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1098章

作者:望舒慕羲和

从阶级的角度来讲,北美的独立战争,其实很复杂,远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这里面,涉及到南方和北方、寡头的政坛辉格党和在野的乡村党、金融资本和实体工业。

涉及到南方的与英国金融资本绑定的种植园经济、与英国封建传统绑定的嫡长子继承制、涉及到因为《航海条例》而发展起来的北方的工商业反噬、涉及到北方商人的走私。

以及还涉及到寡头辉格党和世子党、博林布鲁克派和议会主权派之前的争斗。

这里面的复杂情况,可以用一个算是一叶知秋的例子来做个解释。

此时,在伦敦的北美殖民地的名人里,有一个后来被印在100美元美钞上的人。

本杰明·富兰克林。

他作为北美殖民地的代表,在英法的印第安战争爆发之后,就来到了英国。

简单来说,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思想,算是“世子党”派。

在北美的独立战争中,富兰克林“反英国议会,不反英国国王”。

这里面的问题,就是“英国的主权是归属于英国国王?还是归属于议会?”

如果英国的主权,归属于英国国王,那么在富兰克林看来,这是符合英国传统的“自由”精神的。

即,英美共主,英国有英国的议会、殖民地有殖民地的议会。

包括,在那个著名的《印花税法案》问题上,富兰克林也是站“抽象的英国”这一边的。

但是,和博林布鲁克子爵为了反对辉格党寡头政治,而期待一个能够凌驾于议会之上的真正国王一样。

掌控议会的人,也就是辉格党的寡头集团们,他们的理念是“主权在议会”——这当然比主权在国王、在皇帝手里,理论上要进步。

但要注意的是一个现实,即实际上议会被牢牢控制在辉格党的寡头集团手里。也就是,由他们这个统治集团的小圈子,来统治英国。

这就出问题了。

如果,主权在英国国王,那么,英国和北美十三州的关系,是一个爹的两个儿子。

如果,主权在议会,并且议会由辉格党寡头们控制,那么……北美十三州并没有在这个议会中有席位。

话句话说,英国和北美十三州的关系,就是英国议会,统治着北美十三州,是父子关系,是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关系。

再明确点说,甚至可能有些拗口——后世的北美战争,在富兰克林的角度看来——【不是在反对英国国王,恰恰是为了恢复英国国王的主权】。

类似的道理,可以类比于朝鲜国和大顺。

朝鲜国的主权,在大顺天子的手里,但是不在大顺六政府的手里。

如果天朝被侵略者攻击,那么朝鲜国想要开国、贸易、割地、租借等,必须要由天子许可,朝鲜国王无权开国、无权给予殖民者租界——按照西方那一套东西,就是这样的,这也是为什么《马关条约》的第一条,是朝鲜之独立,而不是别的。

反过来,如果朝鲜国的主权,在大顺的政府手里,但朝鲜国的读书人却有没有科举入阁为官之资格,那么朝鲜国的士大夫反不反?

按照富兰克林这一套主权问题的逻辑,大致是这样的。

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富兰克林的出身问题。

他出身在宾夕法尼亚。

宾夕法尼亚,没有总督。

宾夕法尼亚,原本是荷兰人,被英国人抢走之后,是约克公爵的领地,之后约克公爵继承王位并入王室领地,而后来查理二世复辟的时候,借了海军元帅威廉·宾大约50000两银子,之后算是还债,把这块地给了威廉·宾。

