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全都要 第29章

作者:浙东匹夫

郭导员心中也是暗暗感叹:这顾辙不但成绩好,居然还挺会看人。听他说话也得体,感觉比机关里的老油条还滴水不漏。

从没见过这样的化学尖子生,简直异类。

吴丹青被辅导员宣布为班长后,旁边的孔超凡才反应过来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靠,原来刚才导员是在挑班长啊。”郭老师的背影刚消失,孔超凡就一拍大腿跳了起来。

他倒不是想当,但稀里糊涂就被轮空了,这还是挺让他挫败的,感觉自己很呆。

吴丹青则是暗暗感激顾辙:其他人是当不了班长,情商不够,顾辙则是心里清楚着呢,只是不想蹚浑水才让的。

以后当班长可不能托大,有些事情,还是该跟顾哥商量,他一看就是个明白人。

……

做了个顺水人情让吴丹青当上班长后,后续紧跟而来的新生军训期里,顾辙的日子也算是额外好过了点。

虽然教官最大,但班长在集训解散之后还是有一定的管理权的,可以让顾辙少受点无谓的折腾。

东海大学的军训倒也没太非人,比顾辙前世读的那底层211好多了。

那些整小时整小时的站军姿少了很多,增补上来不少长跑、俯卧撑类的体能项目。操练方面也不止有军体拳,还有拿假枪练的刺刀操。

顾辙本来就在坚持减肥阶段,于是欣然接受,刚好撕开因无法每天游泳而堵上的热量缺口。

为期一个月的军训,第一周是最严格的,连晚上都管得很近,还有可能被要求紧急集合,连周末都要练。

顾辙也没怨言,反正他这几天也不急,只是在那周四的时候,收到一条手机通知短信,是说他注册的公司总算是手续全办完了。

好在公司注册完也没规定马上要产生业务,就先放几天好了。

第二周开始,情况终于有所好转,主要是院方已经迫不及待地给大家晚上排了课,所以晚上就不用训练了,下午也要提前减量解散,寝室管理也放松了些。

当然,东海大学的其他院系依然是全天训的,竺院之所以特殊化开小灶,是因为这儿的学生都是3+2学制,规定就要三年学完外面本科四年的课程,自然要抢时间。

而且这里的课程,顾辙刚开始上的时候,还有点不习惯。因为大一居然要全面地上理科通识教育。

也就是说,不管他们录取进来时,是考的数学还是物理、化学竞赛/加试,进来之后都要数理化全学。

一个学年里,数学要学《高数》加线代、复变、数学分析,物理要学到《大物》加力热光电,化学要学完无机/有机/物理化学。

其中《高数》/《大物》/《无机》这三门最基础的,就是第一批上的,要在军训期间的夜班课上,就把上册先浮光掠影讲一遍。

内容一多,老师讲的进度就很快,尤其是基础部分。毕竟能过竞赛的人,老师都默认大家《高数》/《大物》高中里都自学过了,现在就当是温故而知新。

不少同学对课程安排提出了质疑,得到的辅导员回答是:

“竺院是培养高端理工科综合人才的地方,你们全部都是要读研的,现在就细分太早了。就该数理化全学,在学习中找到自己真正的兴趣和人生目标,再定具体专业方向。”

大家无奈,只好照办。一边学一边找高年级学长了解情况,才知道这儿大一是没得选的,强制全学。

大二大三就可以选课了,而且随便组合很自由,修满理科学分就能完成本科阶段——你可以数理化各三分之一,也可以专攻一项。

但是到了研究生阶段那两年,就必须固定下来一个方向了。

既然都知道规则了,那就干呗。

顾辙也不得不把他的其他一些计划暂时多拖后几天,实在是没时间。

……

一周的全天军训,加上两周的白天军训晚上上课,时间转眼来到国庆前夕,这种苦逼的日子总算是结束了。

9月30日,星期一。

这一天外面的企业还是要上班的,不过大学好歹比企业有人性一点,所以直接把这一天跟前面那个周末连在一起,给刚刚结束军训的学生多放几天,直接连到国庆。

绝大多数同学,当然都选择了直接倒头补觉,连续几天懒得哪里都不想去。

要不是这个时代打电话叫外卖还不发达,食堂也没有早餐以外的打包服务,估计很多人都懒得亲自去吃饭。

苦逼的顾辙,却不得不比大多数同学少休息一天——因为他得趁着这个日子,去一趟早就该去的邻市会稽。

他昨天跟苏珀尔研发部的石韬晦联系好了,今天要再次去跟对方谈判那几项凑数专利转让的事儿,再拖下去就国庆放假了。

之前高考刚结束的时候,他因为种种资格瑕疵,没法谈下去,现在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而且他最初申请的那两项小专利,如今都已经授权下来了。现在再要卖,就方便很多。

