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衫取醉
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朝廷事先并没有相关立法,无法可依。
既然从来没有律法规定空印应当如何处理,相关的部门也不知要如何论罪,所以就不能论罪。
楚歌看着方士用,微微点头。
终于,这第三点总算是有一点杀伤力了。
但对他来说,想要驳倒这一点仍就不难。
楚歌反问道:“律法中确实没有规定空印应当如何处置,如此看来,你说的似乎确实有几分道理。
“那朕问你,朕定制时,账目如何造册、如何比对,相关细节是否清楚?
“所规定的实操环节,与空印的操作方式相比,有任何的共同之处吗?”
方士用愣了一下:“这……”
楚歌说得很清楚,律法中确实没有规定对空印的处罚,但对于地方的账目如何造册、如何递交户部进行数据的核验、核验出问题时应该如何处理,可是说得一清二楚。
毕竟这种事情如果不说清楚的话,官员们也很难按照相关的规制去办事。
而空印的这种操作方式,显然与之前有明确要求的造册、核验的流程,是完全不相符的。
盛太祖已经规定了各级要如实上报所缴的税款数字,最后再拿到户部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盖章。那么如果用空印的方式来操作的话,各级如实上报数字还有什么意义呢?
最后看各地交上来多少、户部和地方商量着填个数字不就完了吗?
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空印这种行为要如何处罚,但这一行为很显然是严格违反相关规定的,这确凿无疑、无可辩驳。
楚歌继续说道:“你说,空印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没有明文规定空印者该当何罪,那就不该治罪,不觉得荒谬吗?
“朕问你,为官者,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法无名文即不可?”
方士用愣了一下:“这……自然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楚歌面色一寒,猛地一拍桌案:“胡说八道!
“法无禁止即可为?律法条目林林总总,怎么可能将官员的一切行为全都囊括在内?若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各级官吏都能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那还不反天了?”
方士用还是不服,说道:“陛下!天子与士大夫治天下,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
楚歌冷然道:“朕非与士大夫治天下,而是用士大夫治天下!士大夫治不了天下,朕既能自己治天下,也能用别的人来治天下!”
方士用不由得愕然,许久之后才震惊道:“陛下此言,与独夫何异?”
楚歌有些失望地微微摇头:“拖下去!
“传旨,与空印案有涉的官员,主印官斩首,副印官杖刑流放!”
尘埃落定之后,一系列画面如同走马灯一样在楚歌的面前呈现。
数百名官员被问斩,还有数百名官员被杖责、流放。
方士用也在杖责、流放的官员之中。
而这其中有不少被卷入空印案的官员确实没有太多的贪污行为,以古代的道德标准来看算得上是好官。比如那个方士用。
支持方士用的人不少,可以预见的是,为来必然还会有很多文人为方士用鸣冤,将空印案定为一桩冤案。
但对于楚歌或者是真正的盛太祖而言,都不再重要了。
在楚歌面前,出现一行字迹。
【大盛朝国祚:二百八十年】
看到这行字迹,楚歌脸上总算是浮现出一些笑容。
有效!
相比历史上真实的国祚,稍微延长了那么一丢丢。
虽然延长得很有限,但也总算是延长了。
之前南北榜案的时候,楚歌也尽力进行了一番操作,但大盛朝的国祚一点都没有增加。
几次明知故犯地搞出错误操作,国祚的反应也很真实,直接腰斩了。
这说明,他的那些自以为有用的操作都是细枝末节,对延长国祚这件事情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而这次的情况有所不同。
楚歌对空印案整体的处置方式还是与盛太祖当年的处置方式差不多,但做出了一些细节上的调整。这或许就是国祚稍微有一点点延长的关键。
“我制定了一个耗羡归公的策略,这个策略相比于盛太祖时的计税方式显然是有一些进步的。但再好的策略,到了一百多年后肯定也会逐渐变形。
“此外,我跟方士用的这番对话,应该也会有一定影响。
“因为我此时代表盛太祖说的这番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盛太祖的治国思想,这会影响后代皇帝的治国理念。
“虽然还是免不了会出昏君,但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应该能稍微延长一点点国祚。
“看起来,皇帝这个身份的扮演确实与我想的差不多。
“如何处理这些案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理清大盛朝初年的朝堂局势,想清楚盛太祖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然后再根据此时的具体情况去解答。
“如果我没能想清楚这一点,那么在反驳方士用的时候,早就已经词穷。
“如果无法说服方士用,自然意味着盛太祖的治国理念不够清晰,最后的国祚肯定也会大幅减少。”
楚歌一番分析,越发笃定自己的想法。
他与方士用的一番争论,其实核心问题只有两个。
第一个是,皇帝是否对基层的情况足够了解。如果不了解,那就很容易会被官员忽悠。就比如方士用说的“往返动辄期年”的事情,如果皇帝不知道这些地方到京师实际上只需要不到一个月,那就很容易会被绕进去,只能用官吏们倾向的方式去办。
官吏们确实省事了,但久而久之,这种“省事”的背后会被凿出多大的舞弊口子?那可就不好说了。
第二个是,皇帝到底是跟谁共天下?
