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望舒慕羲和
哈利法克斯伯爵支持布特勋爵提出的用中国商品的进口关税来补财政窟窿和国债的做法。
那他就必须先告诉国王,政策和执行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于是,他先以自己贸易委员会负责人的专业,给小国王讲了一个颠覆小国王认知、扭曲他对现实理解的一个很简单的事。
1733年的《糖蜜法》。
当然,哈利法克斯伯爵不是在讲这个法律背后涉及到的种种博弈,而是在讲一个“法令和现实执行”的问题。
这种事,真就是东西方都一个吊样。
历史上,在广东一口通商之前,各地的海关都竞相给出更优惠的关税价格,以追求外国商船在本海关贸易。
后世,招商引资,各地政策竞相去跪着舔投资商,给出的条件一个比一个优厚,也是差不多的道理。
这蜜糖法涉及到的法国关税保护、法国本土白兰地产业保护之类的问题不提。
只说这个收税问题。
税法出了后,从马萨诸塞州开始,到新格兰的其余地方,所有的海关都在干类似的事。
哎,你上我这来,你这100桶糖,记账的时候,我给你算50桶;另一个海关一看,好嘛,他算50桶?我算45桶,你上我这来。
这里尤其以马萨诸塞州最为严重,海关之间互相卷,卷到这破税法“连激起北美殖民地反抗的力度都没达成”。
因为当地人把走私,看成一种正当职业。
就像是一些地方,平日为民、闲时为匪一样,当地百姓普遍认为当土匪抢劫杀人是一项工作;亦或者大顺盐区,当私盐贩子,也被认为是一项正当工作。
干啥不是干啊。种完地了,杀几个人抢点钱花,那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或者在海上做买卖,发现个商船,上去抢一波把人扔海里把货占了,这不正常工作吗?道德上觉得非常正常的事。
再加上缉私手段几乎为零,又要参与对法国和西班牙的战争还得好好对待北美生怕北美不满,这税是加了,税收几乎没见到。
哈利法克斯伯爵给国王讲这个道理,就是希望国王明白一件事:
你以为,糖蜜法是个好法令。法令一出,西班牙和法国的糖,就不能低价倾销了,这样既可以保证本国种植园主的利益,又可以为国库增加税收。
既提振了本国的蔗糖产业发展,又可以将这些税收用来降低本国的土地税。
多好,一举两得。
但,现实就是,这个法令吊用没有,反倒使得法国的蔗糖产业迎来了一波大发展,“北欧”工业品的走私更是成了野火燎原之势,因为这放开了英国西印度商人可以直接把糖往欧洲大陆卖的口子。
哈利法克斯又给国王解释了一下,为什么很多产业要在生产端就收税,而不是在销售端加税。
以及以蜜糖法为例子,讲解了“税收”的目的。
西印度商会的人,游说增加蜜糖税,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吗?
哈利法克斯伯爵必须让小国王明白,商人不会闲的鸟疼,以增加国库收入为目的来主动加税的。
这一次蜜糖法加税的原因,是法国的糖太便宜了,再不加税,英国种植园就全完了。
而法国糖这么便宜的原因,是法国是农业大国,他的葡萄酒、白兰地产业太发达了,一旦允许用糖酿酒,那真是百万大失业。
那法国为什么不拒绝朗姆酒在本国销售,而是鼓励制造朗姆酒,往外卖,挤死新英格兰的酿酒产业呢?
因为法国海军太拉胯了,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击败英国海军和北美的酿酒商的合作。
而为什么法国蜜糖可以卖到新英格兰呢?因为只要法国不自己酿酒,那么北美的酿酒商就和法国是合作关系,法国人要牛、马、粮食等,要多少送多少;只有法国自己酿甘蔗酒的时候,北美的酿酒商就会发挥出他们的爱国情绪,会主动在各个港口稽查走私,法国人的酒不可能卖进去。
反过来,如果英国这一次取得了空前的胜利,把法国的产糖岛都占了。
昨日还在游说增加蜜糖税的西印度商会,立刻就会游说国会,取缔蜜糖税。而且若不取缔,立刻会被加上暴君的帽子,甚至完全可能资助国内的雅各布派起义把国王的狗头剁了。
这些残酷的现实,把小国王听的一愣一愣的,他是万万没想到,治国这么麻烦。
更没想到一个简单的、在他看来真的是一箭双雕的蜜糖关税问题,竟是这么复杂。
以及,哈利法克斯伯爵讲的法令执行问题,更是严重冲击了乔治三世的世界观:原来,政策,从出台和执行,有这么多的麻烦事?并不是成为国王后,大展拳脚,拍出来个政策,就能引导国家强盛的?