实用新型的审核很多时候是半年左右,但可能是顾辙这玩意儿太简单了吧,所以三个月就审下来了,也算是神速。

而且当时授权下来的日子,顾辙这边注册公司的手续都还没办,他正好就把这些已经授权的专利加塞到公司出资内,这样以后按评估价平进平出卖掉,也不用再缴所得税了。

《公司法》规定,新设立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总股本的30%,所以顾辙只要15万的现金出资,其他是可以用知识产权和其他可执行资产来充抵的。

在申请中的专利当然不算知识产权,但授权下来之后就算了。只要稍微做个评估,别高估,一般都不会有问题。

当年这块管得也不严,因为那时专利还很稀缺。实际操作中,但凡是个专利,你估个三五万的白菜价,工商基本上闭着眼睛就让你过了。

你要是估个百八十万甚至更贵,那肯定得严格找资产评估机构好好评估实际市场价值。

顾辙这边的手续,比三个月前完备了那么多,要卖起来自然会快捷不少。

到了会稽之后,他轻车熟路直奔苏珀尔研发部,非常准点地按预约时间抵达。因为是国庆长假前最后一天上班,石韬晦那边也挺空,没有其他拖延。

双方寒暄了几句,顾辙递了名片过去,兜里还揣了一叠相关证件复印件,包括一会儿可能会用到的公司证照和专利授权书。

石韬晦看了一下他的名片,玩味一笑:“方舟科技资讯有限公司?小顾你可以啊,三个月不见当刮目相看。”

顾辙也不以为意,微微一笑:“这公司也不会用很多年,名字无所谓。谈正事儿吧,这几个月里,我上次想卖的那几项技术,你们应该都评估过了吧。要不要买还不是一句话。”

石韬晦先点点头:“评估是评估过了,只有那个鸡汤过滤勺有点实际商业价值,另外那个只能按刷指标的走量货算。

而且这是两三个月之前的事儿了,你电话里说你已经拿到国知局的正式授权书了?能把复印件给我看一下么,我们内部还要最后上会讨论一下。”

顾辙眉头一皱:“早说我可以传真给你嘛,需要多久?”

“不会很久的,走个流程,你坐半小时喝杯咖啡吧。”石韬晦说着就走进了另一间会议室。

顾辙也没什么可说的,就坐下找点期刊看,不过只喝自己带来的瓶装水。

半小时后,石韬晦果然准时出来了,不过他的表情却有些变化:“小顾……不太好意思,你那个鸡尾酒滴管的专利,我们可以按一万五的价格买下。

不过你那个鸡汤过滤勺的专利,我们研发部内部意见无法统一,主要是隔了几个月了,情况发生了变化。我们负责自研的一位副经理,跟我平级的,他觉得你这个技术并不好,太粗糙了,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细节,你看……”

顾辙闻言,就知道对方内部估计是有人动了什么别的心思。不过既然对方态度还没恶化,他也先陪着再观望一下:

“想要改进?我也可以帮你们改进,事实上,我已经有一些改进计划了,只是还没授权——你们总不会是想绕过我,擅自改进我的东西吧。

如果是那样,我真要怀疑你的专业程度了,干这行的,不会连《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的专利优先权都不知道吧。我研发的东西,首次申请后十二个月内的后续改进,优先权在我!”

剧情相关的法律分析

这个不算今天的更新,今天下午才更新。这里紧急加塞一些便于读者理解剧情的法律背景解释。

如果对法律没兴趣的书友可以直接跳过这篇相关,不用浪费时间看,不影响剧情。

但是如果您是2月12号以前就看到这里的书友,可能需要回去重新看一下第13章和第27、29章。因为前面的剧情我也为了防止歧义而重新微调过了。

这几天我也注意到了,在前面第13章的时候,以及昨天的“还真有人来撞枪口”这一章,关于用专利优先权条款做局的章节,有部分书友有歧义,后来仔细一看有两位书友说得也有一定道理。

是我前面写的时候前后有些过于压缩篇幅,没有分情况讨论,有点没说清楚。本来是想少水字,结果写着写着前面忘了,留下一点bug

所以还是趁着现在还免费,反正也不要钱,发个作品相关,把书中剧情的法律设计仔细分情况剖析一下。

否则,我也怕后续的法律交锋有些书友看起来会有难度。

以下是法律解析。

——

首先,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9条的两款,分别规定了“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