意译的话,就是“宾家族的一大片林地”。

所以,宾夕法尼亚是没有总督的,因为这里名义上是私人领地。

而富兰克林这一次来英国,除了作为之前在英法印第安战争中出力最多的北美代表外,还有个重要目的。

那就是,请求“将宾夕法尼亚的主权,归于国王”。

说白了,就是个所有权问题。

即,把宾夕法尼亚从“Proprietary Colony”,变为“Royal colony”。

把私有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私有、国有、全民所有,这里面的区别,自不必提。

因为主权在国王,所以,变为国有土地后,那么这块地的性质,就是“Royal colony”了,王室殖民地、王室主权地。

因为主权在君,所以,王室殖民地,在国之主权在君主的情况下,即为国有土地。

十三州的《独立之宣言》里,绝对是没提私有财产权的。

故而说,此时已经是“敕封北美邮政部长”的富兰克林,此时在伦敦,对于直布罗陀被围攻问题、威廉·皮特的政策问题、以及北美十三州问题、新老王交替问题、英国传统派势力和新兴资产阶级势力之间的斗争,肯定是要表态的。

或者说,他作为北美为英国做出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在中法联军有可能在攻下直布罗陀之后,侵袭北美的问题,是必须要拿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的。

因为……

很明显,一个严格禁绝天主教的中华帝国,是不太可能闲的吊疼,非要登陆英国扶植天主教改宗的。

这不是说就可以断定,大顺一定不会和法国西班牙一起登陆英国。

因为,法国的那一套汉诺威是卵儿蛋的理论,放在英国本土也一样适用:如果能登陆英国,岂不是更直接地掐住了卵儿蛋?到时候谈条件就是呗?

而是说,因为大顺这几年干的走私买卖干的有点大,而英国这边为了和法国争斗,实际上对于北美的管控很松,这就导致英国这边必须要小心另一个问题。

大顺这边,是不是盯上了北美市场这块肥肉?

会不会和北美的本地派、北方商人们合作,鼓动他们自由贸易?

保卫英国本土,指望不上北美十三州的人。

可是,如果本土守住了,十三州丢了、加勒比丢了,英国也会元气大伤,这是保守派也不愿意看到的,他们还想指望着羊毛贸易提升地租呢。

这种情况下,作为北美亲英派的代表人物,富兰克林需要在这场由直布罗陀围攻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中,做一个表态、提一些建议。

即,在海军主力不得不死守海峡的情况下,如果大顺这边的目的,是扩大走私和控制贸易、煽动殖民地搞自由贸易等,北美十三州是否要为英国贡献更多的钱、粮食、士兵……以及军事义务?

以抗衡中法联军在攻下直布罗陀后,必然加大的在北美方向的压力?

至于直布罗陀……已经不必考虑了,根本不救。

第092章 攻防心理(六)

无论怎么讲,此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仍旧是一个热爱祖国、充满民族热情和民族自豪感的人。

实际上,历史上直到很多年后,依旧如此。

只不过,这种热爱,往往会遭受到巨大的打击。

用后世的话说,本杰明·富兰克林就是那种标准的“我爱英国,可英国不爱我啊”;或者,“我爱这大英国,我怕他亡喽,结果被大英的宋恩子、吴祥子抓去蹲了一年多监狱”的模板。

历史上著名的哈钦森信件事件,站在富兰克林的视角上,是这样的:

哈钦森,是十三州本土出生的人,不是英伦三岛出生的人,他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的总督,和富兰克林是很好的朋友。

伴随着北美冲突的日益扩大,哈钦森作为总督,对于北美的反抗颇为不满,在给富兰克林的信上,不止一次地说一些诸如“这群刁民,就该好好镇压”、“凭什么不交税”、“士绅误国”之类的话。

富兰克林在矛盾日益激化的时候,把这批信件给公开了。

其公开的目的,很简单:

皇帝是好的,都是大臣把事办坏了。你们不要整天辱骂乔治三世,你们看看,这哈钦森是咱们自己人、正儿八经的十三州出生的本地人。

这种让咱们交税的事,咱们十三州的人是最积极的,和国王无关。

【侵夺十三州的自由与政治权利的敌人,实际上出自内部,而非国王的主张。】

于是,最搞笑的一场审判就来临了。

十三州的人,认为富兰克林是叛徒、狗贼,他儿子是新泽西总督并且是正统亲英派、支持收税派,现在他又为国王辩护,这不是狗贼是什么?