皇帝与士大夫共天下,这句话有毛病吗?
其实是有很大问题的。
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都是在“皇帝与士大夫共天下”、“皇帝与百姓共天下”这两个选项中二选一。
但实则,这两个选项都不对。
与百姓共天下,虽然听起来好听,但实际上却不符合基本规律。百姓是被统治阶级,皇帝和士大夫是统治阶级,皇帝怎么跟百姓共天下?
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很多士大夫光明正大地喊出“皇帝与士大夫共天下”,以此来忽悠皇帝。
如果治理国家是割韭菜的话,那么士大夫和地主的要求就是国家只能去割贫民,不能割他们。
对于皇帝来说,如果信了这句话,那国家恐怕也坚持不了几年。因为贫民本来也没多少财产,地主割完了国家割,割来割去不是只有激起民变一个结局吗?
所以对于脑子清醒的皇帝来说,从来不是与士大夫共天下。割不动士大夫的朝代,基本上就离覆灭不远了。
而历任变法,说白了都是要从这些士大夫手里割韭菜,让他们把既得利益吐出来一部分。
有些朝代失败了,因为整个士大夫组成的官僚阶层上下一体,实力太强大,皇帝也根本割不动、动不得,那么就只能继续跟这些士大夫一起欺压百姓,到最后就是國家崩溃。
正確的辦法,应该是“皇帝用士大夫治天下”,也就是说,士大夫只是用来统治的工具。如果士大夫的实力强大了,严重欺压百姓,那作为皇帝,就得割这些士大夫,让百姓能够正常地休养生息,这样国家才能稳固。
盛太祖作为一个封建帝王,也是将百姓视为自己的私产,不可能有自由平等之类的思想,但至少与其他封建帝王相比,他更清楚百姓的难处,也更懂得让百姓休养生息、过上好日子的道理。
如果真任由这些士大夫胡搞,真的与士大夫共天下,那大盛朝绝对活不到两百多年。
但与那些想变法却变不动的皇帝不同的是,盛太祖有办法。
其他的皇帝,面对官僚的不配合只有一种辦法,那就是退让。
把人全杀了没人干活了怎么办?那就只能凑合着过了。
但对盛太祖而言却不会有这个问题。
不配合?那就杀!
就算把这些官员全杀光了又如何?我一个人也能把事给办了!
于是,不服气的官员遇上了治国能力爆表、精力又无比旺盛的劳模皇帝,就闹出了这样的结局。
对于官吏和地主们来说,当然是不服的。历朝历代我们都是当爷的,一起鱼肉乡里,凭什么到了你大盛朝,我们要当孙子?
而盛太祖的回答是:如果你们不当孙子,那百姓就要再经历一遍当年易子而食的惨剧!
所以,在盛太祖的思想中,当然不会认为自己仍是老百姓,皇帝作为统治阶级的代表,也不可能真的跟老百姓站在同一边。
但这种治国的手腕,确实会让老百姓过上相对好的日子。
只不过代价是,握着笔杆子的士大夫们,肯定要将之形容为前所未有的黑暗朝代、暴君统治了。
楚歌微微摇头,继续埋头在堆积如山的奏折中,寻找下一个案件。
第179章 几世为人
在楚歌刚处理完他的第二个案件的时候,陆恒已经开始过自己的第四世了。
乞丐这个身份的扮演过程,显然与其他身份都不相同。
每次开局,陆恒所遭遇的情况都有所差别。
第一次,他出生在一个佃农之家,从小住茅草屋、给地主放牛,参加过徭役,侥幸回到家中后娶妻生子,眼瞅着生活水平要提升了,但最终一场大灾,自己跟家中儿女都没能逃开,吃观音土被活活胀死。
第二次,他出生在一个自耕农的家庭中,生活条件明显比佃农好了很多。但没想到,活的时间更短,因为幼年时期就遇到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旱灾,赤地千里,家中人接二连三地要么饿死,要么病死,直接团灭。
第三次,出生在一个富农的家中,本来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勉强也能称得上是有声有色,但遇上了官吏的横征暴敛、层层盘剥。
朝廷有命,但下面层层加码,朝廷加征一厘,到行省变成三厘,州县又变成八厘,到了胥吏这里甚至变成一分还多,最后整整翻了几十倍。
普通小农之家卖房子、卖地甚至卖儿女都根本缴不起,只能背井离乡。
跟着父辈出逃,家中的家产几乎全都无法带走,房屋、田产、农具、被褥等等只能全都抛下,只带上了少量细软。到一个地方落脚之后,又得重新置办。
结果没过多久,又遇上横征暴敛,这次没能逃走,被关入大狱,家破人亡。
这次,已经是陆恒所经历第四世。
所以他对于这一切,已经变得相当麻木。
唯一的好消息在于,每一世的长度都并不长,是以一种碎片化的方式经历的。
第四世,又出生在一个佃农家中,这次在幼年时期来了涝灾,洪水一过,将家中仅剩不多的亲人全都冲得妻离子散。
陆恒靠着抱住一棵大树勉强活了下来,但再回首,曾经的村庄已经是茫茫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