外国优先权是针对在外国已经申请过的、一年内完全一模一样照办到国内,根据pct条约走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看不懂这款的可以不看,因为目前我看专业书友对此也都没有歧义,书里剧情也不涉及,就不展开了。

只要记住,外国优先权不是为了让发明人去改良迭代的,只是为了解决“不同国家不可能同时申请,要给申请人留出操作时间”,记住这一点就行。

第29条第二款,针对的就是“本国优先权”,这也是书中剧情涉及到的重点条款。

本国优先权其实就是针对适度的发明人自行改良迭代的,也就是你发明的东西,一年内你微调一下重新申请,可以要求原先那个申请号的优先,但是只能要求一次,不能说第三次申请再要求第二次的优先……那是不存在的。

这一款,书友们的歧义应该也就只涉及上面这几句话,现在我也澄清了。

再具体就不展开了,因为涉及到《专利审查指南》,那就连篇累牍了,应该没有更多歧义。

然后,我之前章节压缩模糊处理,带来的主要问题,可能就是导致部分书友会误会“专利优先权能被用来一年内刷专利数量”,这儿我要重点澄清,以免普法反而普得不精确,误导了大家对法律的理解。

这个事情其实要拆成两块来阐述:刷改进专利数量是一种操作,要求专利优先权是另一种操作。这两种操作不会同时使用,具体要分情况来决定用哪一种。

而这个“具体情况”,主要就是看“主角第一次申请后,到第二次、第三次申请之前,中间有没有人试图搅局加塞”,这是决定策略分叉的变量。

相当于我前面写书时,要是写成一个“if-else”结构,那就严谨一点。

对于没人注意到主角的首次申请、也没人加塞的情况下,主角当然可以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大大方方把第二次申请当成一个独立专利去申,申请文件上也别把优先权请求写上去。

这种做法如果能过关,主角就能拿到两个专利授权,到时候刷数量可以卖两次(虽然其中一个已经不值钱了,因为商业价值被后者覆盖掉了,只是起到一个充库的作用,让买去的公司将来对外披露的公司数据里,“专利数+1”)

而对于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主角的首次申请、并且试图加塞的情况下。主角的第二个申请如果不在申请文件交上去之前、就写明要求优先权,那么主角的第二个申请就极有可能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驳回。

所以,这时候主角必须在申请时就写明要求优先权,这样最后的结果是:加塞人在主角第一次和第二次申请之间加塞的那次,会失去新颖性,但主角的第一次申请,也会被主角自己的第二次申请给覆盖掉。

换句话说,最后主角从数量上来看,只能拿到一个专利,也就是最新的那个,旧的等效于“申请了一半就撤回了,被新的覆盖掉”了。

国知局这么干也是避免重复授权,鼓励申请人尽量一次性多优化一点,别挤牙膏。

所以,综合总结一下:

没人加塞——闷声发大财不提优先权,假装是全新的来申请——最后拿两个专利,这是理想情况。

有人加塞——不得不提优先权——优先权被确保,但专利数只有一个。这是另一种情况。

这两种情况是不能同时出现的,所以“国内优先权”条款哪怕在2002年,也不可能被人拿来刷专利数量。它只是一个“防止挤牙膏的人被人加塞”的保护性条款。

再说通俗一点,就是我学英特尔和黄刀客那样挤牙膏的时候,如果没人看见,我就偷偷只挤一点点,下次再挤一点点,说这是两段牙膏。

但是如果挤牙膏的时候被人看见盯上了,我还可以有个法条保护我、辩解说“我这两段牙膏其实是一个整体,第二段是第一段的有机组成,都是新挤出来的,绝对没细菌”。

(例子其实不太精确,但也是为了深入浅出、便于不学法的书友理解,专业法律书友就别较真了,)

我一开始没分情况讨论,是怕篇幅太长,大家没耐心看。我心中当时大纲只打算让主角遇到其中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就没打算多说,毕竟书里用不到。

没想到就是这种“用不到的东西稍微提一嘴”的写法引来争议另外。可能会导致部分外行书友混同理解这两种情况,以为能“兼得”。

那我今天又临时调整了一下前面,也调整了后续大纲,索性让主角在下一章中两种情况都遇到:

也就是“鸡汤漏油勺”被人试图加塞了、主角暑假里的时候就发现了,所以对鸡汤漏油勺要求了优先权、损失了专利数量、但保住了改良。后续他当然会找对方怼回来,让他们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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