在小国王的极度震惊中,哈利法克斯伯爵不得不告诉国王另一个残酷的现实:
因为一直以来的航海法政策,使得北美殖民地能够发展起来的产业,都是中国人不可能来卖货的产业。比如酒、糖,中国人绝对不会从爪哇往北美卖酒和糖,也不会傻呵呵地从国内运一堆生铁棒去北美卖。
因为一直以来的航海法政策,使得北美殖民地没有发展起来的产业,都是中国人适合去卖货的产业。比如茶、丝、布、瓷、加工后的金属、器具。
“实际上,我的陛下,假设中国人并没有策动北美十三州脱离母国的意向——虽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和法国人并不会放弃这样一个削弱我们的机会——那么,在假设他们宽仁地给我们优厚的战败条件的情况下。”
“我们必须要争取一件事,就是中国人把贸易中转站,放在伦敦。不考虑策动北美脱离的情况下,我以贸易委员会主席的视角来看,第二大的灾难,就是中国人选择继续把贸易中心放在荷兰。”
“那将意味着我们连收关税的可能都不存在了。声势浩大的走私,会在失去了航海法保护的不列颠领土上如同燃烧的野火。”
“我只能悲观地认为,我们如果和中国人谈判,最大的胜利,就是能让他们把贸易中心选在伦敦。”
第128章 死与复仇(二十八)
虽然哈利法克斯伯爵尽可能地希望小国王明白政策和执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
但小国王依旧还是没有立刻弄清楚哈利法克斯伯爵的跳跃,为什么政令和现实之间的矛盾,竟要解决东西方贸易中心在荷兰还是在伦敦的问题。
这就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实际上,英国作为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旧欧洲此时第一个拥有包括北美的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巨大国家,英国暂时还没有学会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精髓。
以33年的糖税法为例,33年的糖税法,并没有引起北美的巨大反弹。
但乔治·格伦维尔的63年也不65年的糖税法,却引起了北美的巨大反弹。
实际上,33年的糖税法,每加仑法国糖,征收6便士的税;而63年的糖税法则是每加仑征收3便士的税。
为什么6便士的税,没引起巨大反弹;而3便士的税,反而引起巨大反弹了呢?
这里面就涉及到了英国的陪审团制度。本地乡绅作为陪审团成员,在判决中拥有极大的发言权,这是封建时代封建贵族和乡绅对抗王权的手段。
乔治·格伦维尔在搞新糖税法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于是,走私案件,不再由本地法官和陪审团审理。而是中央政府直接派出去海关稽查和督导,由中央的人直接审理走私案。
正是因为这个细节上的变动,导致了新英格兰的走私贩子、酿酒商人开启了反英浪潮。
实际上,这种事全世界都一个鸟样。
地方上的地下钱庄、地方上的重污染企业、地方上的走私活动、地方上的伪造发票等等,让地方自己去查,这要是能查明白,就见鬼了。
当然也包括封建王朝时代的地方亏空、地方赈灾作假、谎报灾情等等。
上面派人去,不是上面的人死,就是下面的被查。死钦差,一般被视作地方势力认为中央政府在实力上已经不足以掌控全局的标志性事件。
所以,明面上看,是看不懂这个变化的。为什么6便士的税,北美的反应没那么大;反倒是降到了3便士,反应反而变大了?
