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知鱼之乐
“舅舅,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请舅舅看在母亲的份上饶我性命……”
鲜血顺着剑身上的血槽汩汩而出,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周丰痛苦的弓着腰面露惊惧之色,连忙求饶。
“家主!”
门口几名亲卫见此状况,自是连忙冲出来助阵。
“丢人现眼的东西!拖回去紧闭大门,莫要叫外人看了笑话!”
戏忠脸色更冷,手上略微用上些力气将佩剑扭动了一圈,才在周丰的痛叫中“唰”的一声将其拔了出来。
“是……”
亲卫哪敢多说什么,连忙冲过去将周丰掉落在地的短刀收了,架着肩膀往院子里拖。
别的不说,光是敢对家主动手周丰便已是死罪。
在劫难逃!
……
是夜。
吴良携带“随侯珠”跟着曹禀前往曹府。
曹禀一路上喜气洋洋,不住的对吴良絮叨:“有才兄弟,以我这次在兖州的表现,伯父肯定会叫我领兵打仗了吧?”
“到时若是伯父依旧不允,你可一定要替我说几句好话啊!”
“你说伯父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与曹子脩年纪相差不大,武艺也相差不多,为何他能随军出征,我却不能?”
“……”
吴良始终只是微笑,并不接话。
何况这事他说了又不算,多说无益……
不过那句话倒有可能说到点上了,可能正是因曹禀“与曹子脩年纪相差不大,武艺也相差不多”,所以曹老板才不让曹禀领兵打仗?
如此两人一道来到曹府院内,曹禀终于不再继续絮叨。
然后。
他们就遇上了正在院内投壶解闷的曹旎。
“旎儿妹妹。”
曹禀笑呵呵的打了声招呼。
“见过安民哥哥。”
曹旎回过身来看到二人,俏脸之上悄然泛起一抹红晕,施施然对二人分别施了一礼,极为淑女的柔声笑道,“见过吴司马。”
“她今天不对劲,快走!”
曹禀当即小声对吴良说了一句,拉起他便逃也似的向内院快步走去。
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封你为摸金校尉!
步入后堂,曹老板与戏忠已在其中等待。
看到吴良之后,戏忠便立刻像是后世面试会上的面试考官一般,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
以至于吴良连忙下意识的四下看了看,如果发现地上有个纸团的话,就要果断捡起来丢进垃圾桶里。
哦,对了。
这个时代纸还是珍品,就算曹老板有纸,也绝对舍不得团成一团扔在地上搞这种变态的面试小测试,太浪费了。
不过通过戏忠的样子倒也能看的出来,他即将面临就是一场“面试”。
曹老板虽是真正的主面试官,但戏忠的意见也同样不容小觑。
如果吴良所猜不错,只要能通过这场面试,他便将正式成为曹老板的员工,而且是心腹员工,接下来必须好好表现才行。
“拜见使君,拜见……”
吴良还没见过戏忠,因此并不认识他,哪怕心中已有猜测也不会乱称呼。
“这位就是我伯父的军师戏志才。”
曹禀连忙在一旁小声提醒道。
“拜见戏军师。”
吴良躬身拜道。
“见礼了。”
戏忠温文尔雅,淡然笑道。
“都是自己人又是私底下,就不必在意这些礼节了。”
曹老板则是咧嘴一笑,对戏忠说道,“志才,这便是我与你说过的瓬人军司马吴良吴有才,你看他年纪轻轻便胸怀异才,这次徐州战事与兖州战事之中,又皆立下了不小的功劳,如何?”
“初见这位小兄弟确实是一表人才,不过其他的事情忠未曾了解,不敢予以置评。”
戏忠笑了笑,依旧淡淡的道。
这是打算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的节奏?
吴良心中暗暗想着,却也只是低眉顺眼的笑了笑,并未说话。
“有才,我听安民说你此次还为我带回来一份大礼,可有此事?”
曹老板又颇为希冀的问道。
“使君,这礼物不是末将为使君带回来的,而是安民兄与瓬人军全体将士为使君带回来的,请使君过目。”
说着话,吴良便从怀中要出一个麻布层层包裹的物件。
不过并未亲自交到曹老板手中,而是先双手捧着微微躬身奉到了曹禀面前,由曹禀这个瓬人军主将来交。
这是何意?
你直接给不就行了?
曹禀不知吴良是在表现“不贪功不越级”的优良美德,心中自是有些诧异,不过依旧将那物件接了过来,而后一边层层打开,一边递到了曹老板面前。
最后一层麻布揭开的时候,一抹幽光已经自其中照射出来。
瞬间将原本点了两盏油灯依旧有些昏暗的后堂照的宛如白昼一般,但这光线却又并不刺眼,给人一种十分柔和的感觉。
“这是……!?”
