1块5,是廉价而又美味的不二之选。
这不科学!
这种气氛下,安铃不是该尖叫一声,闷头扑向离她最近的男性怀里么?
顾云之前坐回了沙发上,因此错失了与他同台竞技的机会。
“咳,我就是开个小玩笑。”
安铃则继续吃着包子——多亏了王碌这人看起来不怎么聪明的样子,让刚才积攒起来的恐怖气氛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这次呢?那只兔子有什么来头?”
顾云提问。
“早在凯尔特人的传说中,人们就相信有一些兔子能给人带来幸运。凯尔特人,你们听说过么?”
王碌故弄玄虚地问道。
“知道啊,早期的欧洲三大蛮族之一。”
安铃又一次成功地识破了王碌下套的行为。
因为凯尔特人、维京人之类的设定早就在游戏里泛滥了。
“很好,安铃同学,请你以后不要回答问题了。”
王碌的脸色看起来并不好看,难道在座的各位,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回了句“那有没有湖人的传说”给沈月?
几秒后,沈月发给了他一个问号。
他看向了顾云,后者脸色如常。
没错!
别说欧洲的三大蛮族,就连NBA顾云都没听说过。
所以无论是历史中的凯尔特人还是如今的篮球队伍,他一概不知。
由此可见,下套,对于啥都不知道的人来说,是无效的。
“不过并不是所有兔子都能给人带来幸运,这个传说后来在北美洲传说中得到了完善,除了兔子的种类之外,还需要一名精通黑巫术的巫师来进行施咒。”
屋内气氛颇为诡异,王碌只能硬着头皮将他从沈月那里得到的线索说了出来。
在留下一大段文字资料过后,沈月说她这几天比较忙,不会再回任何消息了。
“当然,这些毕竟都是传说,那个兔子的族群,早就被灭绝了。”
在北美洲的传说里,幸运兔脚后来成为了贵族乃至上流社会流行的坠饰,从而也为它们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你是在告诉我,我今天不是因为倒霉,而是被那只兔子给诅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