因为,本质不是6便士变3便士。
本质是中央的政府直派的海关稽查,去督办走私案,而不是由当地士绅陪审团办案。
而这,又涉及到一个征税成本、是否有能力做到的问题。
在不考虑哲学、法学、道德等等诸多情况的前提下,只考虑现实一点的行政问题。
之前沃波尔的《消费税》,以及历史上后来的《苹果酒税》,抛开那些法律上的争论,只谈行政问题,其实就是“我也知道应该在海关和销售端查税,但是他妈的行政能力不允许,做不到啊,只能去生产端和储存端查”。
这和大顺这边皇权不下县、乡村士绅自治、由乡绅包税,差不多。哪个傻吊当皇帝也知道,下县好,但能力不允许,做不到。
这种地方和中央的博弈、以及行政能力所限的稽查管理能力,这就是哈利法克斯伯爵认为最好把贸易中心放在伦敦的原因。
放在伦敦,能够在大宗货物进入海关的时候就征收关税。
而要是放在荷兰,由商人自行运输,就算英国规定了关税额度,分散在爱尔兰、苏格兰、英格兰、北美的各个海关,能让英国政府收上来三分之一的关税就不错了。
走私的便宜,谁买交关税的?而且到处是港口,根本不可能查的过来,尤其是在苏格兰、爱尔兰、北美等地,普遍认为走私是无受害者的犯罪、且支持走私的大环境下。
而现在哈利法克斯伯爵,以及布特勋爵,还有小国王,面临的问题,不是未来的“英国工业被东方工业所毁灭”的将来时;而是“还不上国债可能要被剁头”的现在时。
既是说,即便不考虑工业萌芽被毁灭的将来,已经默认接受了大顺的贸易协定。
那么,怎么征税、在哪征税、海关如何办、在哪交易等等这些,也是一个严重且需要至少二流政治家才能给出一个方案的难题。
也就是说,现在讨论的重点,已经压根不是是否放开东方贸易。因为这个没必要讨论,不接受就得挨打,再打一年,全崩了。
而是说,在接受这个现实的条件下,怎么才能制定一个对政府有利、能把钱收上来的政策条款。
哈利法克斯伯爵是希望小国王能明白,这不是说出台个政策,就能解决的。现实要比头脑中臆想的复杂千倍万倍。
现实是,东印度公司已经完了、已经死了。
在东印度公司死前,就有相当多的人对东印度公司不满了。本身东印度公司这一次能拿到延长的垄断许可,也是因为政府缺钱。实际上和当初大明盐政改革,延长了盐引垄断时间来换钱,是一回事,变了个模样而已。
在东印度公司必然已死、且本身对东印度公司颇多不满之人的情况下,英国这边是不可能再搞一个特殊的“一口专营通商垄断权”的。
即授权给一些特殊公司、特殊商人,由他们专营东方贸易品。和东印度公司的区别,就是之前东印度公司是自己去印度和中国买货;而这种新授权的方式,则是坐在家门口收货,但依旧专营。
显然,这时候搞这一套,英国是要炸的,大家肯定都不乐意。东印度公司改了个名,改成家门口公司,这有啥区别?
而不搞这一套,大顺真要是铁了心,就是要把东西方贸易的中心放在荷兰,英国咋办?
大顺肯定是要碎英国的航海条例的。
而航海条例里有一条,其实本质就是一口通商,很多贸易品必须要运到伦敦之后,才能再转运出口。比如茶叶,不是说东印度公司把茶叶运回来,就可以到处卖的,而是必须要送到伦敦经过伦敦一口通商办的茶叶交易所,才能再转运别处。
这样方便收税,行政能力在这摆着,科技在这摆着,英国不这么搞,茶税他能收到个锤子。
那么,假设大顺把贸易中心放在荷兰,逼着英国签订了开放贸易条约,东方贸易品进口税降到10%,且不再需要缴纳子关税,由各地子海关自行征收这10%的关税……
英国能收到几个钱?
现实就在这摆着,33年的糖税法,法国殖民地的蔗糖业大发展、马萨诸塞州的朗姆酒产业大发展,可关税的毛都没看到。
到时候,航海条例也碎了、关税也开了、工业也默认被冲击了,结果最后关税也没了……英国政府就怕欲哭无泪了。
还指望着关税还国债呢。
这里面的最大的责任是谁?当然是英国自己。
最开始的时候,刘钰一直担心英国有战略家,害怕英国真的践行亚当·斯密的设想,让英国来垄断东西方贸易的航运业。所以特别担心英国看到大顺军改之后,立刻放弃印度,迫使中法为印度大打出手,英国以海军和制海权与大顺瓜分东西方贸易,做东西方贸易的二道贩子。
结果弄到最后,发现真就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英国的保守真的是超乎想象,延续着克伦威尔的既定贸易政策一路走来,一点不知道变通。
走到这一步了,哈利法克斯伯爵终于醒过来了,琢磨着让伦敦取代阿姆斯特丹。
既然无法反抗,不如好好享受一下东西方贸易的好处,让伦敦取代阿姆斯特丹成为金融和东西方贸易中心。
然而……晚了。
他没考虑到一件事,如果大顺真有心这么做,为什么不早早伸出橄榄枝?
为什么大顺一上来就盯得是荷兰,而不是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