而英国这边,则认为富兰克林,是在煽动百姓情绪,其心可诛,把这些信这时候公布出来,这是要干涉?难道你不知道哈钦森是英国政府任命的总督吗?他的这些信,会让十三州的百姓想到谁?

同时,富兰克林通过北美邮政长官的身份进入的英国贵族圈子,也对富兰克林嗤之以鼻:一个绅士,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把别人的私密信件公开,尤其这个人还是你的好朋友,你这个“工于心计的小人、不配承之为绅士的公开别人私信的道德低劣之人”。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富兰克林想要证明英国并不坏的英国——审判了富兰克林,剥夺了他引以为荣的北美邮政长官的公职,并指责他是“挑唆英美冲突的幕后黑手、波士顿倾茶走私集团的负责人”等等。

富兰克林说,哀莫大于心死,我这么做,是因为我想告诉人民,国王是好的,办坏事的是那些总督,而且往往办的最狠的,恰恰是十三州出生的人,而不是英国派来的。

有这样一个段子。

说是富兰克林在这场审判结束后,走到了总检察长的身边,在总检查长的耳边,说了这么一番话:记住今天的事,我会让你的君主,从一个横跨四海的帝国之主,变成一个困守小岛的小国之君。记住我的话!

最后这个段子真假难知,但这个段子还有后续,就是北美独立战争后的巴黎和会会场上,富兰克林特别找出来那次审判时候穿的衣裳。

但既然此时这件事还未发生,富兰克林还没有挨了他热爱的母国的一巴掌,自然这时候他还是热爱自己的国家,并且富有盎格鲁的民族自豪感的——他曾对北美涌入的德国人、法国人相当不满,认为这种天赐之地不该让这些乡巴佬占据。

至于那批信件公开的意图,倒是也符合富兰克林的一贯主张。

也就是“主权在国王、英美两国议会是平等的两个嫡生儿子”。

这件事,不讲阶级和经济问题,只谈抽象的政治问题,其实在许多年前,也就是老马说的辉格党在1688年联合金融资本寡头们操控朝政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埋下。

很多被积压的矛盾,在上升期,是可以被化解或者继续积压的,也根本构不成问题。

但一旦局势发生了变化、上升期被打断,就肯定要出事。

这里面,辉格党寡头派,在英国这里其实叫“宫廷派”,与“乡村派”对应。

“宫廷派”,或者辉格党寡头集团,为什么现在会激烈地开始争论“主权在议会”?

为什么之前不?

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之前掌控着议会和权力啊,所以他们不必大声疾呼,大声去辩经,去争论主权到底在国王还是在议会。

就像,你已经拿到手的东西,并无争议,你会到处去证明这东西是自己的吗?

只有这东西已经出现争议了,可能要被别人拿走了,所以才要辩经去证明这东西是自己的。

现在,乔治二世估计肯定要完,八十岁的人了拉屎用力过猛,基本活不成了。

王世孙即将继位,而王世孙继承的他爹的“世子党”成员,都他妈的是一群被排挤的、无法进入中枢的的人。

他们传统、保守,而且他们的基本盘,也就是英国的乡绅和土地地主,有非常明显的威权倾向,并且十分倾向于“真正的国王掌权,凌驾议会之上”。

这种情况下,宫廷辉格党掌控着议会;而乡村党、托利党、传统派们,自然倾向国王。

很正常的朝堂政治手段,就和天朝皇帝找太监、罗刹前女皇养德国党对抗枢密院,其实差不多的道理。

富兰克林敏锐地感受到政治的风向,在伦敦的这几年,他感觉到事情正在起变化。

国王派和议会派之间的冲突,肯定会扩大,一旦乔治二世薨了,这种矛盾就会激烈公开化。

对此,富兰克林认为,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甚至,包括中法联军围攻直布罗陀、中法西三国反英同盟的形成,辩证地去看,也可以视作一个“改变此时政治格局的契机、改变十三州身份尴尬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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