曹老板当即直起身子,一双眼睛灼灼的盯着面前这颗鸡蛋大小的宝珠。
甚至就连戏忠也是微微睁大眼睛,身体不自觉的向前倾了一倾,难以置信的望着眼前的宝珠。
“使君,末将已经向守墓人验证过,这颗宝珠便是与和氏璧齐名的随侯珠,当年和氏璧被秦皇制成了传国玉玺,随侯珠却自此没了下落,如今使君乱世中起兵,这颗宝珠又适时现世,并机缘巧合流落到使君手中,未尝不是一种征兆。”
吴良拱手说道。
“好!说得好!这果然是一份大礼,令我喜出望外的大礼!”
曹操当即拍着大腿站了起来,眼中尽是狂喜之色,“那袁公路(袁术)自从得了传国玉玺,便常常妄言自己乃是天命所归之人,如今我却得了比那传国玉玺更加难得的随侯珠,岂不是天命所归中的天命所归?”
因为宦官之后的身份,曹老板直到如今仍时常受到士族阶级的讽刺与诟病,他比任何人都更希望得到一个为自己正名的机会,而这随侯珠正是一个契机。
“伯父说的是,这随侯珠可比传国玉玺难得多了。”
见曹老板如此狂喜,曹禀也是喜不自胜的道。
曹老板越是喜欢,他与吴良以及瓬人军的功劳就越大,他就越有可能得到曹老板应允,遂了心愿前去领兵打仗。
“哈哈哈,很好!近日我便要举行一场盛大的献珠仪式,昭告天下随侯珠已经落入我手,教天下人知道我才是天命所归,叫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迂腐之人闭上臭嘴!”
曹老板笑的略微有些忘形,一边将随侯珠拿在手中仔细端详,一边豪气万丈的说道。
说到底曹老板也还是人,是人就会有弱点,就会有缺陷,而曹老板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心病,便是他的身份。
历史上不知道有多少所谓名士因为议论曹老板的身份或是因此轻视曹老板被杀,就算这样也依旧有人不长记性。
“此事请使君三思后行。”
这时戏忠终于站出来说道。
“为何?”
曹老板止住笑意,微微皱眉道。
“使君如今得了随侯珠确是天命所归,但现在还并非是昭告天下的最佳时机。”
戏忠拱手说道,“如今使君虽占据兖州与半个徐州,但局势依旧不稳,四周强敌环绕,倘若使君此时昭告天下,恐招来非议,若再被有心之人利用,很容易便会成为众矢之的,于使君大业反而不利,若是使君能暂时将此事压下,待大业初成时再昭告天下,便无人敢再说些什么,又是一番众望所归的局面,方可一蹴而就成就大业。”
“……”
听完这话,曹老板似乎也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重新坐了回去,面色深沉陷入了沉思。
这戏志才果然是难得的谋士,想得倒确实挺全面……
吴良暗自想道。
这个问题早在刚刚得到随侯珠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不过不管当时还是现在都带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一点要干扰曹老板决策的意思都没有。
而这戏志才简单一番话,又有那么点兴头上泼冷水的意思,非但没有招致曹老板的反感,反而能曹老板瞬间冷静下来陷入沉思。
由此可见,戏志才对于曹老板而言,确实不是一般的谋士。
如此沉默片刻之后。
“志才,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如今北有袁绍,南有袁术,吕布、张邈叛军未平,田楷、刘备又伺机而动,此事确实需从长计议,不可操之过急。”
曹老板终是点了点头,将“随侯珠”放到了一边。
接着再看向吴良时,曹老板脸上已经露出一抹欣赏之色,又笑呵呵问道:“有才,此次我听闻你还献出一种叫做‘飞奴’的奇物,助安民与仲德于谷城打败北地太守张辽,可有此事?”
“使君,末将这‘飞奴’其实并非奇物,只是寻常的鸽子,只不过经过一些筛选与驯养罢了。”
吴良当即拿出一块早已准备好的绢帛,双手奉到曹老板面前,低头说道,“有关这‘飞奴’的挑选与驯养办法末将都记录在这里,为了防止不慎泄露出去,末将不敢与任何人说起,只等使君归来,亲手献与使君。”
“好!好!你做的很好!”
曹老板立刻又惊喜笑了起来,甚至结果那块绢布的时候,手都略微有些颤抖。
与那颗随侯珠的象征意义相比,这“飞奴”才是最为实际的战略级物资,也是曹老板最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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